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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蓉江新区城区公办幼儿园2021年秋季 招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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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幼儿园招生行为,进一步完善幼儿园招生秩序,满足更多适龄儿童入园需求,做好蓉江新区城区公办幼儿园2021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现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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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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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持免试入园原则

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试入园,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入园或编班测试,不得以开设特色班、实验班等形式变相遴选生源,不得拒绝具有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幼儿入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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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坚持公开公平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招生政策要求执行,做好信息公示,保障招生工作公开、平稳、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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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坚持相对就近入学原则

住宅小区已配建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在本小区配套幼儿园申请就读。其他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就读,应遵循相对就近入学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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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生对象、方式、流程及招生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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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对象

年满3-6周岁(2015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心智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符合2021年秋季幼儿园入园条件的赣州蓉江新区户籍、蓉江新区范围内保障性住房适龄幼儿及持蓉江新区居住证的外来人员随迁适龄幼儿。入园前,须按照卫健部门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体检,合格者方接收入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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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生方式

通过“网上信息登记+幼儿园现场审验”的方式进行招生登记。信息登记及审验分两批次进行。

1.第一批次信息登记及审验:蓉江新区户籍适龄幼儿和辖区内保障性住房适龄幼儿。优先解决蓉江新区户籍适龄幼儿和辖区内保障性住房适龄幼儿,若信息登记人数少于招生计划学位数,符合条件的全部录取;若信息登记人数超出招生计划学位数,采取摇号方式录取。

2.第二批次信息登记及审验:第一批次未录取的适龄幼儿和持蓉江新区居住证的外来人员随迁适龄幼儿。在优先解决区内户籍适龄幼儿及保障性住房适龄幼儿后,若学位有余,则面向持蓉江新区居住证的外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第二批次信息登记人数少于剩余学位数的,符合条件的全部录取;信息登记人数超出剩余学位数的,采取摇号方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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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生流程

1.符合条件幼儿监护人登录“信息登记平台”选择一所意向公办幼儿园填报登记。在幼儿园录取完现役军人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合作办学等政策性安排人员后,剩余学位面向网上信息登记且经审验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

2.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网上信息登记后,由幼儿园公告或通知填报登记该园的幼儿监护人到幼儿园现场资料审验。若网上信息登记且经审验符合条件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学位数,予以全部直接录取;若信息登记且经审验符合条件的人数超出招生计划学位数,采取摇号方式录取。摇号录取名单由幼儿园公告公示。

3.若第一批次录取后,仍有学位剩余,向社会公示剩余学位,进行第二批次信息登记。第一批次未录取或第一批次未登记的蓉江新区户籍适龄幼儿和辖区内保障性住房适龄幼儿家长、持蓉江新区居住证的外来人员随迁适龄幼儿家长,登录“信息登记平台”进行第二批次信息登记和审验。第二批次招生录取与第一批次招生工作方式和流程一致。具体时间以公告或幼儿园通知为准。

4.公办幼儿园完成第一批次或两个批次的招生信息登记录取工作后,不再登记招收幼儿,请未录取至公办幼儿园的家长尽快选择其他民办幼儿园入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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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生幼儿园

1.赣州市保育院蓉江院区(蓉江新区第一保育院):小、中、大班

2.赣南师大附属幼儿园(蓉江新区第二保育院):小班

3.赣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幼儿园蓉江分园(高校园区管理处中心幼儿园):小、中、大班

       4.赣州蓉江新区坪路康居幼儿园:小班

5.赣州蓉江新区新欣幼儿园(阳光和谐幼儿园):小班

6.赣州蓉江新区金城幼儿园(金色春城小区幼儿园):小班

       7.赣州蓉江新区武陵幼儿园:小、中、大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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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生登记、审验时间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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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平台信息登记

