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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赣州市“项目大会战”(2021—2023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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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市府办字〔202114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赣州市“项目大会战”(20212023年)

实施方案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赣州市“项目大会战”(20212023)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316

(此件主动公开)


赣州市“项目大会战”(2021-2023年)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五届十次全会精神,根据《江西省“项目大会战”(2021-2023年)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项目为王”理念,扎实开展工业、农业、服务业、重大基础设施、新基建、公共服务六大领域“项目大会战”,以大项目引领大投资,以大投资带动大发展。2021-2023年,“项目大会战”每年力争完成投资1800亿元以上,其中工业项目完成900亿元以上,农业项目完成80亿元以上,服务业项目完成240亿元以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完成260亿元以上,新基建项目完成100亿元以上,公共服务项目完成220亿元以上,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速达到9%左右,以项目建设新成效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打好工业“项目大会战”。实施工业倍增升级计划,加快推进1+5+N”重点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创新平台及科技攻关项目建设。推进实施开发区创新发展三年倍增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快产业功能性平台、园区基础设施、标准厂房等项目建设,推动工业智能化改造。〔市工信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二)打好农业“项目大会战”。推进农业现代化,大力实施蔬菜生产、粮食生产、脐橙果品品质提升、生猪复产增养、畜禽屠宰加工转型升级、高标准农田建设、富硒产业基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休闲农业、现代农业产业园、现代林业产业示范区等项目。推动乡村振兴,建设新时代“五美”乡村,加大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农产品冷链物流等项目建设力度。〔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三)打好服务业“项目大会战”。加快建设研发设计和专业服务基地、现代物流体系工程、区域性金融中心等。推进“旅游+”融合、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幸福产业发展示范区工程,开发一批重点红色项目、重大文旅项目和高端康养项目,布局一批城市综合体、大型商超、特色商业街区。〔市商务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四)打好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大会战”。以交通强国试点建设为契机,重点实施一批铁路、高速、航空、水运等重大工程,推进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研究,抓好国省道升级改造和“四好农村路”建设。完善能源基础设施,加快建成瑞金电厂二期、信丰电厂等支撑性电源点,推进新一轮城市输配电网和农村电网升级。推进实施水利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大力实施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城乡供水安全工程、水利灌溉设施工程,全面加强水生态建设和现代智慧水利建设。深入实施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行动,加快中心城区快速路工程、县城道路网络系统、海绵城市等项目建设。〔市发改委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五)打好新基建“项目大会战”。提升信息基础设施水平,加快实施5G网络工程、物联网感知设施工程、“5G+工业互联网”工程、“云计算大数据中心”工程。推进融合基础设施发展,建设智慧交通、智慧旅游、智慧能源、智慧公共服务、智慧社会治理等工程,加快充电换电网络建设。统筹布局创新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北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公共创新平台项目建设。〔市发改委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六)打好公共服务“项目大会战”。抓好教育、卫生、社会服务、体育、养老托育、旅游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加快实施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公共文化建设工程等。〔市发改委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三、工作机制

