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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2021年蔬菜产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赣市府办字〔20219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赣州市2021年蔬菜产业发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赣州市2021年蔬菜产业发展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三大战略”“六大主攻方向”的部署,推动蔬菜产业扬优成势,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我省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011号)要求,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发展目标

按照市场主导、农民主体的发展理念,遵循产业和市场规律,激活农民内生动力,推动蔬菜产业实现更高水平的良性发展。坚持补短板、强弱项,巩固发展原有基地,全面提升生产经营质量和效益;坚持创新融资、有序发展,新(扩)建规模设施蔬菜基地8万亩、规模露地蔬菜基地4万亩;坚持联农户、带乡村,通过引导农户自主发展产业、参与务工就业等方式,助力乡村产业兴旺和村集体经济发展,实现联结带动的农户均年增收3000元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巩固提升现有基地。全面摸排现有蔬菜基地运营情况,建立管理台账,区分不同类型,加快推进低质低效基地的改造提升。对长期运营不善的基地,重新落实经营主体;对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缺少水源等选址不当的基地,引导经营主体拆除异地重建;对设施条件不完善的基地,加快完善排灌、道路沟渠等设施;对老旧破损的大棚及时进行清理修复。鼓励有条件的单膜连体大棚加装二膜,增强保温功能,发挥设施效益。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加强基地环境整治和管护。落实生产种植计划制度,合理安排品种、茬口和农事,推进精耕细作。对企业经营规模较大且管理不善的基地,加快推进返租倒包,确保每个大棚有人种、种得好。

(二)创新融资持续扩面。大力创新投融资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工商资本、金融资本投资发展蔬菜产业。鼓励国有企业采取独资、资本合资或直接与菜农合作等方式建设大棚设施;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投资建设大棚设施。建成后,鼓励委托当地村集体经济组织管护,周边农户承包经营。鼓励职业菜农抱团组建产业联合体,自主投资经营大棚。坚持科学选址、标准建园,推广顶部竖式通风双膜连栋钢架大棚。继续打造6个重点县(市),加快发展茄果类、瓜果类等外向型设施基地,兼顾发展应季露地菜,逐步形成错位协同、特色突出的优势产业带。健全配套链、延伸产业链,引导各类资本发展种苗繁育、蔬菜加工农资、大棚钢材以及配件生产等产业。

(三)推进产业联农带村。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职业菜农”生产组织模式,细化产业分工,提高生产效率。宣传产业政策和致富典型,通过现身说法、现场观摩,激励内生动力,引导更多农民参与发展蔬菜产业。落实引进培育职业菜农的若干政策措施,招引一批家庭型职业菜农,构建传帮带机制,加快培育壮大本土菜农队伍。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大棚设施管护获取收益,开展土地流转、大棚搭建、农资销售、农机租赁等社会化服务,结合乡村旅游拓展科普和农事体验功能,探索建立村级田头市场和劳动力市场,让村集体经济组织从中实现多业态增值增收。

(四)加快技术转化落地。瞄准目标市场,重点安排越冬长茬、早春和越夏台风季茬口,发展辣椒、茄子等茄果类和反季节高端叶类菜。用好全国蔬菜质量标准中心(赣州)分中心平台,加快建设江西省设施蔬菜技术创新中心,开展育种、标准制定等科研攻关。提升“两中心一基地”、赣南科学院蔬菜团队,完善和运营县级蔬菜高效种植示范基地,加快推动技术本土化。继续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一批技术员充实到乡村和基地,建立技术员联系基地制度,常态化开展蹲点指导服务。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大规模开展技术培训,普及实用栽培技术和大棚管理方式,提高蔬菜种植管理水平。

(五)打通市场销售渠道。强化蔬菜生产过程监管,增强品质品牌意识。引导基地开展品牌创建和绿色、有机认证,提高产品商品率和附加值。加快补齐冷链物流短板,提高分级、包装、预冷等商品化处理能力。用好富硒土地资源,在圈定的富硒区布局发展一批富硒蔬菜基地。立体式开展广告、新闻宣传,组织参加和举办蔬菜专题展示展销会,唱响“赣南蔬菜”“富硒蔬菜”品牌。全面对标大湾区,建成并运营大湾区“菜篮子”产品赣州配送分中心,申报大湾区“菜篮子”基地20家以上。积极培育流通型企业、合作社、经理人等蔬菜营销主体,鼓励在广州江南、深圳海吉星等市场设立销售档口,不断扩大市场份额。

三、组织保障

(一)加大工作力度。把蔬菜作为乡村振兴的主抓产业,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靠前指挥、认真谋划,一抓到底、务求实效。要对照要求,细化任务分工,强化工作调度,切实解决蔬菜产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农业农村、商务、金融、自然资源、水利、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

(二)加强政策扶持。市财政预算安排蔬菜产业发展资金,奖补标准按2020年政策执行。具体验收标准、方法和程序,由市农业农村局商市财政局另行制定。优化扶持项目设置,对产业模式创新、技术攻关、市场对接等方面加大正向激励。继续支持蔬菜生产经营体系建设和职业菜农的引进培育。各县(市、区)要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撬动更多资本投入发展蔬菜产业,破解产业发展资金难题。

(三)优化发展环境。将蔬菜产业发展纳入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考核内容,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不定期对各地工作开展和基地运营情况进行督促指导。树立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理念,坚决杜绝被动式、应付式、简单招商式的发展,确保蔬菜产业发展各项工作抓紧抓实。

附件:(略)


   
202138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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