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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赣市府办发〔2024〕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赣州市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96

(此件主动公开)

赣州市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

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奋力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持续深化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加快实施发展方式绿色转型、重点领域碳达峰、生态环境质量提升、重要生态系统保护、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生态文化培育等七大行动,纵深推进绿色低碳转型、生态环境质量、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走在全省前列,努力在全省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中奋勇争先,以更高标准建设美丽中国“赣州样板”。

(二)主要目标

——绿色低碳转型发展走在全省前列。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简约适度的生活方式初步形成,单位GDP能耗、水耗和二氧化碳排放持续下降并完成省下达指标。到2026年,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占比稳定在50%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稳步提升,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0%以上,绿色发展水平走在全省前列。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走在全省前列。水、空气、土壤等生态环境指标完成省下达目标,生态质量指数(EQI)稳中向好。森林覆盖率稳定在76%以上水土保持率提高至83.4%以上,湿地保护率达到62%以上,生态系统格局更加稳定,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持续筑牢。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走在全省前列。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评估、市场交易、绿色金融等制度基本建立,形成一批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的典型经验模式,力争成为我国南方地区重要的生态产品供给区、全国区域性生态产品交易中心。到2026年,全市林下经济产业综合产值突破300亿元,发展规模和产值走在全省前列。

——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走在全省前列。生态文明制度不断完善,精准高效、效能优异、协同共治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基本形成,生态文明治理效能持续提升,加快形成一批生态文明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在全省乃至全国复制推广。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发展方式绿色转型行动

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深入贯彻落实“千项技改、万企升级”工作部署,加快淘汰落后低效产能推动传统优势产业优化升级。以钢铁、化工、有色、建材等行业为重点,实施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升级行动,大力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三年推动2000家左右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年均增长10%左右。加强新建、改扩建项目准入管理,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为各项重点任务责任单位,不再单列

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深入实施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7510”行动计划,做大做强生物医药、低空经济、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培育壮大循环经济、绿色环保产业,加快形成绿色生产力。完善绿色制造体系,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创建一批国家级绿色产业示范基地、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深化“美丽工厂”试点建设,大力推广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环境托管服务和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到2026全市新能源和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产业链营业收入分别力争达到1600亿元、2200亿元,力争建成省级以上绿色工厂140家、绿色园区12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全面加强资源节约,统筹推进节能、节水、节矿、节粮、节材。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加快节能降碳设备更新、技术升级,促进先进产能比重持续提升。深化重点领域节能增效、节水控水,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全面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大闲置、低效用地再利用力度强化矿山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资源综合利用率管理。完善资源再生回收和综合利用体系,推进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赣州高新区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到2026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完成省下达指标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绿色低碳科技攻关和推广应用。深入实施创新赋能行动,重点推进稀土有色、新能源等产业链协同创新。依托中科院赣江创新研究院等国家级院所平台组织实施一批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培育打造绿色低碳领域创新平台,促进重大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加快先进绿色技术推广应用,开展低碳零碳负碳示范工程创建,推动一批重大绿色低碳技术成果转化落地。到2026年,全市建成绿色低碳领域市级重点实验室2家,力争打造一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重点领域碳达峰行动

