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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严查矿山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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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进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十大攻坚战”,有效遏制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稳定,近日,市应急管理局印发通知,要求严查矿山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隐患。

      通知指出,今年以来,我市重点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安全设施设计符合性诊断、地下矿山外包工程专项整治、萤石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市矿山安全风险防范能力水平稳步提升,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在监管执法中发现,有的矿山还存在违法违规开采、重大隐患不落实整改及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执法指令等行为。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组织全面检查,采取果断措施,坚决落实“五个一批”“四个一律”措施,从严从重查处地下矿山违法违规采石行为;要认真组织开展矿山安全设施设计符合性诊断,严查安全设施设计和重大变更,将“两个是否相符”纳入日常监管执法检查必检必查内容,对查出的问题要责令矿山限期整改,涉及重大隐患、重大变更及违法行为的,要责令矿山停止生产、建设并依法依 规进行严厉查处;要严格落实重大隐患判定标准,严格调查处理重大安全隐患,对不制定整改方案、不落实整改措施,重大隐患整改治理不 到位的矿山企业,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从严从重查处;要严格监管执法,及时下达监管执法文书,对拒不执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指令的矿山企业,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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