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0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引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赣市府办电[2009]95号文件通知要求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并附相关的说明和统计表。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10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gzszfgjj.com) 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秘书科联系,联系方式:0797—8225073,Email:gz_gjj@163.com。
二、概述
我中心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分管信息公开工作的副主任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力量。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兼职人员2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2010年,为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中心主要做好了以下几点:
(一)及时变更了了我中心机关各科室、中心基本情况及联系电话等事项,对应公开的内容和事项进行了明确,增加了工作透明度。
(二)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更新。
(三)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明确专人负责、定量按时上报;制定《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建设管理办法》,规范网站使用。
(四)组织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中心内部积极进行宣传,使全中心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加大参与力度。我中心积极参加市政府统一举办的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各类培训,并认真地抓好了落实。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概况:为满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截止2010年12月31日,在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61条,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公开信息161条,所有应公开的政府信息都及时上网公布。当年新增信息92条,年增长率为133.3%。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1、法规;2、规范性文件;3、工作动态;4、中心发展规划;5、领导讲话;6、公告公示;7、领导信息;8、考录招聘。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1、市人民政府网,网址:www.ganzhou.gov.cn;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网址:www.gzszfgjj.com;3、新闻媒体。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我中心2010年度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从这方面来看,我中心还需要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为中心机关的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支出纳入本中心机关的财务预算管理。由于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投诉,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中心2010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0年我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尚未编制《指南》和《目录》;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四是宣传力度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梳理我中心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更新,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我们将尽快编制好我中心《服务指南》和《目录》。
2、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
加大力度,进一步梳理市住房公积金政府信息,对原有的内容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3、明确责任,着力提高公开速度
针对信息公开不够及时的问题,我中心将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需公开和应公开信息的报送工作,信息由秘书科统一收集,指定专人负责上报,明确报送时限,做到快速、及时。
二0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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