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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有民办中小学幼儿园2291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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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实习生胡榕;记者温居林) 5月10日,记者从市教育局召开的“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发展环境”教育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几年,我市大力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事业,民办教育在我市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目前,全市共有民办中小学幼儿园2291所,在校生(在园幼儿)35.37万人。其中,有幼儿园2226所,在园幼儿24.57万人,占全市在园幼儿总数的68.13%;中职学校22所,在校生2.63万人,占全市中职生总数的32.61%。
  据介绍,为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事业,我市将进一步放开行业准入,简化审批流程,加大政策支持。鼓励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举办高质量、有特色、紧缺型及服务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的民办中小学校及职业学校。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专门从事以中小学学生为主要对象的文化课程服务的非学历培训机构,以及设立语言能力、艺术、体育、科技、研学等有助于素质提升、个性发展的教育教学活动的民办培训教育机构。
  市教育局将积极配合市行政审批局,进一步优化高中阶段民办学校审批程序,改进许可方式,简化许可流程,明确工作时限,切实保障民办学校审批有序高效。民办学校建设用地按科教用地管理。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享受公办学校同等政策待遇,按划拨等方式供应土地;营利性民办学校按国家相应的政策供给土地。民办学校在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方面,执行与公办学校相同的价格政策。市本级财政每年统筹资金100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民办教育发展,改善民办学校办学条件。市教育局还将加强与人社、民政、消防、卫健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规范民办教育的办学行为,建立健全教育督导和评估制度,加大业务指导力度,推动民办教育健康快速发展。

    来源:客家新闻网-赣南日报2019-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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