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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车资格许可,交通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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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许可申请表》; 2、企业章程文本(如申请人是个体经营者,不需提供); 3、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4、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车辆数量、厂牌车型、技术和类型等级、环保等级和车辆外观颜色、标志标识、计量设施、安全设施、服务设施等;若拟投入车辆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车辆技术和类型等级证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及其复印件等; 5、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证明; 6、经营场所和停车场地的产权证明、土地使用证明,或者租用场地的书面租赁合同及出租方房产和土地使用证明; 7、有关客运服务、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