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科学有序发展光伏风电等生态友好型新能源完成省下达的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指标。加快推进赣县、寻乌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争取内蒙古腾格里沙漠基地送电江西工程和闽赣灵活互济联网工程落点赣州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支持宁都建设全国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2026年,新能源装机力争突破700万千瓦,新型储能装机达到省有关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国网赣州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扎实推进工业领域碳达峰。全面落实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推进全产业链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推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全面开展能效对标达标,推动重点行业加快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加快发展稀土、钨及稀有金属新材料,发挥中国稀土集团龙头带动引领作用,促进稀土和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链深度耦合,加快推动稀土产业绿色发展。推进水泥、建筑陶瓷、钢铁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有序发展电炉钢、短流程炼钢大力推广玻纤复合材料、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高性能新型复合材料等建材产品。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着力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扎实开展赣粤运河前期工作,推动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推进国家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加快绿色港口、绿色空港、生态航道建设。推动车船优化升级,加强船舶岸电设施改造,加快公共领域车辆新能源更新替代。完善智慧绿色充电网,有序推进具备条件的区域开展充换电站、加气站等配套设施建设。发展智慧交通,推广高效运输组织模式,加快建设城市智慧交通管理系统。2026年,铁路和水路货运量占比持续提升,公交车、出租汽车(含网约车)新能源汽车占比分别达到80%75%以上。市交通运输局、赣南航道事务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南铁赣州车务段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严格落实城乡规划空间布局,推动形成绿色规划建设方式,建设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无废城市、美丽乡村。大力推动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推进装配式、超低能耗和近零碳建筑,建设国家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鼓励发展光伏建筑一体化,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光储直柔”建筑。到2026年,新建公共机构建筑可安装光伏覆盖率力争达50%,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稳步提高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生态环境质量提升行动

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推进“八大标志性战役、30个专项行动”协同增效打好蓝天、碧水、净土提升攻坚战,扎实推进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加强PM2.5和臭氧污染协同防治,推进家具、有机化工、表面涂装等重点行业VOCs治理。持续落实长江共抓大保护,统筹推进“两河一湖两江”全流域治理,开展幸福河湖建设试点。深入实施畜禽粪污、水产养殖等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深化重金属和尾矿库综合治理,推进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开展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推进重点水域水质预警监测体系建设,2024年底完成三江源流域跨境交界和化工园区预警断面以及河流型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重金属指标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2026年,化学需氧量、氨氮、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污染物减排完成省下达指标,赣江干流(赣州段)、东江流域出境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Ⅱ类。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城乡环境治理。深入实施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加快补齐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完善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强化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构建集污水、垃圾、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应急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因地制宜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24年底实现国家监管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清零。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打造以龙南为中心的“四融一共”和美乡村赣南先行区。全域推进美丽乡镇建设,创建一批美丽宜居乡镇、美丽宜居村庄、美丽庭院。到2026年,中心城区及各县(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分别提高至75%55%以上。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深化“三线一单”分区管控,全面实行排污许可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周期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加大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企业辐射安全监管力度,强化新污染物治理和化学品风险防控持续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加大化工园区、矿山开采、涉危涉重企业受污染地块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管控力度,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到2026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95%以上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行动

加强生态修复治理。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一体化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大力实施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持续开展赣江源、东江源、北江源等江河源头区保护和流域水土保持治理,巩固提升“四屏三区三源多廊”的生态安全格局。加快实施独立工矿区改造提升、赣江源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和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推进水系全域流通和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开展重要河湖湿地生态保护修复。20242026年,力争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园、工程)3个,治理废弃矿山2.44平方公里,建成生态清洁小流域20、小微湿地10处。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苏区振兴办、市水土保持中心、市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构建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监管,开展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专项行动,加快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着力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支持石城国家地质公园、九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建设。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开展南岭、罗霄山、武夷山脉等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行为,巩固提升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赣江干流等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成果。到2026年,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率达95%以上典型生态系统类型得到有效保护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优化提升森林生态系统功能。建立健全林地保护管理制度,分级分类实施林地用途管制,严厉打击违规占用林地、采伐林木等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科学开展国土绿化、低质低效林改造和天然林保护修复,加快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和乡村绿化美化,积极推进国有林场绿色发展,持续扩大森林资源总量,提升森林碳汇增量。实施国家储备林基地、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等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打造一批可复制推广的森林提升样板。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行动

