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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人民医院拟升级为三级综合医院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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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精神,现对拟升级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我委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以公布之日算起。

公示期间受理科室: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药政科,联系电话:0797-8169066

1、拟升级单位(人):石城县人民医院

2、拟升级医疗机构级别、类别:三级综合医院;

3、拟升级医疗机构名称:石城县人民医院;

4、拟升级医疗机构选址:石城县琴江镇赣江源南大道330号

5、拟升级医疗机构所有制形式:全民;

6、拟升级医疗机构经营性质:政府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7、拟升级医疗机构床位(牙椅):650(8)张;

8、拟升级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9、拟升级医疗机构诊疗科目:急诊医学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中医科、传染科、麻醉科、肿瘤科、康复医学科、医学美容科、皮肤科、疼痛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

10、拟升级医疗机构符合赣州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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