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第十八批)

访问量:发布时间:2020-07-27 17:28来源:字号: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

(第 十八    2020722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1

D3600320200717223

兴国县社富乡伍龙村双溪迳有家养羊养殖场未办环评手续、无环保措施,污水流入赣县区三溪乡里龙村境内并污染自来水厂的水,影响周围居民生活。

 

兴国县

兴国县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同赣州市兴国生态环境局、社富乡政府和伍龙村相关工作人员,于2020年7月20日到现场对信访内容进行了调查核实,具体核实情况如下:

据现场所核实,该养羊户于2002年开始饲养肉羊,现存栏肉羊72头;从2018年开始养牛,现存栏肉牛12头;2020年饲养生猪19头(其中母猪2头、仔猪17头),该养殖户主要是出售断奶小仔,不饲养育肥猪。建有栏舍2栋(1栋80平方米的栏舍养殖羊和牛,另1栋30平方米的栏舍养猪),建有20立方米的化粪池。该养殖户的粪污处理模式:养殖废渣统一收集出售给果园、农田作有机肥使用,少量残渣和污水进入化粪池进行厌氧发酵,经发酵后用于浇灌其农作物。但现场发现存在冲洗栏舍污水有排入山涧的现象。该养殖点的山涧并未汇入赣县区三溪乡自来水厂的取水支流,故不存在污染自来水厂水源问题。

1.关于“未办理环评相关手续”的问题。由于该养猪场属于散养户,根据2015年6月1日起执行新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规定,年出栏生猪5000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规模)及以上,才需要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年出产量5000头以下的生猪养殖项目,在线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即可,据查,该养殖户没有进行网上登记备案。此项信访事项属实。调查组已责成养殖户在粪污处理设施完善后进行网上登记备案,完善相关手续。

2.关于“无环保措施”的问题。据现场核实,该养殖户有1个化粪池约20立方,养殖废渣采用统一收集外售给果园、农田作有机肥使用的方式,无其他环保设施。此项信访事项部分属实。调查组已责成养殖户新建化粪池进行扩容,增加氧化塘进行净化,做到达标排放。

3.关于“污水流入赣县区三溪乡里龙村境内并污染自来水厂的水”的问题。经现场查实,该养殖户有部分污水直排下河,但该条河流并未汇入赣县区三溪乡自来水厂的取水支流,故不存在污染自来水厂水源问题。此项信访事项不属实。

 

2

D3600320200717224

赣县区吉埠镇白枧村朱屋组与上堡村黄沙组之间有2家养猪场(其中一家老板姓许)养殖时废水污染溪流,影响周围居民生活。

赣县区

1、许发生养猪场目前无任何环保治污设施,粪污水直

排入水沟;

2、许发元养猪场目前环保治污设施只有一座面积约50

平方米的粪污沉淀池(可防渗漏),无其它环保治污设施,无雨污分流设施,现场无粪污水直排情况。

该信访问题属实。

在2020年12月31日前解决。

 

3

D360320200717225

 

全南县南迳镇罗田村路边有家炼铁厂,生产时排烟产生臭味,该厂距居民区300米左右,影响周围居民生活。

 

全南县

2020年7月18日,赣州市全南生态环境局综合执法工作人员到全南县康来得五金工艺制造有限公司通过查阅资料和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最近敏感点距离生产车间最近距离为215米,不在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该公司正在停产整改中。2020年5月13日,赣州市全南生态环境局综合执法人员到该公司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金属熔炼、制芯工序、抛丸工序、浇注及热处理工序废气收集不完善,废气无组织排放现象较多。赣州市全南生态环境局给该公司下发了整改通知,要求全南县康来得五金工艺制造有限公司立即整改,并于2020年6月30日前整改到位。

2020年5月13日,赣州市全南生态环境局已下发整改通知,要求该公司限期整改,要求在6月30日前,完善金属熔炼、制芯工序、抛丸工序、浇注及热处理工序废气收集,否则停产整改。

 

