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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县级综合应急救援工作试点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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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市府办发〔2012〕26号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赣州市县级综合应急救援工作试点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赣州市县级综合应急救援工作试点方案》已经市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赣州市县级综合应急救援工作试点方案

为有效整合应急救援资源,加快推进全市县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南康市、定南县开展县级综合应急救援试点工作,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依托公安消防队伍组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的通知》(赣府厅发〔2010〕58号)、《关于印发江西省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2011-2013)三年规划的通知》(赣府厅字〔2011〕76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办发〔2010〕176号)、《关于落实<江西省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2011-2013)三年规划>目标任务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11〕166号)文件以及全国公安消防部队应急救援工作现场会、全省应急救援工作推进会精神,结合辖区灾害事故特点,重点围绕队伍和业务建设、应急救援响应和指挥机制建设、保障和支撑体系建设先行先试,建设一支统一领导、职责明确、协调有序、专兼并存、优势互补、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应急救援队伍,基本满足本地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需要,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因地制宜、积极探索、逐步完善”的思路,选择南康市、定南县开展综合应急救援工作试点。2012年9月前,两地以公安消防部队为依托,围绕“管理制度化、训练专业化、执勤规范化、作战程序化、联动社会化”的工作目标,建成“平战结合,功能齐全”的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以点带面、全面推广,建立符合赣州实际的应急救援新机制。 

三、组织领导

综合应急救援试点工作由市政府组织实施。市政府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邓又林任组长,副市长、公安局长胡满松任常务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应急办主任廖志斌,市应急救援支队支队长肖纯栋任副组长,市编办、财政局、发改委、工信委、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局、城乡规划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林业局、卫生局、环保局、安监局、防震减灾局、气象局、电信赣州分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指导、督办试点各项工作任务。南康市、定南县要成立由政府分管应急工作的领导任组长,分管消防工作的政府领导任副组长,政府应急办、应急救援大队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试点工作的领导、组织、指挥、协调和实施工作。

四、建设内容

(一)组织机构建设。根据省政府《关于依托公安消防队伍组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的通知》(赣府厅发〔2010〕58号文)精神,南康市、定南县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理顺关系、明确职责,成立由政府常务副县(市)长任总指挥,应急办、公安局、应急救援大队有关负责同志任副总指挥,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综合应急救援指挥部。在保持原有管理体制不变的前提下,将本地供水、供电、供气、医疗急救、工程抢险、气象等纳入综合应急救援调度、作战、训练体系,同时授予应急救援大队指挥员现场指挥权,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应急办综合协调、各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应急救援大队现场处置的综合应急救援工作格局,实现“预案启动一键化、信息反馈实时化、应急响应程序化、救援处置规范化、应急救援指挥调度和力量联动一体化”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

(二)应急队伍建设。要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建立“社会招聘、政府出资、混合值守或独立值守”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模式。一是充实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主要通过征招合同制消防员以补充公安消防现役警力不足的方式,充实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合同制队员由各级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懂驾驶、懂技术或退役军人可优先考虑。南康市政府至少征招20名队员,定南县政府至少征招16名队员,2012年8月上旬前要完成征招工作。南康市应急救援队伍以单独编队执勤为主,定南县应急救援队伍以混合编队执勤为主,实行24小时执勤制度,按照部队的有关规定建立执勤、训练、工作、生活制度,每周错时休息两天。同时,为保留骨干,激励表现优异的应急救援队员,试点县(市)应根据应急救援大队工作任务,对应急救援队员进行相应的奖励,在合同期间参照事业编制人员标准提供待遇,人员经费由财政全额核拨,初步建立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人才培养和保留长效机制。二是成立综合应急救援专家组。要组建涵盖消防、交通、安监、环保、地震、卫生、气象、地质、水利、供气、通信、化工、矿山、工程等方面专业技术力量的综合应急救援专家组,做到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大队作为首战力量到场实施救援的同时,各专业应急队伍、专家组成员能够联动响应、协同处置。

(三)应急指挥平台建设。要制定《综合应急救援调度指挥中心升级改造工作方案》、《应急调度指挥实施办法》等文件,按照“看得见、听得清、联得上、调得出”的要求,以公安机关“三台合一”消防接处警系统为基础进行升级改造,建成集报警受理、通信调度、道路监控、地理信息、图像传输、图文显示和辅助决策等功能的综合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将政府应急指挥机制、辖区水源、道路情况、天网工程监控点、应急队伍实力、主要危险源信息和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全部纳入系统,使公安机关“三台合一”消防接处警系统同时具备应急救援调度指挥功能。

