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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潘元生等18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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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市府字〔202269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

潘元生等18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

潘元生同志任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江西赣州技师学院(赣州高级技工学校、江西赣州技术培训学院)副院长(副校长)职务;

胡克龙同志任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赖建敏同志任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保卫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李方柏同志任赣州职业技术学院院长、江西赣州技师学院院长、赣州农业学校校长,免去其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职务;

赖昭忠同志任赣州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江西赣州技师学院副院长、赣州农业学校副校长;

欧阳荣华同志任江西赣州技师学院副院长、赣州农业学校副校长;

谢尉明同志任江西赣州技师学院五级职员,免去其江西赣州技师学院(赣州高级技工学校、江西赣州技术培训学院)副院长(副校长)职务;

谢敏同志任赣州农业学校五级职员,免去其赣州农业学校(赣州市农业干部学校、赣州机电工程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副校长职务;

叶晓明同志任赣州农业学校五级职员;

曾琼、曾凡伟、梁海洋同志任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黄鹏同志的赣州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务;

免去潘建忠、汤晓军同志的赣州农业学校(赣州市农业干部学校、赣州机电工程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副校长职务;

免去陈昱如同志的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廖瑜、刘国珍同志的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赣州卫生学校)副院长(副校长)职务。

                          2022831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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