*

4

D3600320200717226

赣县区城北大道桃园安置区旁有家垃圾回收站气味难闻,距居民区50米左右,影响周围居民生活。

赣县区

2020年7月18日,赣县区委、区政府责成区城管局牵头,区自然资源分局、区生态环境局、梅林镇配合调查核实处理。2020年7月19日,区城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自然资源分局、梅林镇组成联合工作组对涉及信访问题桃源安置区及周边进行了实在查看,没有发现“垃圾回收站”,只有位于城北大道桃源安置区旁的“城北生活垃圾中转站”。经现场调查核实,该垃圾中转站使用正常,周边环境整洁,除臭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气味难闻现象。

根据国家住建部出台的生活垃圾中转站技术规范(CJJ/T47-2016)2.2条中用地指标及与相邻建筑间隔要求,该中转站的用地面积<500平方米,属于Ⅳ类小型转运站,与相邻建筑要求间隔≥8米,该中转站占地面积约300平方米,距离房屋最近距离约50米,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经调查核实,该信访问题不属实。

该信访问题不属实。

*

5

D3600320200717227

 

群众来电举报位于南康区迎宾中大道与金河二路交叉路口红绿灯旁有家永丰五金模具厂晚上生产时产生噪音,气味难闻,请有关部门给予调查处理解决。

 

南康区

气、噪声

信访人反映的赣州市南康区迎宾中大道与金河二路交叉路口红绿灯旁永丰五金模具厂实名为“南康区剑华模具店”,经营者刘剑华,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60782MA387LX48W,主要从事五金模具(家具五金配件)加工、维修服务。于2018年3月开始营业,店铺面积100平方米左右,工人3人,加工金属零散工件。

2020年7月18日,赣州市南康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联合赣州市南康区东山街办工作人员对南康区剑华模具店进行了现场检查,信访人反映的事项部分属实。检查时,该模具店正在营业,加工产品是金属工件,加工的设备有车床2台、线切割机4台、模床1台、冲床1台、空压机1台及锯床1台,主要上班时间为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8时,偶尔加班至晚上21时。

该模具店持续性噪音源于车床和模床加工时产生,间断性噪音源于空气压缩机使用时产生,未采取有效隔音措施减轻对周围居民的噪声影响。经现场勘察,在南康区剑华模具店及周边未闻到明显气味。

针对信访人反映南康区剑华模具店噪音扰民问题,赣州市南康生态环境局对南康区剑华模具店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决定书》(康环责改〔2020〕244号),责令南康区剑华模具店夜间不得加工,并需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边界噪音,避免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造成影响。

 

*

6

D3600320200717228

章贡区章江北大道130号有三家饭店(小陈烧烤、七中田螺烧烤、海鸭(海亚)饭庄)产生油烟,影响周边居民。

章贡区

2020年7月17日,章贡区南外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携带执法记录仪到达现场:

1.三家店均安装有油烟净化设施共三台,每家店各一台,该店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了正常的清洗和维护;

2.油烟净化设施只能对油烟中的PM2.5油颗粒进行吸附作用,对味道的净化效果不大;

3.海亚饭庄于今年4月份做过油烟检测,检测结果均显示排放符合国家标准,未超标排放;已通知七中田螺和晓陈烧烤店进行油烟检测,油烟检测结果需要一星期左右时间才能出具。

4.我们将继续督促好三家店做好餐饮油烟排放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海亚饭庄因今年4月份已经做过油烟检测且符合国家标准,七中田螺和晓陈烧烤将在油烟检测报告出具后根据检测报告情况进行处理。我们将继续督促好这三家店做好餐饮油烟排放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同时建议以上三家店安装除味设施。

 

 

7

D3600320200717229

定南县胜利北路老经委小区生活污水和雨水流入33号、35号、37号房内,反映几年未解决,影响居民生活。

 