(一)建立1+6”工作推进体系。成立市“项目大会战”指挥部,由市长任总指挥,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常务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副总指挥,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指挥部下设工业、农业、服务业、重大基础设施、新基建、公共服务等“项目大会战”领导小组(另行发文),分别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各领域“项目大会战”牵头单位。各领域“项目大会战”要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二)实施“四大行动”。开展项目集中开(竣)工行动,市级层面每年组织1-2次项目集中开(竣)工,各县(市、区)自行组织不少于2次项目开工〔市发改委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开展项目建设现场观摩行动,每年组织1-2次现场观摩会,对重大项目建设进行现场点评〔市发改委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开展项目前期攻坚行动,聚焦“三大战略”,突出“六大主攻方向”,建立项目储备库,推动一批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取得突破〔市发改委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开展5020”项目招引攻坚行动,持续推进“央企入赣”“粤企入赣”“三请三回”系列招商活动,力争在引进百亿元项目上实现新突破〔市商务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三)健全“六大机制”。健全项目定期调度机制,由“项目大会战”牵头部门按月调度通报项目推进情况,市“项目大会战”指挥部办公室每季汇总相关情况专报市委、市政府领导。加快建设重大项目指挥调度云平台,提升项目精细化管理水平〔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健全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建立重大项目综合协调会议制度,实行市领导、市有关部门、县(市、区)三级协调联动分类别、分权限、分层级及时解决影响项目实施的突出问题〔市发改委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健全项目挂点联系机制,实施市领导挂点联系重大项目“双挂制”,每季开展“进现场、解难题、促进度”活动〔市发改委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健全项目服务专员机制,明确重大项目服务受理专员、对接专员,以“店小二”式服务保障项目建设〔市发改委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健全项目督查约谈机制,每月对进展滞后的项目下发预警提示函,每季开展项目专项督查,重点督查20亿元以上项目,对项目推进不力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由市政府开展约谈〔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健全项目考评奖惩机制,将“项目大会战”纳入高质量发展考评、部门绩效考核范围,建立及时奖励制度,对虚报项目进度、弄虚作假的实行“一票否决”〔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项目大会战”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各牵头部门要抓好各自领域“项目大会战”推进工作。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大支持力度,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各县(市、区)政府是“项目大会战”的责任主体,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等市直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要素保障。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专项债、企业债、国外优惠贷款、境外发债等资金支持。有序推进PPP模式,积极开展基础设施REITs试点,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两新一重”建设。加强政银企社项目合作对接,加大项目用地、用能、用材、市政配套等保障力度,全面推广投资项目“容缺审批+承诺制”“六多合一”集成式审批改革。〔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林业局、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风险防控。切实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严格项目可行性论证和资金筹措方案审核,严禁违法违规融资和变相举债。科学规划新兴产业发展,防止盲目投资和产能过剩。布局建设一批强链补链延链项目,保持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严格落实生态环保政策,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生态保护红线。把安全生产摆在突出位置,严禁盲目抢工期、赶进度,守住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底线。〔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省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氛围营造。各地各部门要加大“项目大会战”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正面报道、典型示范宣传作用。加大新闻舆论监督力度,组织媒体记者走进项目一线采访报道,推动形成“项目大会战”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1.市“项目大会战”指挥部成员名单

      2.市重大项目综合协调会议制度

      3.市领导挂点联系重大项目制度

      4.重大项目服务专员制度


附件1

“项目大会战”指挥部成员名单

     挥:许南吉   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总指挥:高世文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挥:张 市委常委、副市长

              李新民 市委常委、副市长

              胡聚文市政府副市长

              市政府副市长

              许忠华 市政府副市长

              李文信 市政府副市长

罗瑞华   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市政府秘书长及相关副秘书长,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市林业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城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赣州发投集团、赣州城投集团、赣州市政公用集团、赣州稀土集团、赣州旅投集团、赣州交控集团、赣州国投集团、国网赣州供电公司、赣州深燃公司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由市发改委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市重大项目综合协调会议制度(试行)

一、会议形式

(一)全市“项目大会战”调度推进会议(以下简称“‘项目大会战’调度推进会”)。会议由市“项目大会战”指挥部指挥或常务副指挥主持召开,指挥部副指挥、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涉及协调事项的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或适时召开工作会议)。

(二)各领域“项目大会战”领导小组会议(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会”)。会议由各领域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或适时召开工作会议)。

)重大项目建设协调推进部门联席会议(以下简称“部门联席会”)。会议由市“项目大会战”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召开,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涉及协调事项的部门和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参加,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或适时召开工作会议)。

二、议事范围

(一)“项目大会战”调度推进会议事范围。包括:研究部署、调度推进全市重大项目策划、储备、前期、建设工作,审议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的重要政策措施,听取重大项目建设情况汇报,研究协调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和疑难问题。

(二)领导小组会议事范围。包括:研究本领域“项目大会战”工作方案、项目策划和储备、年度实施计划等,听取重大项目建设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影响重大项目实施的突出问题,落实“项目大会战”调度推进会审议事项。

)部门联席会议事范围。包括:协调解决影响项目实施的一般性问题,督促“项目大会战”调度推进会审议事项的落实。

“项目大会战”调度推进会、领导小组会、部门联席会议事协调的项目范围。包括:

1.跨县(市、区)的重大项目;

2.列入国家、省、市发展规划的重大项目;

3.当年度省、市大中型建设项目和重点工程项目;

4.市领导挂点联系的重大项目;

5.“项目大会战”市级统筹调度推进的重大项目;

6.5020”招商项目,世界500强、国内200强等企业在我市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

7.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重大项目。

三、重大项目综合协调会议运行流程

(一)收集汇总事项。符合上述条件的重大项目,如存在困难和问题需要市级层面协调解决的,由相关单位于每月5日、20日前报送市“项目大会战”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或各领域“项目大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中:市领导挂点联系的县(市、区)项目由市服务联络部门提报,国家、省、市本级项目由市行业主管部门、市直项目单位提报,“项目大会战”市级统筹调度推进的项目由市各牵头单位提报,县(市、区)其他项目由县(市、区)政府提报。

