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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赣州市省级森林乡村评价认定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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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江西省林业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省级森林乡村专家评审的通知》(赣林函字〔2021〕196号)要求,受省林业局委托,2021年7月28-29日,我局组织专家开展了省级森林乡村评价认定工作。经专家评审,决定推荐章贡区沙石镇峰山村等103个行政村为省级森林乡村。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8月3日至8月9日
  受理部门:赣州市林业局造林绿化科
  举报电话:0797-8996482
  举报邮箱:gzslyjylk@163.com
  通信地址:赣州市章贡区市政中心双子楼北楼1419室
  邮  编:341000

  附件:赣州市提报拟认定为省级森林乡村的行政村名单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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