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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赣州市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预投资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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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县(区)发展改革委、水利局:

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关于下达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预投资计划的通知》(赣发改农经[2015]465号)和各有关县(区)政府就完成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作出的承诺,经研究,现将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预投资计划8555万元(其中中央投资5489.01万元,省级配套1542.14万元)下达你们,用于支持解决我市148858人贫困村及边远山区居民和34754名农村学校师生饮水困难问题(项目具体安排详见附件)。同时,要求各地严格按照《江西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攻坚战实施计划方案》,迅速开展以下工作:

1、提前解决好工程推进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难题。各地要立即深入项目乡(镇),按照《施工图纸》要求与当地政府、有关单位及农民群众加强联系沟通,并做好征地拆迁等前期准备工作,务必在开工前解决好工程推进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纠纷问题,以确保工程顺利推进,如期完工。

2、立即展开招投标工作。各地要以10月底完工、12月底通水为硬性目标,预计划下达一星期内启动招投标程序, 720日前完成招投标,并开工建设。

3、抓紧落实工程建设资金。各地要严格兑现向市水利局作出的庄严承诺,先行垫付农饮工程建设资金,确保工程建设需要,杜绝因资金不落实而延误工期现象的发生。

4、做好供水管材及配件的采购工作。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按照《江西省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细则》的要求,自行做好供水管材及配件的采购工作。

5、明确责任,建立县领导挂点联系制度。每个项目要落实一名县领导、一个县直单位作为具体联系领导和责任单位,实行挂点负责,协调破解工程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难题。请各地于620日前将每处工程的挂点县领导姓名、职务及责任单位报市水利局农水科备案。

6、加强调度,实行旬报制度。各地要按201510月底完工、12月底通水的目标倒排工期,以旬为单位逐一分解建设任务,实行销号管理;同时,要加强工程调度,并在每月逢8上报本旬的工程进度。

7、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把宣传发动工作贯穿于工程整个建设过程中,把思想和宣传发动工作做深、做细、做透,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为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对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措施不得力,工程进展明显滞后的县(区),我们将参照去年的做法,采取定期通报、约谈挂点县领导和责任单位负责人等办法鞭策有关县(区)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对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特别是虚报数据、弄虚作假的,我们将按报请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联系人:市水利局农水科 郭于翔

联系电话:8196431

邮箱地址:slnsk@163.com

附表:1、赣州市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预投资计划       分县汇总表

2、赣州市2015年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工程预投资      计划表

3、赣州市2015年农村学校师生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预投资计划明细表

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赣州市水利局

20155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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