定南县

其他

前期胜利北路33号、35号、37号居民曾经反映该小区前排住户化粪池管道破裂以及接口处未处理好,导致污水流向地面,对该区域居民产生影响的情况,县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系该居民,在现场征得群众意见后安排施工人员对管道破裂处和接口处进行加固维修,已维修到位,居民反映的问题及时得到解决,对处理结果表示非常满意。

现居民反映胜利北路老经委小区污水和雨水流入33号、35号、37号住户的情况。2020年7月21日县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查了解,经实地走访和多方询问,该区域平时并无这类现象出现,目前小区内排水(污)系统也正常、不堵塞,路面也较干净。群众反映,如遇上极端强降雨天气时会出现居民小区内部分露天路面积水严重的情况。

现在又有居民反映胜利北路老经委小区污水和雨水流入33号、35号、37号住户的情况。2020年7月21日县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局带领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工作,经实地走访和多方询问,该区域平时并无这类现象出现,目前小区内排水(污)系统也正常不堵塞,路面也较干净。群众反映,如遇上极端强降雨天气时会出现居民小区内部分露天路面积水严重的情况。

 安排施工人员对管道破裂处和接口处维修到位。周边排水(污)系统正常、不堵塞,路面较干净。群众反映,如遇上极端强降雨天气时会出现居民小区内部分露天路面积水严重的情况,目前城区准备实施城区内涝改造工程,将易产生内涝区域都列入改造方案中。

 

 

 

8

D3600320200717230

投诉人反映:安远县高云山乡濂丰村有家沙厂白天八点过后生产,生产过程产生噪音、扬尘和河水污染;沙厂距住宅区不到100米,炸石头造成安全隐患,影响周围居民生活。举报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希望有关部门认真调查,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安远县

其他

此信访与第十一批D3600320200710148信访件内容重复,是重复投诉信访件。通过沟通解释,大部分村民对爆破安全间距、河水污染等问题的反馈表示接受,但仍有个别村民存在顾虑。

1.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于2019年3月过期,现正在按要求进行安全隐患整改,主要是对历史遗留的突石进行爆破清除(共实施爆破作业3次)。2.该采石场300米区域范围内原有4处居民已搬离,周边村民居住情况符合应急管理部门规定的300米安全间距要求。3.附近河道内河水未出现浑浊现象。4.离采石场较近居民对采石场近期安全隐患整改实施的爆破作业,未感受到明显的震动,声响和扬尘也不大,表示对生活影响不大。

 

不属实

要求采石场充分关注村民情况,科学制定排险爆破生态保护预案,加强与村民的沟通解释。采石场现已停止安全隐患爆破清除作业。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相关职能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监管。

 

 

 

9

D3600320200717231

龙南县渡江镇莲塘村好易佳超市周边有5家砖厂,烟囱排放浓烟,投诉人怀疑会对周边居民身体产生影响。请有关部门调查处理解决。

 

龙南县

7月18日,龙南生态环境局牵头,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渡江镇政府配合对渡江镇莲塘村5家建材厂(砖厂)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经查,5家新型建材厂(砖厂)均在生产,污染防治设施在运行,运行台账均有记录;脱硫循环水池循环水经PH试纸检测PH值约12-13,未发现烟筒冒黑烟现象;按照《赣州市砖瓦企业大气污染整治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企业厂区进出道路进行了硬化,设置了车轮冲洗设施;物料场所采取了半封闭措施,安装了废气在线监控设备,正在调试;目前,整改工作完成后尚未进行验收。

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政府将加大对渡江镇莲塘村5家新型建材厂(砖厂)的监管监管及执法力度,同时,督促其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运维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

10

D3600320200717232

 

南康区太窝乡石龙村长乐家具有限公司,晚上不定期将油漆残渣排到河里,喷漆时气味难闻,对周边居民和环境造成影响。

 

