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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政府金融办2020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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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市金融办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 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市委五届八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围绕打造区域性金融中心和省金融次中心的目标,以保障需要、适度超前、引领推动、防控风险为思路服务经济发展,全面提升金融发展质量和服务经济效能,为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

2020年主要目标是:力争全年新增贷款800亿元,新增上市公司达到3家,实现企业直接融资230亿元以上,实现保费收入130亿元,力争险资运用50亿元。

一、发挥银行信贷主渠道作用

力争全年新增信贷800亿元。调整优化银行业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考核机制,全力推广运用省小微客户融资服务平台,建立企业银行信贷“白名单”落实金融服务四项机制,优化金融服务环境,办好省级金融机构支持赣州经济发展产融对接活动,组织金融专家服务团、律师行业协会、会计师队伍等中介进园区入企业,一对一培训,提高企业融资资质。发挥政府融资性担保公司增信作用,指导各县(市、区)政府设立风险缓释金,积极开展“政银担”合作,加强对“两城两谷两带”和首位产业企业的担保增信。开展“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试点,推广“先担后押”及“政银担”合作模式,引进第三方增信资源

二、对接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规模

全年新增上市公司3家,实现企业直接融资230亿元以上落实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全力推动九丰能源、逸豪新材料、汇明木业孚能科技、悦安超细、腾远钴业等企业上市,积极推动播恩生物、水务集团、江西钨业、明高科技等4家企业进入辅导备案。大推进“县域金融工程”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造开展常态化路演,举办私募投资基金峰会鼓励和支持上市企业开展并购重组,培育产业集群加快国有企业整合、转型、评级,拓展企业债、公司债、债务融资工具、金融债等债券专项品种。推动市旅投、市政公用集团信用评级达AA级,力争所有县(市、区)有1家企业完成公开市场信用评级。

三、充分发挥保险保障和服务功能

全年实现保费收入130亿元以上,力争险资运用50亿元以上探索开展农业大灾保险、产量保险、收入保险、价格指数保险等险种。鼓励推广“防贫保”,大力发展蜜桔、脐橙、油茶等特色政策性农业保险,支持推广大棚蔬菜、生猪等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和“期货+保险”。推广出口信用保险、首台套重大装备保险、小额信贷保证保险。积极引入险资支持全市重点项目建设。

四、做强做优金融组织体系

推进瑞京人寿、瑞京基金和证券公司的申报设立。推动证券、期货、银行等设立一级分支机构,协助平安银行、广发银行筹建开业。支持赣州银行制定三年上市行动计划,实现数字化转型发展。推动光大瑞金村镇银行开展“多县一行”试点,推动赣州金控、瑞京资管、金交中心、稀交所等机构发展壮大。引导发展融资租赁创新产品,支持商业保理公司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开展业务合作,加强金盛源担保集团与省融资担保机构合作。鼓励驻市金融机构向县(市、区)延伸网点,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增设或改建社区支行、小微支行                               

五、加快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和省金融次中心

加强与“一行三局”对接,围绕把赣州建设成为四省边际区域性金融中心、省金融次中心,编制赣州金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抓好蓉江新区金融商务核心区规划,启动征地拆迁等建设工作。推进国家级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创建出台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实施细则引导金融机构入驻普惠金融示范区,推动各金融机构和各县(市区)政府落实普惠金融改革的各项措施。推动并购基金园和区块链金融产业沙盒园健康发展

六、完善优化地方金融组织体系

推进瑞京人寿、瑞京基金和证券公司的申报设立。推动证券、期货、银行等设立一级分支机构,协助平安银行、广发银行筹建开业。支持赣州银行制定三年上市行动计划,实现数字化转型发展。推动光大瑞金村镇银行开展“多县一行”试点,推动赣州金控、瑞京资管、金交中心、稀交所等机构发展壮大。鼓励驻市金融机构向县(市、区)延伸网点,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增设或改建社区支行、小微支行。

七、深化对外金融合作与培训

加强与对口支援部委及下辖机构、协会的对接力度巩固与发达地区、高校等签约单位合作关系加快与上交所对接,推动上交所上市服务基地落地。推动与期货业协会签订合作备忘录,加强对稀交所的业务指导。引进培育“国千人才”、“省双千金融人才”、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等高层次人才项目,建立金融人才协会,设立江西金融科技研究院继续开展金融知识培训,争取中国银行总行、招商集团为我市举办培训班。

八、整治非法金融活动,维护金融稳定

把防风险摆在首位,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按照属地原则,深入开展防范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监测预警、风险排查,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重点案件得到及时有效稳妥处置,力争存量案件处置完结率不低于 70%,5年以上存量案件基本化解。强化交易场所日常监管,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做好 P2P 网贷机构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推动P2P网络借贷平台全部退出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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