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精神,现对拟设置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我委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以公布之日算起。
公示期间受理科室:市卫生健康委医政与体制改革科,联系电话:0797-8169066。
1.设置单位(人):定南县妇幼保健院;
法人代表:徐昌彬
身份证号码:3621281*******1636;
2.拟设医疗机构级别、类别:二级妇幼保健院;
3.拟设医疗机构名称:定南县妇幼保健院;
4.拟设医疗机构选址:定南县广州大道北26-2号;
5.拟设医疗机构性质:政府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6.拟设医疗机构床位(牙椅):20(0)张;
7.拟设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8.拟设医疗机构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妇产科、妇女保健科、儿科、儿童保健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等。
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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