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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供销合作社关于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做好防控疫情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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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供销社、机关各科(室)、直属各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决定成立市供销合作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对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工作如下规定。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罗红梅  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廖德军  党组成员、副主任

王文杰  党组成员、副主任

钟乘云  党组成员、副主任

 员:刘芃成  合作指导科科长

   财务审计科科长

   党办主任、秘书科负责人

   人事教育科科长

钟芳彬  经营管理科副科长

        刘雅清  秘书科副科长

二、工作机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秘书科,具体负责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1.加强内部防控。做好机关各科(室)、直属各企业信息传达、收集,布置机关内部防控等工作(秘书科负责);

2.加强系统管理。强化对供销社所属日用消费品企业的检查指导,保障粮、油、肉、蛋、菜、奶等日常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强化对供销社社属门店商户的监管,保障产品质量,强化对领办创办的农民合作社的指导,积极组织春节期间农副产品的供应,保障质量,稳定价格(合作指导科负责);

3.加强经费保障。确保市社在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和资金使用方面充足(财务审计科负责);

4.加强企业监督。督促指导直属各企业做好内部疫情防控工作,并配合好社区做好本区域的疫情防控工作(秘书科负责督促指导供销大厦、华昌公司,党办、财审科负责督促指导土产(棉麻)公司,人事科、经营科负责督促指导农资总公司)。

请各县(市、区)、直属各企业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供

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结合实际,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赣州市供销合作社

                               20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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