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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市金融工作主要成效及2023年工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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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2年工作成效

(一)金融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存贷款余额双双突破7300亿元,中部地区除省会城市外,排地级市第一位;存贷比超100%,域外资金持续流入;直接融资达806.67亿元,新增金力永磁(H股)、中国稀土、逸豪新材、天健电声、播恩集团5家上市公司,两年新增10家,全省第一,上市公司市值突破1900亿元。

(二)服务实体经济取得新成效。连续八年举办江西省金融机构支持赣州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产融对接活动;营商环境金融指标部门评全省第一;地方金融组织获财政部下达的小微企业担保奖补资金3998.8万元,7家地方金融组织获省金融局通报表彰,均全省第一。

(三)金融改革创新取得新突破。圆满完成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中期阶段主要任务,主要指标在全省位列第一,全省普惠金融改革两周年现场推进会在我市召开,市政府金融办荣获全省金融领域担当作为先进集体,于都入选全国首批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落地全省首个QFLP基金,成为中部6省、全国革命老区首个试点落地的地区。

(四)风险防控能力得到新提升。全市化解非法集资陈案25件,总任务完成率139%,全南县、寻乌县入选省处非办第二批评选的7个“无非法集资示范县”,全年赴省进京访零登记,防范化解非法集资工作考核全省第一;实现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优化升级,赣州城投集团或AAA评级,我市成为全省唯一同时拥有两家AAA评级平台公司的地级市。

(五)金融赣军实力不断增强。多渠道补充赣州银行资本金21.3亿元,资本金全省城商行排第2(江西银行之后),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得到极大提升;市金盛源担保集团在全省设区市率先获评AA+,注册资本金达34.1亿元、全省设区市第一,单笔最高担保能力提高到2.6亿元,大大缓解了我市融资难题。健全现代金融体系,瑞京证券筹备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六)金融生态环境得到新优化。申报省“双千人才”2名、占全省一半,目前全市省双千人才共10名,全省第一;积极开展赣深金融对口合作,在全省率先派出第一批6名干部赴深圳跟班实训;联合市委组织部开展8期“百千万”金融干部人才专题培训,覆盖1500余人次,各级干部、企业家的金融素养和能力进一步提升。

二、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全市金融工作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专业性,力争实现新增贷款800亿元、保费收入134亿元、新增上市企业5家、直接融资700亿元、融资性直保在保余额280亿元,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顺利通过验收,完成非法集资陈案化解任务,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

(一)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1.加大信贷投放力度紧跟最新宏观政策,发挥金融逆周期、跨周期调节作用,会同人民银行、银保监、行业主管部门、金融机构做好货币政策传导工作;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做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配套贷款工作,扩大基础设施领域信贷投放,发展供应链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做实金融服务机制,推动各行业、各县(市、区)开展系列产融对接活动,不断提升政银企对接效率。

2.加快企业上市步伐。发挥证监会、上交所挂职干部优势,搭建资本市场对接平台,推动播恩集团、科睿特、晟琪科技、和美药业、吉锐新能源等优质企业上市,完成2023年5家上市企业目标任务;加强企业上市后备梯队培育,指导帮助企业解决上市过程的难点问题,加快企业上市进程;用好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主渠道和并购重组平台功能,推动已上市公司开展并购重组和再融资,争取更多募投项目落地赣州,实现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3.扩大债券发行规模。加大培训指导力度,优化政府融资平台,加快资源整合,提升信用评级,引导各县(市、区)在发行市场、发行品种等方面创新,提升债券发行规模;积极发挥险资作用,完善险资入赣项目融资需求库,策划包装一批优质险资项目,定期向全市保险机构进行推介;试点基础设施公募REITS。

4.持续开展资本招商。用好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积极引进域外投资机构,组建承接各类基金,构建全生命周期的股权投资基金体系;持续开展资本招商,全力引进各类战略性新兴产业及上下游配套产业,加快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

(二)着力深化金融改革创新

5.纵深推进普惠金改。对标七部委《总体方案》要求,在组织体系建设、普惠金融服务、数字普惠金融、普惠金融生态等方面取得更大突破,积极创建市级普惠金融示范区,确保2023年8月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顺利通过验收。

6.健全现代金融体系。持续跟进“瑞京”证券筹建工作;发挥市金盛源融资担保集团的龙头引领作用,提升融资担保行业实力,扩大担保覆盖面;发挥地方金融组织服务有益补充作用,挖掘更多优质市场主体来我市设立入股地方金融组织。

7.深化赣深金融合作。高位推动两市金融系统互访,继续选派干部赴深跟班实训;举办“深圳创投日”—赣州专场、“赣企融湾”路演和险资推介活动;推动赣深产业基金设立;邀请深圳金融协会来我市开展党建共建、人才交流培训等活动;推动更多深圳市金融改革经验在赣州复制推广。

(三)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8.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有效防范中小银行风险,做好赣州银行、地方农商行不良贷款处置;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全覆盖做好辖内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稳妥化解民间融资登记机构存量风险;落实“一案一策一专班”和县领导包案制度,全力化解非法集资陈案;推动国有融资平台优化升级,配合做好政府隐形债务处置

9.持续优化金融生态。大力培育高层次人才,做好市“苏区之光”和省“双千人才”申报;创新开展金融专家服务团活动,不断优化服务质效;做实“百千万”金融人才专项培训,提升领导干部、企业家运用金融工具、金融知识、金融资源能力和水平;加大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力度,常态化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投资者教育,提升公众金融素养,筑牢金融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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