南康区

气、水

经查,信访人所反映的赣州市南康区太窝乡石龙村长乐家具有限公司实际名称是赣州市南康区长乐家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廖素雯,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太窝乡元岭村,2013年5月8日注册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820674740834,占地面积9200㎡左右,主要从事橡木床、衣柜生产、销售。主要机械设备有四面刨、电子开料锯、出榫机、封边机、打磨机、排钻。生产工艺流程为:橡木拼板-开料-打眼-封边--组装-打磨-喷底漆-打油磨-喷面漆-成品。

2020年7月18日,赣州市南康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会同赣州市南康区太窝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对赣州市南康区长乐家具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信访人反映事项部分属实,具体情况如下:

1.信访人反映“晚上不定期将油漆残渣排到河里”问题不属实。赣州市南康区长乐家具有限公司建设有危险废物暂存点,油漆废桶、废渣规范有序存放,并于2019年12月23日与赣州创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收运、咨询服务协议》,于2019年12月24日与弋阳海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书》,合同期限为一年,运输处置危险废物有废活性炭、油漆渣、废机油、油漆桶等。同时,2020年1月2日和2020年6月4日赣州市南康区长乐家具有限公司共转运了两次危险废物,经执法人员沿河排查未发现有油漆渣入河现象。

2.信访人反映“喷漆时气味难闻,对周边居民和环境造成影响”问题部分属实。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喷漆工序配套安装了两套废气治理设施,但底漆房未按要求进行全密闭。

2020年7月18日,赣州市南康生态环境局对赣州市南康区长乐家具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康环责改字〔2020〕340号),责令其立即停产整治,采取措施对底漆房进行密闭。

 

*

11

D3600320200717233

于都县小溪乡船坑村的雨兴果业种植果树,喷洒农药和化肥污染山下的水源。

于都县

7月18日,由于都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带队,县果茶局、小溪乡人民政府等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信访现场进行了调查核实。

经调查核实,于都县雨兴果业种植园于2016年进行了审批,2019年开发脐橙基地168亩,2020年春种植脐橙7000余株,果园内有完善的排水沟、管道、沉沙池等污染防治设施。同时,县生态环境局对小溪乡船坑村窝子里组村民蒋文章家山泉水和蒋十月家井水抽样送第三方检测分析检定,结果为:除蒋十月家井水水质中细菌总数超标外(非该果园种植造成),其他各项检测指标均符合《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水质标准。工作人员现场提醒并告知村民:一是不提倡生饮相关井水,建议烧开后饮用,以杀灭细菌;二是相关井水可满足生产及生活安全用水要求。

综上所述,信访人反映的“于都县小溪乡船坑村的雨兴果业种植果树,喷洒农药和化肥污染山下的水源”问题不属实。

否 

无 

 

12

D36003202200717234

会昌县小密乡小密村会昌县侨鑫墙体材料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严竹英)开采煤矸石,目前停工状态,其有2个采矿点,分别是小密村禾坪脑和小密村横江。导致几百亩林地裸露、破坏了林地,造成水土流失,也存在安全隐患。另货车运输时产生噪音,路面被压烂。

会昌县

通过前往侨鑫公司实地调查,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该矿区弃渣场顶面杂乱且裸露;

2.该矿区部分开挖裸露面、道路边坡未进行复绿或复绿效果不佳;

3.该矿区部分截排水沟、沉砂池淤塞;

4.该矿区货车运输时产生噪音的问题;

5.该矿区道路较窄,货车运输进出矿区存在安全问题;

6.该矿区有近10亩林地裸露、破坏了林地问题。

整改措施包括:1.责令该企业对弃渣场要及时进行平整、覆土。因季节天气等因素影响,需择时进行植树种草,在未复绿前应采取临时覆盖措施(7月30日前整改到位);

2.责令该企业对开挖裸露面、道路边坡要择时进行复绿,复绿前应采取临时覆盖措施(7月30日前整改到位);

3.责令该企业要进一步完善截排水沟、沉砂池等水保设施,并在日常做好管护工作,确保水保设施发挥功效(已整改到位);

4.责令该企业在居民集中居住区(新屋场、老屋场等)设立警示牌禁止鸣笛(7月30日前整改到位);

