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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赣州市“市县同权”改革优化提升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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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市县同权”改革,结合改革运行情况及各地实际需求2023年11月3日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赣州市“市县同权”改革优化提升行动方案》(〔202364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现就《行动方案》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出台背景及过程

为贯彻落实市委忠琼书记关于“市县同权”改革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深化“市县同权”改革,市行政审批局开展了深入调研,先后三次征求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的意见建议,把问题整改、举一反三和整体提升、便民利企紧密结合起来,制定《行动方案》,下放县(市、区)105项事项,以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和改革获得感。

二、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包括工作目标、工作原则、重点任务、保障措施4个部分内容“市县同权”改革事项清单(2023年版

(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深化“市县同权”改革,构建市县一体化审批服务模式,推动简政放权再深化,政务服务再优化,要素保障再提升,全力打造全国政务服务满意度一等地市。

(二)工作原则。一是需求导向、精准放权。从满足企业群众“就近办”需求出发,按照“基层点单、部门端菜”原则,将一批市级权限个性化、差异化下沉至各县(市、区)、国家级开发区行使实施。二是减少层级、提升效能。优化放权方式,重点提升直接下放事项比例,探索下放实质性审核权事项使用行政审批“2号章”,节约行政成本,提升办事时效。三是重心下移、强化保障。将行政审批资源向基层下沉,配齐配强基层审批专业力量,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推动跨层级审管衔接互动,保障“市县同权”改革落地见效。

(三)重点任务。“市县同权”改革优化提升行动的11项重点任务,每一项都明确了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一是按需调整事项清单按照“基层点单、部门端菜”的原则,制定“市县同权”改革事项清单(2023年版)二是优化放权方式。取消了服务窗口前移放权方式,将基层需求事项的相关子项以及关联事项同步下沉至县级办理。三是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明确每年调整一次“市县同权”改革事项清单,提升下放事项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四是优化窗口设置。撤销“市县同权”专窗,将“市县同权”事项纳入通用综合窗口统一受理。五是使用行政审批“2号章”。“下放实质性审核权”事项,各县(市、区)承接部门使用市级单位配置的行政审批“2号章”直接办结。六是完“市县同权”平台功能。推动电子印章和电子证照在“市县同权”改革中的运用。市相关单位要将“市县同权”改革事项的审批系统审批权限同步下沉。七是完善审批服务标准。逐一梳理优化事项办事指南,每季度组织“市县同权”改革工作研判分析会。八是强化人员培训指导。市直关单位逐项对下放事项进行培训。九是强化专业审批力量。通过优化人员事项划转、强化人员培训、支持专业人员招录等方式,进一步增强基层专业审批力量。十是明确审管职责。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明确直接下放、下放实质性审核权事项的审批监管责任。十一是强化审管信息共享。严格落实审批、监管信息推送互动机制。

(四)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期完成。二是加强工作督导。加大对各县(市、区)、市直相关单位工作的调研督导,加强结果运用。三是加强宣传指引。要营造“市县同权”改革浓厚氛围,广泛宣传“市县同权”改革,提高知晓度,提升改革实效。

(五)“市县同权”改革事项清单“市县同权”改革事项清单(2023年版)涵盖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等10市直单位的105项事项,其中直接下放76项,占比72.4%;下放实质性审核权29项,占比27.6%,都是企业群众切实有办理需求的事项事项清单自202411日起正式实施

三、主要特点

是优化放权方式。取消服务窗口前移方式,保留直接下放和下放实质性审核权两种方式。侧重于事项下沉的完整性将事项的相关子项及关联事项同步下沉,方便企业群众办事优化“市县同权”事项受理模式,撤销了“市县同权”专窗,纳入通用综合窗口统一受理、分类审批、统一出件。

二是按需放权赋能满足企业群众需求为导向,按照“基层点单、部门端菜、能放则放”的原则,调整优化“市县同权”改革事项清单(2023年版)。同时考虑县(市、区)的需求差异和特色产业发展需要,对部分事项采取个性化放权方式,下沉至“瑞兴于”试验区8项,章贡区21项,赣县区、南康区25项,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32项。

三是简化审批流程。下放实质性审核权29项事项,由涉及的市行政审批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等4个市直单位刻制行政审批2号章”,交付县(市、区)直接使用办结出件,有效地节约行政成本,提高效率

解读单位:赣州市行政审批局

人:政管科 谢贤钦

咨询电话:0797-8161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