(四)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立足辖区危险源、应急资源和承担的职责任务,在政府总体预案框架下,编制人员密集场所灭火救援、高层建筑灭火救援、地下建筑灭火救援、建筑物倒塌事故救援、交通事故救援、地震灾害事故救援、化学灾害事故救援、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救援、抗洪抢险、大型活动保卫勤务等10大类应急处置预案,进一步制定完善针对本地区灾害事故特点和规律以及跨区域增援需要的灾害事故处置预案和跨地区协同作战预案,明确灾情等级、力量编成、组织指挥、处置程序、通信联络、应急保障、社会联动等事项。

(五)保障体系建设。

1.经费保障。试点县(市)政府要建立应急救援经费保障机制,制定《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经费保障标准》,将应急救援队员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日常公用经费、教育培训、抚恤、队员伙食费等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其中,队员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结合消防工作特点确定,与当地工资水平相适应,略高于当地临聘人员标准。综合应急救援大队营房设施建设、维护经费,应急救援车辆、器材装备的购置、维护经费由本级财政按实际需要安排专项经费解决。

2.装备物资保障。严格按照《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装备配备标准》和市政府办《关于落实<江西省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2011-2013)三年规划>目标任务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11〕166号文)要求,配足常规、配好急需、配强高端,立足区域灾害事故处置需求,配齐抢险救援车、举高喷射车等所需车辆,配强个人防护、防汛抗洪、防化救援、破拆排烟、生命搜救、反恐处突等装备。强化应急保障物资储备,建立警地联储、紧急调用、机动运输等应急保障机制。常用应急物资装备由县(市、区)本级依托公安消防大队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主要储备个人基本和特种防护装备、抢险救援器材、各类灭火药剂和其它常用物资;专用应急物资装备由政府各专项应急指挥部依照职责范围统一储配、管理和调度;重型工程机械和其它非常用应急物资装备,采取政府租赁、与应急物资制造企业和物资储备单位签订保障协议等方式解决。物资装备按照先征用后结算的方式,救援结束后,由事故发生地政府统一清算协调解决。

3.设施保障。要按照《消防培训基地训练设施建设标准》(GA/T 623-2006)和市政府办《关于落实<江西省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2011-2013)三年规划>目标任务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11〕166号文)要求,抓好营房和训练设施建设改造。各地可以依托消防大队,划拨土地、投入资金,因地制宜的建设集应急救援、调度指挥、物资储备、战勤保障、模拟训练设施于一体的专业消防站。也可以政府担保租赁的方式租用地方政府、单位或企业的营房或将其它场地改造为应急救援大队营房,作为队员执勤、生活和开展文体活动的场所,训练场地则依托消防大队,逐步增加交通、地震、矿山、危化等各类模拟应急救援训练设施,确保训练、演练工作顺利开展。

(六)应急救援业务建设。制定出台《应急队伍培训工作方案》、《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训练实施方案》、《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训练操作规程》等切实可行的应急队伍联训制度和训练大纲,采取分队专训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定期邀请各领域专家学者,按照最大、最难、最不利及特殊灾害事故处置要求,对应急队员进行全员额专业技能、体能培训、心理行为培训、装备应用培训,着力提高应急救援攻坚能力,使队员个个体能和技、战术达标。要从实战出发,全面开展高层、地下、烟气、高温等复杂环境下攻坚训练和地震灾害救援、建筑倒塌施救、水域救援、大空间建筑火灾扑救等模拟训练,使应急救援队伍能在实战场景下掌握接警受理、力量调度、到场处置、作战指挥、战评总结等内容,全面提升应急响应、联合处置灾害事故的能力。要按照联勤联训的要求,定期联合其他应急专业队伍开展专项训练、合成和联动演练,实现各类专业队伍优势互补,提高应急救援队伍协调作战能力和应急处置的专业化水平。政府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1次综合性应急救援实战拉动演练。