5.责令该企业运输限载,转弯处加装凸面镜增强交通安全性(8月1日前整改到位);

6.责令该企业对山体裸露面进行挂网复绿(12月底整改到位)。

*

13

D3600320200717235

宁都县水东工业园内有三个废车回收点:分别是一个在319国道路边,一个在榕树门厂

房内,另一个在319国道养路队里面,这些回收点的废机油收集处置不当,地面满是机油,投诉人担心会污染土壤和地下水,这三个回收点离梅江河几华里,下雨时雨水冲刷流入河道,最终流入梅江河,这三个回收点都属

于无证经营。

宁都县

土壤、水

收到转办件后,宁都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分管领导抓好落实。7月19日,宁都县分管领导组织县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管局和县商务局等单位负责人到现场调查、询问、察看。经调查,3家公司办理了营业执照和废旧汽车回收拆解宁都网点资格,均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厂区内未建设安装相关污染防治设施,废机油收集、储存不规

范。

收到转办件后,宁都县主要领导立即作出批示,要求切实抓好整改。7月19日,宁都县分管领导组织县生态环境局、县商务局和县市场监管局等单位现场调查处理,已责令宁都县万盛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宁都县建亿鑫贸有限公司和宁都县林盛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尽快完善环评手续,厂区内建好污染防治设施;废矿物油(危险废物)按照规定做好收集贮存处置,并及时交与有资质的公司处理。今后宁都县将加强对上述3家公司的日常监管,督促

其落实污染防治责任和措施。

*

14

D3600320200717236

寻乌县南桥镇罗陂村杨河山,在团红村水源地河流的上游在建一个四五十亩的大型养猪场(出栏率约有4.5千头),建养猪场时破坏林地,占用农田,该养猪场相关手续不齐全,而且离杨河山水库很近,担心建成投产后会污染水源地和河流。

寻乌县

2020年7月18日,寻乌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南桥镇人民政府相关人员前往现场进行核查和对该项目负责人进行了调查询问,从现场情况查看和踏看,该养猪项目手续齐全,涉及林地面积已审批,未占用农田,处于团红村水源地下游,且离洋河山水库下游约3公里,不会对团红村水源地、洋河山水库和河流造成污染。

 

 

15

D3600320200717237

 

龙南县程龙镇程龙卫生院往岗村走约2、3百米的山脚下(有橦三层楼房无装修)有个无牌废品收购点老板姓钟,老板电话是15170621673,下雨时有废机油流入水圳里面,流入农田里面,污染水源,平时路过也闻到很大的油臭味。以前向有关部门反映未得到处理。

龙南县

水、气

7月18日,龙南程龙镇政府牵头组织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龙南生态环境局对钟诗旺废品收购点调查核实。经查,钟诗旺经营的废品收购点无无工商营业执照和其它经营许可证,油罐及油桶存放场所未采取防渗漏等措施。因其废机油存放在封闭的油罐及油桶之中,无较大异味,沿水圳查看,未发现废机油泄漏痕迹,周边农作物长势正常。经核实,县相关部门及属地政府未接到过该信访事项,信访人所说的“以前向有关部门反映未得到处理”的情况不属实。

 

龙南县市场监管局对钟诗旺下达了《责令通知书》;龙南生态环境局对钟诗旺无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行为立案查处。

 

 

16

D3600320200717238

大余县新城镇桥西村排上组有家养猪场,以前白天排猪粪,现在晚上8点排猪粪,产生难闻的气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投诉人居住地离该猪场有一公里都能闻到难闻的气味。

 

大余县

目前存栏1060头生猪,现场存在:1.猪场内雨污分流设施不完善,雨水淤积在沼气囊上面无法排出;2.沼气囊排出的污水露天存储在旁边沉淀池内;3.发酵棚破损严重,棚内集粪池池口敞开,未进行封闭处理,散发的恶臭气味随风飘出。经周边沟渠、管道排查,未发现存在猪粪外排。

