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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严”字当头,护航校园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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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事关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众多家庭幸福,一直是群众关心的热点、社会的焦点,也是市场监管部门的重点。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文华、世文同志批示要求,赣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教育局多措并举,“严”字当头,全面保障校园食品安全。

严密组织部署。2月18日,在省局发文部署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之前,市市场监管局与市教育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全市春季开学校园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提出了学校食品安全监管“三个确保”的工作要求,即:确保每次专项检查监管覆盖面达100%,确保每年每家学校食堂日常监督检查频次至少达4次,确保全市学校食堂办证率达到100%。同时,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及3·15晚会曝光的“辣条”食品安全问题,各地立即组织学校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督促学校及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规范要求和江西省学校(幼儿园)食堂经营“十必须”、采购“十不准”规定,并联合教育部门开展监督检查。

严查违法行为。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突出“三个重点”:一是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校内社会餐饮单位,以是否持有效许可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体检、设施设备运转、食品原料采购贮存、食品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五专”管理、餐用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关键环节,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二是重点检查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小餐饮、小食杂店以及校外托管机构,以辣条、饮料、奶及奶制品、膨化食品等儿童食品为重点品种,全面开展市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立即督促学校及经营者整改到位;三是将学校食堂作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双随机”的重点检查对象,查处校园及周边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经营超保质期、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零容忍”。据不完全统计,全市检查学校食堂、营养餐配送单位、学校集中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共4600余家,我市对校园食品安全整治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强调并下架有关问题“辣条”127.847公斤。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600余份,有效净化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环境。

严格督促检查。为巩固整治工作成效,督促各地整改落实有关问题,防止问题反弹积极开展督查工作。3月28日,市局主要领导王业有局长带队专门督查中心城区校园食品安全。4月1日至12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组成4个督查组,采取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看材料、直奔学校、直赴现场的方式,随机抽取校内外食品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共检查106家,其中县城学校食堂44家,乡镇学校食堂42家,校园周边小食杂店12家,集中用餐配送单位8家。共发现问题数268个,责令整改单位96家。督查情况表明,我市学校食品安全总体情况良好,陆续实施校长陪餐制度。但也存在学校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从业人员操作不规范、学校硬件设施不达标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市食安办将通报至当地政府,督促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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