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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抓好属地重点工作安排的具体落实,市直相关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抓落实,其中列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各地各相关部门每季度末月25日前向市食安委提交本部门对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贯彻落实情况,报送情况纳入食品安全评议考核范畴。联系人:叶春明,联系电话:8377515,电子邮箱:gzssab@126.com

2022727

(此件主动公开)


2022年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食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部署要求,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赣府厅字202242),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2年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维护全市安全稳定大局

(一)加强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全力保障党的二十大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食品安全。〔市食安委成员单位〕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聚焦重点食品生产企业、连锁经营企业、网络平台企业、学校食堂等,全面排查处置风险隐患,加强检查指导,层层压实责任。〔市市场监管局〕开展节日热销食品专项抽检,及时核查处置不合格食品。持续做好食品、食用农产品舆情处置和应急值守工作。〔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

(二)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推进“赣溯源”平台推广应用,相关信息100%录入“赣溯源”系统,实现检查、整改、考核、培训和作风反映在“赣溯源”平台。规范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管理,督促第三方冷库经营者、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及其原料“进、销、存、产、运”全过程“四专证、四不”要求督促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集散中心)、农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药店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指导县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做好涉疫食品及其原料排查管控工作。组织开展进口冷链食品应急演练,做好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赣州海关〕

二、强化食品安全源头治理

(三)着力净化产地环境。深入开展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专项行动。在轻中度污染耕地落实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土壤调理等安全利用措施;在重度污染耕地实施种植结构调整。分析研判涉镉农产品重点品种超标成因。〔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

(四)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禁限用药物行为,严格管控常规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加强农药兽药生产、销售监管,规范互联网经营,依法打击互联网非法经营行为,指导农民规范使用。加大对生产、销售、使用非标农膜的监管力度,持续推进农资打假。〔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卫生健康委〕

(五)强化准出准入衔接。督促食品加工企业把好原料进入关、生产过程关、产品出厂关。加强流通领域监管,加快农产品冷链物流和仓储体系建设。〔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收购粮食质量安全监测达到每万吨粮食产量1个监测样品。完善出入库检验制度,严禁重金属、真菌毒素、农药残留等污染物质含量超标粮流入食品加工企业和口粮市场。加强水稻生物毒素跟踪评估、源头管控。〔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加强食品重点领域监管

(六)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持续开展食品安全“护校”行动,对学校食堂和学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开展全覆盖风险排查和体系检查。开展校园食品“你点我检”活动,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市市场监管局〕强化索证索票,确保校园食材来源可追溯。〔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和校(园)领导陪餐制。〔市教育局〕强化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管理。〔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城管局〕

(七)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持续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重点推进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提升行动。创新工作方式,加强新型流通渠道建设,完善农村市场食品安全治理机制,加大科普宣传和培训教育力度,提升农村市场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

(八)加强特殊食品监管。特殊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达到100%。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体系检查覆盖率达到100%,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比例达到20%,组织开展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市市场监管局〕

(九)加强食品生产环节监管。推动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问题治理,严厉打击超范围和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管局、赣州海关〕

四、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行为

(十)深入开展“铁拳”行动。聚焦“民意最盼、危害最大、市场监管风险和压力最大”的重点领域,组织查办一批社会和群众反映强烈、突破道德底线的违法案件。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对主观故意、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责任人员依法严厉处罚,实施食品行业从业禁止。视情宣传曝光,形成震慑效果。〔市市场监管局〕

(十一)深入开展“昆仑2022行动。严厉打击食用农产品非法使用农药兽药、“瘦肉精”及其他违禁物质,食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等犯罪活动,强化跨区域协同打击,全环节铲除犯罪利益链条。指导各地多破小案、快破大案。对重大案件进行挂牌督办,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始终保持对食品犯罪高压态势。〔市公安局〕

(十二)深化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加强输入性风险防控,严格食品安全质量要求和检验检疫标准,严厉打击农产品和食品走私。赣州海关、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对查获的走私冻品移交地方归口处置。赣州海关、市财政局〕

五、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十三)推进智慧监管。依托“赣州智慧市场监管”平台食品安全监管模块,实现分级分类监管,提高监管针对性有效性。开展食品安全快检体系建设。〔市市场监管局〕积极推动“智慧农贸”市场建设,提升农贸市场数字化管理水平。〔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数据智慧监管平台在全市应用,探索利用人工智能技术等高科技手段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市农业农村局〕加大婴幼儿配方乳粉追溯体系宣传推广力度。加快推进食盐电子追溯体系建设。培育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互联网+食品安全”新模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实现100%全覆盖,学校食堂和集体用餐配送企业“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分别达到65%80%以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建立HACCPISO22000管理体系的比例达到60%以上。〔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

