赣州市市级农产品(预制菜)加工奖补项目奖补申报指南

访问量:发布时间:2023-06-19 11:18来源:字号:

一、申报条件及奖补标准

1.对市级及以上龙头企业投资300万元以上新建农产品加工项目和规模以上预制菜生产加工企业投资300万元以上新建预制菜加工项目的,每年竞争性择优选取不超过40个,每个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与推动工业倍增升级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支持企业技改升级政策不重复享受)。

2.项目开工时间在2022年1月1日以后,竣工投产时间在2023年9月30日前。

3.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300万元以上,其中机械设备投资占40%以上。

4.项目不得含冷链冷库等有其它补助渠道的内容。已享受市级及市级以上财政补贴的项目、“化整为零”或“化零为整”的项目不得申报。

5.企业经营正常,2021年1月以来未出现涉税、环保、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严重违法问题。

二、申报流程

(一)项目储备。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出储备申请。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申报储备的项目进行现场核查,于6月25日前填报《2023年市级农产品(预制菜)加工奖补项目储备汇总表》,将符合条件、能按时竣工投产的项目正式行文推荐至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将建立全市市级农产品(预制菜)加工奖补项目储备库。未纳入储备库的项目今年不再补报,不进行验收奖补。

(二)项目验收

1.企业申报验收。申报企业聘请2021年江西省会计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前50位的会计事务所对该项目进行审计,根据审计情况撰写项目建设情况报告,出具真实性承诺书,汇编形成竣工验收报告,报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2.县级初验。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办)、财政局对项目申报材料严格审核并进行实地核查初验,仔细核对建设内容是否一致,签署项目现场核查报告,对项目的开工时间、竣工时间、项目投资、项目运营等情况的真实性负责,杜绝虚报项目的情况发生,核查报告无核查人员签字或签字无法辨认的视为项目不真实。核查后在符合条件的项目当中择优向市级推荐验收奖补项目,公示后,于10月7日前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将有关材料报市农业农村局,电子版发送至邮箱,逾期不予以受理。

3.市级验收。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县级推荐上报的项目进行审核评审验收。根据评审验收结果确定拟支持项目名单,经网上公示、会议研究等程序后,由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联合下达奖补资金。

联系电话:0797-8391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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