1.完善猪场内雨污分流设施,整改雨污分流管道,做到雨污分流全场覆盖;2.及时将沉淀池的沼液引入氧化塘,并在氧化塘内种植水生植物,进一步净化水体;3.于2020年7月25日前对敞开式集粪池加盖封闭,并对受损的发酵棚进行维修及安装密封门帘,确保猪粪臭味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并新建一个体积与饲养规模相匹配的沼气池。

 

 

 

17

D3600320200717239

大余县左拨镇左拨村有家打石场(无名称)用石雷矿的废石加工,打石头时产生的废水、泥浆排到河里,影响农田耕种。

 

大余县

检查时发现,碎石场下方的多级沉淀池仅用石块、沙土简易搭建,且沉淀池内沉积的泥沙已满池,失去沉降功能,沉淀池沉积的泥沙随意堆放在池边,无防渗漏、防流失措施,泥沙流失严重。废水和泥沙经大余石雷钨矿泄洪沟流入左拔河,河流偶有浑浊,但对周边环境及农田耕种基本无影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大余生态环境局,左拔镇人民政府联合对大余县左拔镇红哆碎石厂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责令其:(1)立即停止生产;(2)立即对沉积在沉淀池的泥沙进行清理,并严格按环保“三防”进行堆放。同时,组织人员清理下游灌溉沟渠内的泥沙,确保沟渠畅通;(3)于2020年8月10日前严格按环评批复要求完善污染防治设施,确保生产废水经有效处理后外排。

 

18

X3600320200717037

位于信丰县大塘埠镇长岗村有一废弃养猪场,称有人在该废弃猪场内进行废旧轮胎磨胶粉作业,未取得政府及有关部门审批和相关证照,生产时气味难闻,严重影响周边环境,请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信丰县

经查,信丰县大塘明生橡胶轮胎回收破碎厂租赁原信丰县祥星养殖场(闲置猪场)1栋栏舍作厂房,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于2019年8月开始建设,11月开始投产。2019年8月份经信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营业执照,名称为信丰县大塘明生橡胶轮胎回收破碎厂,经营者为邱庆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60722MA38T9AR7A,经营范围是废旧橡胶轮胎回收、破碎。

现场主要从事废旧轮胎切割、破碎(没有炼油等其它加工处理工序),生产规模为年处理3000吨废旧轮胎,主要生产设备有切条机、辗丝机、破碎机各一台。生产工艺为:废旧轮胎→切条→打块→破碎、钢丝分离→橡胶粉、钢丝。生产过程中主要产生粉尘污染该厂配套建设了一套布袋除尘设施。生产过程中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信访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责令立即停止生产,补办环保审批手续

2.按照环保要求建设配套环保设施并通过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

3.对信丰县大塘明生橡胶轮胎回收破碎厂未批先建行为进行立案处罚。

 

*

19

X3600320200717038

投诉人反映:瑞金市黄柏中心小学所产生的污水未进污水管网,自学校旱厕改水厕以来,粪便、尿液、污水经化粪池后排入水圳上,最终流向赣江,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处理解决。

 

瑞金市

2020年7月19日,由瑞金市教育科技体育局牵头,黄柏乡人民政府、瑞金市生态环境局、市乡村振兴公司等单位派出工作人员组成调查核实工作组,采取实地踏勘的方式进行了核查。

经调查,瑞金市黄柏中心小学在2012年改扩建中,在学校北侧围墙外新建一个约16立方米的三级化粪池,学校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围墙边小水沟。2018年,瑞金市黄柏乡新建了中心圩镇污水处理厂,但因该污水处理厂当时只设计了主管网,导致该校污水未接入其管道。因此,投诉人反映情况属实。

距离瑞金市黄柏乡中心小学30米处建有黄柏乡中心圩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黄柏乡人民政府2020年7月19日立即安排人员对化粪池进行清理,并购买相关材料,组建施工人员在7月26日前将学校生活污水接入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

 

注:1.标*代表重点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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