(十四)实施信用监管。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强食品领域抽检不合格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归集,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措施。依据食品安全风险与信用风险,科学划分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市市场监管局〕深入宣贯《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国家标准,积极组织地方政府、行业协会开展诚信体系培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探索开展农安信用分等分级动态评价,开展“信用+监管”试点,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基本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评价准则》。贯彻实施《粮食企业信用监管办法(试行)》,对从事粮食收购、储存和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的企业探索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市农业农村局〕推进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推进与市场准入衔接,推动在集体团体购买和校园食堂采购中查验承诺达标合格证。〔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

健全完善标准制度

(十五)强化标准引领。加快研制、完善、提报一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急需的食品安全管理地方标准和地方特色食品安全标准。〔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探索建立地方质量标准体系,争取培育一批“江西绿色生态”本土品牌,助推我市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满足群众对高品质食品的需求。〔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

(十六)加快制度机制建设。制定2022年度县、区)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方案》《赣州市食品安全工作约谈办法》,修订《赣州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市、县两级食品安全办每季度线上调度会商制度。建立全市食品安全风险会商机制,开展食品安全风险分析研判、预警交流。〔市食品安全办〕积极推动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落实。〔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市农业农村局、赣州海关、市市场监管局〕

、提高风险管能力

(十七)提升检验检测水平。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抽样检验量达到4.5批次/千人,食品快速检测量力争达到20批次/千人。规范管理食品安全抽检数据,对承担食品抽检任务的检测机构和复检机构开展抽查。积极支持申报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食品安全快速检测领域)。〔市市场监管局〕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量达到1.5批次/千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推进市县两级检测机构通过资质认定(CMA)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CATL)。〔市农业农村局〕扩大食用林产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范围,完成国家级食用林产品质量监测,配合做好食用林产品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全项”指标监测的探索研究工作。〔市林业局〕

(十八)强化基础支撑。积极申报建设国家级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与标准研制重点实验室。加强重点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配合开展2022年中国居民食物消费量调查。〔市卫生健康委〕

(十九)注重能力提升。充实基层食品监管工作队伍力量,统筹上级资金和市、县两级财力,夯实保障食品安全的能力基础。发挥“食安教育”APP平台作用,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和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协管员、村居(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的能力培训,提高其风险排查、防范和处置能力。〔市食品安全办〕

助推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十)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持续推进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乳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推动实施婴幼儿配方乳粉新国标,加强奶源基地日常管理,提高乳制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推进现代化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 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冷链物流运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市交通运输局、南铁赣州车务段、赣州机场、赣州邮政管理局〕支持农产品和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科技创新。〔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着力完善社会共治格局

(二十一)深入开展示范创建。出台《赣州市深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加快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积极推动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县创建,力争省食品安全治理示范县创建走在全省前列。〔市食品安全办〕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县、区)申报建设第四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农业农村局〕

(二十二)积极开展宣传引导。举办“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赣州活动”。〔市食品安全办〕利用“全国科普日”开展食品安全进基层科普联合行动。〔市科协〕拓展“食安赣州”宣传渠道,运用微信、微博、微视频、微电影、微直播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强化食品公益宣传。〔市食品安全办〕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及时发现苗头性、潜在性风险,对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发声,按照“快报事实、慎报原因”原则,实事求是公布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市市场监管局〕全面客观宣传各地食品安全措施、成效和先进典型,增强公众消费信心。〔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协〕

(二十三)充分动员社会力量。探索建立食品安全志愿服务队伍、充分发挥食品安全专家智库作用。〔市食品安全办引导农村集体聚餐、集中用餐配送企业、学校食堂、大型餐饮、大宗食品配送企业等生产企业主动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市市场监管局、赣州银保监分局〕落实食育普及三年行动,推进研学检食育一体化建设。〔市食品安全办、市科协、市营养学会〕积极推进乡镇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加快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

(二十四)抓好野生蘑菇中毒宣传防控。坚持“重心在乡镇村组、有效手段在宣传教育、重点人群在留守老少,非专业人士不采摘、不买卖、不食用”的原则,防范野生蘑菇中毒事件的发生。〔市食品安全办、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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