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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扎实推进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市府办字〔2025〕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驻市各单位

关于扎实推进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5210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扎实推进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

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试点城市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围绕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促发展”,建设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打造具有区域影响力的“赣南数据港”。到2026年底,建成覆盖全市、联通全省的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底座和数联网,实现与其他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接入1000家以上数据流通利用主体,实现5个以上重点行业的跨区域、跨行业数据流通利用,推出2000个以上数据产品,形成30个以上示范性强、带动性广的典型应用场景,打造5个以上公共数据应用场景,推动公共服务、金融服务等重点领域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和开发利用。

二、重点任务

(一)夯实数据基础设施底座

1.建设绿色数据中心。在“赣南数据港”建设数算一体化算力平台,推进全市政务数据机房整合及系统上云,建立“多云纳管”机制,探索建立全市一体化算力调度体系。〔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赣州国投集团;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512月〕

2.深化“数字大脑”建设应用。强化“数字大脑”区块链、隐私计算、数据分类分级等共性支撑能力建设,承接省级能力、支撑市级应用、赋能县级场景。〔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赣州国投集团;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含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管委会,下同);完成时限:20258月〕

3.建设数据流通利用基础底座。按照“统一目录标识、统一身份登记、统一接口要求”,搭建统一基础支撑平台,提供连接器统一接入,支撑数据流通网络高效、稳定、安全运行。〔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赣州国投集团;完成时限:20258月〕

(二)推进数联网能力建设

4.建设部署接入连接器,推动数据流通利用主体通过接入连接器开展数据流通交易。〔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赣州国投集团;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510月〕

5.构建数据流通服务网络。构建一张高速数据传输网络,建设数据流通服务网络及控制平台,实现数据高速传输。〔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赣州国投集团;责任单位:中国电信赣州分公司、中国移动赣州分公司、中国联通赣州分公司;完成时限:202510月〕

6.建设数据流通服务平台。承接复用省级数据流通服务平台功能,建设具有供需磋商、加工利用、数据交易、数据交付、跨域流通等能力的数据流通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赣州国投集团;完成时限:20258月〕

(三)提升公共数据供给质量

7.强化公共数据汇聚治理。开展公共数据分类分级,编制数据资源“一本账”,加强公共服务、城市治理、金融服务等领域数据汇聚治理,推动全市政务系统“应接尽接”、公共数据“应汇尽汇”。〔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510月〕

8.优化升级数据管理平台。升级政务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为省市县一体化数据资源管理平台,新增供需对接、异议处理、质量评估、考核评价等功能。〔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完成时限:202512月〕

9.建设政务服务高质量数据集。聚焦“一网通办”高频业务需求,汇聚治理一批高频政务数据。建立市县联动的本地数据仓,持续完善人口、法人、房屋、土地、空间地理、公共信用、地址地名等基础数据,推动数据高质量供给。完善公共数据供需圆桌会议机制,常态化开展数据供需对接工作。〔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512月〕

探索构建可信数据空间

10.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可信数据空间。统筹推动全市红色资源数据化,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础语料库、实时热点库、政策汇总库、专家文献库等高质量数据集,探索建设红色“元宇宙”数字化平台。〔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红色资源保护发展中心、赣州国投集团;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研室、市文广旅局、市档案馆、市博物馆、赣州旅投集团,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66月〕

11.建设稀土行业可信数据空间。建设稀土产业大脑,打造稀土行业大数据中心,促进稀土企业数字化转型。〔牵头单位:赣县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完成时限:202512月〕

12.建设疾病动物模型可信数据空间。建设国家疾病动物模型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打造全国疾病动物模型高质量数据集,吸引生物医药领域上下游企业落地,降低企业研发成本。〔牵头单位:章贡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完成时限:202610月〕

推进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13.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工作,建立1+N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体系,引导企业通过“一模型一评估、一场景一授权”机制参与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赣州国投集团;完成时限:202510月〕

14.推动数据产品开发利用。通过汇聚治理公共信用、企业注册、人社、医保、气象、生态环境等公共数据和企业生产、经营、财税等行业数据,推出企业环保风控模型、个人用工信息核验、企业用水行为分析等数据产品。〔牵头单位:赣州国投集团、赣州市政公用集团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赣州发投集团、赣州旅投集团完成时限:202512月〕

15.激发企业治数用数活力。鼓励数据企业利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产品、提供服务。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有条件无偿使用公共数据开发公益产品,提供便民利民服务。探索推进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改革。〔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赣州国投集团;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610月〕

丰富数据特色应用场景

16.打造“数据要素×现代家居”应用场景。〔牵头单位:南康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512月〕

17.打造“数据要素×纺织服装”应用场景。〔牵头单位:于都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512月〕