1.幼儿监护人按照幼儿户籍所在地和蓉江新区实际居住地,分别选择相应招生幼儿园进行登记。每位符合条件幼儿选择一所幼儿园进行网上信息登记,重复或多次填报登记的以第一次登记为准。填报登记的幼儿园仅限于幼儿报名信息采集,与是否录取无关。第一批次已录取的,不得参加第二批次信息登记,否则取消第一批次录取结果。

2.幼儿监护人扫二维码登录“信息登记平台”进行相关信息填报。第一批次登记时间为6月21日—30日,第二批次登记预计时间为7月21日-25日(具体时间以公告或幼儿园通知为准)。

3.请家长务必在系统开放时间内完成网上信息信息登记。录入平台的信息必须与实际情况相符,因个人原因未及时登录平台登记导致未及时参加信息登记或摇号的,由家长自行承担责任。未进行网上信息登记的,现场审验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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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幼儿园现场审验

平台信息登记后,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幼儿监护人错峰错时到幼儿园现场资料审验(具体时间以幼儿园公告或通知为准。如疫情防控部门或上级部门有新的要求,则另行安排时间并及时通知)。

第一批次现场审验时间:7月3-4日;地点:各公办幼儿园。

第二批次现场审验时间:预计7月下旬(具体以公告或幼儿园通知为准);地点:各剩余学位公办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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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场审验的资料

现场审验需携带所有网上登记信息的原始资料,包括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适龄幼儿的户口簿、预防接种卡、出生医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赣州蓉江新区范围内保障性住房适龄幼儿需提供房管部门签发的保障性住房的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适龄幼儿须为该保障性住房受益人);外来随迁适龄幼儿还需提供2021年7月20日(含7月20日)前有效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幼儿健康状况、平台登记的信息及资料实行监护人承诺制,必须确保所有上传资料真实、有效。因个人原因或资料不全导致现场审验未通过的,由家长自行承担责任,逾期不补。若后期发现平台信息登记资料失实、有误,将取消录取资格,后果由监护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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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生日程安排

        1.6月20日前,发布幼儿园招生公告

2.6月21日—6月30日,进行第一批次网上学位申请信息登记。蓉江新区户籍适龄幼儿和辖区内保障性住房适龄幼儿家长登录“信息登记平台”,进行第一批次信息登记。

3.7月3日—7月4日,幼儿园现场审验信息登记资料。

4.7月10日—7月20日,进行公开摇号并公示摇号结果,通过“赣州蓉江新区教育”微信公众号或幼儿园公示剩余学位。

5.7月21日-25日,进行第二批次信息登记。公示剩余学位后,第一批次未录取或第一批次未登记的幼儿家长和持蓉江新区居住证的外来人员随迁适龄幼儿家长登录“信息登记平台”,进行第二批次信息登记。具体时间以公告或幼儿园通知为准。

6.7月下旬—8月初,幼儿园按照现场核验材料、现场摇号、录取公示流程完成第二批次招生工作。具体时间以公告或幼儿园通知为准。

请符合条件幼儿监护人关注“赣州蓉江新区教育”微信公众号及幼儿园的公示公告,及时了解相关事宜。若疫情情况有变化,摇号时间及方式将按新的防控要求进行调整,幼儿园通过公告、短信或电话等形式通知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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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招生工作要求

(一)及时发布信息。各幼儿园要切实落实各级有关招生政策,细化本园招生工作方案,要将招生公告等信息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在幼儿园门口及相关社区张贴等方式向家长公布,确保招生工作合法规范、安全有序、公开公正进行。

(二)规范招生秩序。各幼儿园要加强招生风险评估,健全应急机制,严肃招生纪律,如需采取摇号方式录取,摇号全过程应该公开公正、程序正当,及时妥善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维护良好的招生报名秩序,保障招生工作有序开展。

(三)加强防疫安全。幼儿园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严格校门口出入管理,分批开展招生报名工作,加强线下审验管理,避免家长师生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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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幼儿园招生信息登记码

(使用手机扫描二维码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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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蓉江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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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 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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