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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办事指南,资质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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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申请书》(零售企业)4份;  2、《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企业实施GSP情况的自查报告1份;  4、企业负责人和质量管理人员情况表(申请书附表2),职称或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5、企业验收、养护人员情况表(申请书附表3),职称或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6、企业经营设施、设备情况表(申请书附表4)1份(注明设施设备的名称、数量等具体目录);  7、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目录1份;  8、企业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与职能框架图(标明负责人姓名及职务)1份;  9、企业营业场所、仓库的平面布局图1份(注明仓库长、宽面积及功能区,经营场所长、宽、面积及分类区);  10、按申请材料顺序制作目录1份。  注:凡被要求限期整改的企业,申请复查的,须提供认证整改报告、复查申请1份。  以上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须签字,每份材料加盖企业公章。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照申报材料目录顺序装订成册;凡申报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日期,加盖企业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