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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准章贡区游屋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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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赣州供电分公司

报来《关于核准章贡区游屋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为满足水西产业园新增负荷需求,优化水西产业园10千伏网架结构、提高供电可靠性,结合国咨(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经研究,同意建设章贡区游屋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赣州供电分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变电站位于章贡区水西产业园石珠村和乐坑,线路途径章贡区水西镇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

     1.变电工程

新建游屋110千伏变电站1座,安装1×50兆伏安主变新增110千伏出线3回装设并联电容器组1×(3.6+4.8)兆乏新增10千伏出线间隔12个。

2.线路工程

新建和乐-游屋110千伏线路3.75公里;新建和乐-赤珠I线π入游屋变110千伏线路1.5公里(其中双回路架线1.2公里,单回路架线0.3公里)。

3、11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

和乐220千伏变电站扩建间隔1个。

4、配套建设继电保护及光纤通信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5043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其中企业投入的项目资本金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的20%。

五、请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 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

六、项目招投标请按照国家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报我局审批

八、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项目代码:2401-360700-04-01-858113)

                                           

                                              赣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4年4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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