(二)梳理会审意见。指挥部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各地各部门提请协调解决的事项后,先期会商相关部门提出协调解决意见。

(三)报审会议方案。指挥部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项目大会战”调度推进会、领导小组会、部门联席会建议方案,报会议主持人或召集人审定。

四、督查落实

(一)形成会议纪要。“项目大会战”调度推进会、领导小组会、部门联席会会议结束后,指挥部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会议议定事项形成纪要,印发各地各有关部门执行。各领域领导小组会会议纪要抄送指挥部办公室。

(二)建立管理台账。指挥部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重大项目综合协调解决事项管理台账,实行销号式动态管理,定期通报各事项落实情况。

(三)实行跟踪问效。指挥部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议定事项进行跟踪督查,对落实不力,影响工作目标如期实现的,相关单位在下一次会上说明原因;经过两次会议仍未落实的,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3

市领导挂点联系重大项目制度(试行)

第一条  市领导挂点联系重大项目采取“双挂制”。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四套班子领导同志为重大项目“一对一”挂点领导,每位领导每年分别挂点联系1-3个重大项目。市政府副市长为分管领域重大项目包干挂点领导。

第二条  每个市领导挂点联系项目明确一个市直部门作为服务联络部门,负责项目服务联络,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第三条  项目所在县(市、区)承担项目推进主体责任,负责做好政策扶持、跟踪服务、要素保障等工作,确保挂点联系项目顺利实施。

第四条  “项目大会战”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市领导挂点联系项目的遴选工作。

第五条  市领导挂点联系项目由指挥部办公室从当年度市重大项目投资计划中,按照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原则和以下标准进行遴选。

1.主要选择投资规模大、引领带动作用强,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的项目;

2.市本级重点选择重大基础设施、新基建、公共服务、重大城建和生态环保项目;县(市、区)重点选择工业、农业、服务业项目;

3.优先选择需要国家、省、市级层面协调推进,或列入国家、省、市发展规划的项目。

第六条  指挥部办公室于每年1月底前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市领导挂点联系重大项目建议方案。

第七条  市领导挂点联系项目实行“动态管理”,每半年可调整一次。项目已建成投产或投用的,或因特殊原因不再继续实施的,原则上不再安排市领导挂点联系。

第八条  “一对一”挂点领导对挂点联系项目,原则上每月听取一次项目推进情况汇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深入项目现场调研。

第九条  包干挂点领导对分管领域的项目要“一竿子插到底”,建立项目调度例会制度,每月至少召开1次项目协调会,帮助解决各类节点难点问题。

第十条  市服务联络部门要定期了解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掌握项目存在的困难问题,建立工作台账,提出解决落实方案,报挂点领导协调解决。

第十一条  指挥部办公室每年末会同市服务联络部门,对上年度市领导挂点联系项目进度目标完成情况、困难问题解决情况进行总结分析。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4

重大项目服务专员制度(试行)

一、服务专员类别

(一)重大项目服务受理专员。各级行政审批、涉企涉项工作部门要明确一名或若干名在编在岗干部职工担任重大项目服务受理专员,作为本单位涉企涉项事项的第一受理人,指导、协调、帮助项目单位做好相关事项的申报、办理工作。服务受理专员由各部门各单位报本级“项目大会战”指挥部办公室汇总,统一向社会发布。服务受理专员实行“首问负责制”。

(二)重大项目服务对接专员。各县(市、区)要对亿元以上社会投资的重大产业项目,指定一个县(市、区)部门或单位作为重大项目对接服务单位,明确一名业务骨干担任服务对接专员,全程服务和代办重大项目涉企涉项事项。原则上,社会投资5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要“一对一”明确一名服务对接专员。

二、服务专员主要职责

(一)重大项目服务受理专员职责。全面熟悉了解本单位、本部门涉企涉项事项的办理条件、办理流程、办理要求,全程指导、协调、帮助项目单位做好材料审核、申报工作,并将办理结果第一时间反馈项目单位。

(二)重大项目服务对接专员职责。每周至少1次电话联络项目单位,每月至少1次走访项目现场,收集项目单位诉求和意见建议,全程代办项目核准备案、审批报建等手续,指导帮助企业申报相关惠企政策。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了解掌握服务专员工作情况,及时对服务专员工作方式进行指导,支持服务专员开展工作。

(二)建立奖惩机制。对工作成绩突出、项目单位满意的服务专员,按程序报请市政府给予“重大项目建设”及时奖励;对工作不力、给项目单位造成恶劣影响的服务专员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在重大项目建设工作考核中对其所在单位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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