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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推动公益诉讼工作

访问量:发布时间:2021-11-29 17:02来源:大余县字号:

  近日,记者从大余县人民检察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大余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公益诉讼为重点,展现检察新作为”,积极推动公益诉讼工作。截至目前,大余县人民检察院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4件,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件;涉及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案件19件,占比28%;食品药品领域案件23件,占比3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1件,占比1%;国有财产保护领域案件2件,占比3%;“等”外领域案件25件,占比35%。
  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大余县人民检察院以诉前检察建议的形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对4家养猪场、1家牛蛙养殖场、12家沙场进行了整治;对2起破坏生态环境和危害野生动物资源案件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与县水利局建立“河长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全面开展水域岸线、水资源保护、河道采砂整治,共排查整治乱搭乱建2处、河湖圩堤内违建房屋8处、13家企业非法取水、河道非法采砂4起、督促整治水葫芦泛滥问题2处。督促整治5个乡镇的敬老院、8家奶茶店、8家口腔(牙科)诊所、2家个体医疗诊所、11处自动售水机,1处自动售货机,2家烫皮加工厂,规范校园食堂的蔬菜配送及超市、小卖部的食品经营行为。集中梳理国有财产流失线索,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份,督促有关单位催收人防易地建设费2.5万元,收回国有土地51000余平方米,避免1500余万元国有财产损失。
  关注群众身边急难愁盼问题。大余县人民检察院对辖区存在的燃气经营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份,消除燃气安全隐患十余处。清理占道非机动车200余辆,实现6条盲道的畅通;修复更换窨井盖十余处,消除校园周边道路安全隐患十余处,保障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以“护红”为抓手,做深做实“守护红色军事文化史迹”公益诉讼监督,整修7处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组织干警排查辖区内各类信息公开网中公示的公民个人信息,通过诉前检察建议,消除了公民的个人信息被泄露的风险,实现了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和依法公开信息职能的“双赢多赢共赢”。
  下一步,大余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立足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把准公益诉讼正确发展方向,找准发力点,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提升公益诉讼影响力;担当有为、真抓实干,立足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不断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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