持续优化核算评估制度完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稳步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科学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全域推进生态产品总值核算。探索建立生态保护补偿、生态文明建设考核与GEP核算结果挂钩机制健全生态资产价值评估机制,推动生态资产价值评估结果多元化应用。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建立健全市场交易机制。加快建成市生态资源储蓄运营平台,推进自然资源、湿地资源、林业要素等储备运营,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自然资产组合供应试点,稳步促进生态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增量扩面。探索推进排污权、用水权、碳排放权等环境权益交易,开展碳汇交易等改革试点,积极参与江西省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加快建设崇义、会昌林业碳汇和兴国碳中和试点,支持上犹开展水土保持碳汇交易试点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开展生态资产专业化运营。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水土保持中心、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大力构建生态产业体系。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名特优新等优质农产品,加快建设区域性优质农副产品生产和供应基地。加快发展现代林业特色产业,推动“以竹代塑”发展,推进油茶、竹产业和林下经济,做大做强“赣南脐橙”“赣南油茶”“赣南高山茶”等区域公用品牌。探索“生态+一二三产”创新融合模式,推进旅游、文化、体育、科研、康养等产业融合新业态、新产业。大力发展生态旅游,建设一批国家和省级森林康养基地、旅游示范基地。到2026年,全市绿色有机名特优新等优质农产品数量达1400个以上,油茶、竹产业产值分别达200亿元、80亿元。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广旅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体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生态文明改革深化行动

健全生态制度体系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创新生态环保综合执法、环境资源审判、生态检察等制度,完善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检察公益诉讼机制。做好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制度衔接。加快构建环保信用监管体系,规范环境治理市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打造林长制、河湖长制升级版。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推动东江和市内全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常态化、长效化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审计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法规制度、税金融支持政策,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税收优惠政策,加强重大生态工程项目资金、用能、用地环保等要素保障。深入推进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完善绿色金融助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长效机制,探索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深化数字赋能生态治理依托“生态云+双碳”大数据平台,加强各类生态环境数据整合与集成共享,建设绿色智慧的数字生态文明。加快推进5省级碳达峰试点城市(园区)建设,争创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行政审批局、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实施生态文化培育行动

打造生态文化品牌。实施传统文化传承和发展行动,深入挖掘客家文化、红色文化、阳明文化、宋城文化等传统生态文化,加快发展森林文化、水土保持文化、湿地文化和农耕文化等。持续实施生态道德培育行动,强化生态文化普及宣教,推进生态文明进机关、社区、校园等活动。深化国家级客家文化(赣南)生态保护区建设,加快建设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赣州段。深入开展生态文化创新实践,建设一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教育实践基地,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支持龙南打造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先行区。开发生态文化旅游精品线路,全面打响“红色故都”“客家摇篮”“江南宋城”“阳明圣地”文化旅游特色市文广旅局、市委宣传部、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深入实施绿色低碳全民行动,鼓励各行业各领域制定绿色行为规范,推广应用绿宝碳汇平台。倡导绿色消费,逐步将节能节水、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规模提升至同类产品采购规模的90%以上,推动国有企业加大绿色低碳项目投资和产品采购。深入推进绿色示范创建,开展生态文明、环境保护、“光盘行动”等主题宣传活动,推动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消费方式。到2026年,绿色示范创建行动成效显著,绿色生活方式普遍推广,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全面形成市发展改革委、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组织实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重大事项研究,统筹推进行动方案有序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分解落实行动方案重点任务,加强调度跟踪,推动各项工作落细落地。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行动方案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细化落实举措,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强化评价考核。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考核体系,加强污染防治攻坚战、水土保持目标责任等相关专项考核、专项资金分配的衔接,统筹使用各类生态环保资金,持续加大敏感突发环境事件财政资金保障投入力度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突出的地方按有关规定给予专项资金倾斜支持,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地区和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强化宣传推广。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强化典型示范引领,及时总结推广生态文明建设改革经验、有效模式和典型做法。深入开展全国生态日、节能宣传周世界环境日等活动,持续深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众化传播,提升生态文明意识,增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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