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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力做好2021年春耕农资供应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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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市农资公司:

    一年之计在于春,春耕是全年农业生产第一仗。根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全力做好2021年春耕农资供应工作的通知》(供销农棉字〔2021〕5号)和市政府办《关于切实抓好春耕备耕工作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21〕5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农资供应数量充足、价格稳定、服务到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做好春耕农资供应工作是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的迫切需要,是践行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宗旨的职责所在,是展现供销合作社新形象的大好时机,坚决把做好春耕农资供应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完成好。

二、强化工作举措

一是认真做好春耕农资供应调查。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要立即着手开展春耕种植意向调查,并对化肥、农药、农膜等农资现有库存情况、需求情况开展全面摸底清查,对本地农资经营企业数、农资网点等进行清点,认真分析当地农资总体价格同比去年涨跌幅等,确保数据准确、详实,认真填报《赣州市供销合作社系统2021年春耕农资供应调查表》(详见附表),并于2月20日下班前将电子版和县级社主要领导签字盖公章后的纸质版照片报到合作指导科邮箱。

二是全力保障优质农资货源供应。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要对照春耕生产需求,指导系统农资企业加大货源采购储备,保障农资及时配送。要不断优化农资供给结构,在保障化肥供应的基础上,提升农药、种子、农膜、农机等其他农资的供应能力,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农资供应服务的综合优势。要深入实施“绿色农资”行动,大力促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加大有机肥、水溶肥、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等绿色高效环保优质农资的供应,拓展“供销农资、放心农资、绿色农资”的良好品牌形象。

    三是加强农资市场监督管理。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要加强对承担农资储备任务的系统农资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其健全工作制度,完善管理流程,扎实开展储备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好承储任务。要积极配合同级发改、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做好本区域春耕肥储备库点的监督检查,加强与储备主管部门的沟通,指定专人协调、跟进储备进展,保障工作高效开展。

四是不断提升农资服务能力。系统农资企业要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信息技术等手段,创新农资营销、配送和服务方式,积极开展电话预约、网络预约、线上指导等信息服务,大力推广保姆式、定制式、线上线下一体等多种服务模式,推行“不见面”技术服务、管理服务及作业服务,提高服务的科技含量。要发挥优势健全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功能,大力开展土地托管服务,加大统防统治、测土配方施肥、庄稼医院等服务力度,服务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改变农资消费方式,从买农资商品向买农技服务转变,构建“物技结合”的新型农资经营网络

    五是带头稳定农资价格。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要督促农资企业切实做好应对预案,有序组织调度货源,防止供应断档、货源脱销。要带头稳定农资价格,避免出现春耕期间主要农资品种价格快速上涨、市场供应大幅波动的情况。各县(市、区)供销社要督促农资保供重点企业要带头保数量、保质量、稳价格,维护市场稳定。

三、加强组织协调

一是强化部门联动。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工作情况,加强与发改、统计、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的沟通配合,及时反映系统企业春耕农资供应情况和问题,加强同相关部门的联动,确保农资物流畅通。

   二是加大工作调度。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要加强对春耕农资工作的日常调度。要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报送农资供应情况,并及时准确录入统计直报系统。

   三是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要加强信息采集和报送工作,每月15日、28日之前将《赣州市供销合作社系统2021年春耕农资供应调查表》和工作信息动态报送到市联社合作指导科邮箱:gz8222619@163.com,直至4月底结束,机关各科室要及时督促挂点县(市、区)供销合作社,集中宣传一批在春耕农资供应工作中的先进事迹典型,在全社会树起供销社农资价格最优惠、供货最及时、服务最周到的好形象,继续擦亮供销社农资供应的金字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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