(七)制度体系建设。结合《消防法》和《江西省消防条例》,制定出台《应急救援实施办法》、《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标准》、《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三年规划》等规范性文件,推动建立“六项制度”,即建立应急指挥协调制度、预警和信息报告制度、队伍管理制度、资源管理制度、培训演练制度、预案管理制度。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2年6月)。承担试点任务的单位要迅速制定实施方案和任务推进表,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完成时间和试点要求。  

(二)全面推进(2012年7月至8月)。 试点单位要按照试点方案,按时、高质量完成好“软”“硬”件建设任务, 努力在队伍和业务建设、应急救援响应和指挥机制建设、保障和支撑体系建设等方面探索出切合实际的经验和做法。 

(三)总结推广(2012年9月)。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梳理,归纳总结经验做法。市政府将适时召开现场会进行推广。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应急救援工作是各级人民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县级应急救援试点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市政府应急办、市应急救援支队要加强督办和协调。承担试点任务的县(市)政府要成立领导小组,将应急救援试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具体抓好落实,确保抓出成效。

(二)明确职责分工。相关县(市)要抓紧制订针对性、实效性和操作性强的具体方案,细化任务,量化指标,限时完成,做到责任到人、措施落实到位。要强化分析研判、检查督导,每月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分析,查找薄弱环节,及时完善相关措施。市政府应急办和市应急救援支队将对试点工作进行督办指导。

(三)坚持创新发展。试点工作不搞固定模式,各地要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建立科学、实用、高效的应急救援工作模式。各县(市、区)要不等不靠,有条件的可全面推进,积极探索县级应急救援建设经验,整体推进全市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四)广泛宣传发动。各地要采取抓重点、树典型与促进全面工作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宣传应急救援工作情况,及时通报先进典型,总结推广试点经验,要通过县级试点,逐步推动和完善市、县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附件:赣州市县级综合应急救援工作试点推进表

 

附件:

赣州市县级综合应急救援工作试点推进表

完成时限

内    容

要    求

责任人

6月下旬

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和任务推进表

结合综合应急救援工作实际,找准工作重点,详细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南康市:杨晓斌 何喻 陈此兴

定南县:袁建 刘福彬 张声海 徐聪明

7月下旬

建立应急救援经费保障机制

将办公、业务、工资、医疗、训练补贴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南康市:杨晓斌 何喻 陈此兴

定南县:袁建 刘福彬 张声海 徐聪明

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装备配备达标

立足区域灾害事故处置需求,储备必要的应急保障物资,合理整合现有资源,配齐配强装备

成立综合应急救援专家组

涵盖消防、交通、安监、环保、地震、卫生、气象、地质、水利、供气、通信、化工、矿山、工程等方面专业技术力量

在政府总体预案框架下,制定完善灾害事故处置预案和跨地区协同作战预案

明确灾情等级、力量编成、组织指挥、处置程序、通信联络、应急保障、社会联动等事项

建设综合应急指挥平台

实现与上级单位、相关应急联动部门及事故现场的互联互通

8月上旬

建立应急救援响应机制

实现“预案启动一键化、信息反馈实时化、应急响应程序化、救援处置规范化、应急救援指挥调度和力量联动一体化”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

南康市:杨晓斌 何喻 陈此兴

定南县:袁建 刘福彬 张声海 徐聪明

征召应急救援队员

队员由各级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懂驾驶、懂技术或退役军人可优先考虑

8月中旬

制度建设

规范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执勤训练、抢险救援行动,明确合同制队员征招、管理及相关待遇等。

南康市:何喻 陈此兴

定南县:张声海 徐聪明

基础设施建设

抓好营房和消防、交通、地震、矿山、危化等专业应急救援训练设施建设

南康市:杨晓斌 何喻 陈此兴

定南县:袁建 刘福彬 张声海 徐聪明

8月下旬

综合性应急救援实战拉动演练

做好拉动演练的人员、物资、预案等相关准备工作

廖志斌 肖纯栋

南康市:杨晓斌 何喻 陈此兴

定南县:袁建 刘福彬 张声海 徐聪明

筹备试点现场会

1.完成经验材料的拟写和光盘、画册的制作

2.完成会议材料准备工作

3.选择好试点现场会地点

9月上旬

召开现场会推广经验

做好会议的组织工作

廖志斌 肖纯栋

南康市:杨晓斌 何喻 陈此兴

定南县:袁建 刘福彬 张声海 徐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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