18.打造“数据要素×普惠金融”应用场景〔牵头单位:赣州发投集团;完成时限:202512月〕

19.打造“数据要素×文化旅游”应用场景〔牵头单位:市文广旅局、赣州旅投集团;完成时限:202512月〕

20.打造“数据要素×脐橙产业”应用场景〔牵头单位:信丰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512月〕

21.打造“数据要素×蔬菜产业”应用场景。〔牵头单位:宁都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66月〕

22.打造数据要素×现代物流应用场景。〔牵头单位:赣州国际陆港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完成时限:202612月〕

23.打造“数据要素×低空经济”应用场景。〔牵头单位:南康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612月〕

(七)加大数据跨域合作力度

24.推动数据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打通天津、南京、苏州、温州、福州等试点城市数据流通利用底座,协同打造5个以上跨区域数据流通利用场景,推动各试点城市间数据产品、数据服务和数据凭证互通互认。〔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赣州国投集团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国电信赣州分公司、中国移动赣州分公司、中国联通赣州分公司完成时限:202610月〕

25.大力推进深赣数据合作。与深圳合作共建赣州数据要素服务工作站点,共同引进培育一批数商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入驻“赣南数据港”。〔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赣州国投集团;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完成时限:20266月〕

26.开展“数算新长征”合作。推进赣州—庆阳两地互联互通网络建设,规划建设赣州—庆阳算力大通道。探索建立两地跨区域数据共享和协同运算平台。共同打造红色元宇宙数字资产产业化基地,积极争取国家部委支持两地联合打造国家级红色语料库生产基地和算力基地。〔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赣州国投集团;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国电信赣州分公司、中国移动赣州分公司、中国联通赣州分公司;完成时限:202610月〕

(八)加快数据产业集聚发展

27.积极引进培育数据企业。积极招引数据领域优质企业、区域研发中心,到2026年底,实现新引进数据企业20家,新增投资1亿元,培育数据产业链和生态企业20家。〔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612月〕

28.建设数据交易和供需对接服务基地。定期组织开展数据供需对接会和撮合会,举办数据产业创新发展大会。建立数据经纪商、数据交易员管理规则,支持数据经纪商开展业务活动。与深圳、广州、北京、上海、贵阳等地的国内知名数据交易机构合作建设数据交易服务中心。〔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赣州国投集团;完成时限:202512月〕

(九)加强数据基础制度建设

29.建立健全数据基础制度出台我市公共数据管理和开发利用办法研究制定我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实施方案、公共数据登记管理工作落实举措。〔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完成时限:202510月〕

30.探索公共数据定价机制。探索研究公共数据价格形成机制和数据资产评估计价服务体系,争取数据资产评估计价公共服务平台落地赣州。鼓励、指导相关机构主体围绕公共数据定价、数据资产评估探索研究数据定价机制。〔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赣州国投集团,完成时限:202610月〕

31.探索建立数联网标准规范。参与制定数联网建设标准,包括底座互联互通、共享服务网络、流通终端接入、流通服务平台等技术标准,探索制定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使用规则规制。〔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赣州国投集团;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202610月〕

建立数据安全保障机制

32.构建信创基础保障体系。开展政务云、政务网络信创化改造,统筹部署国产服务器、存储等国产高性能设备,搭建统一信创数据库、隐私计算、区块链平台、数联网中间件等,推动数据源之间互联互通。〔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赣州国投集团责任单位:市委保密和机要局完成时限:202512月〕

33.加强数据安全监管。打造安全运营中心,建设数据流通安全监测平台,提供数据流通的检测防护能力。压实数据采集、汇聚、使用单位数据安全主体责任,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强化数据流通安全审查,建设数据要素流通审计管控平台,建立健全算法审查机制、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赣州国投集团责任单位:市委保密和机要局、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完成时限:202512月〕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组建“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试点建设”工作专班,市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市行政审批局为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赣州国投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部门(单位)为成员单位,统筹推进试点工作。〔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完成时限:20253月〕

(二)强化政策保障。研究出台支持数据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探索设立数据产业投资引导子基金。统筹做好数据流通利用经费保障鼓励政府部门通过采购第三方服务方式促进数据产业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争取专项资金,鼓励支持各类主体申请中央和省预算内补助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地方政府专项债。〔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赣州发投集团、赣州蓉江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510月〕

(三)强化智库支持。聘请数据、法律和安全等领域权威专家,成立数据产业发展研究院,组建数据安全合规专家组,开展数据要素改革相关课题研究〔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赣州国投集团;责任单位:相关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完成时限:202510月〕

(四)强化宣传引导举办数据要素领域相关培训和路演活动,提高各地各部门数据认知度,激发运用推广基础设施的积极性建立“一地创新、全市复用”模式,鼓励各地各部门打造一批好用实用的数据应用场景,形成一批特色数据产品〔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赣州国投集团;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5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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