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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银保监局发布《江西保险业加快发展绿色保险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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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保险是绿色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银保监会和江西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引导督促全省保险机构积极参与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建设,加快发展绿色保险,全面提升保险业服务江西经济社会绿色发展的能力和质效,江西银保监局于近日发布了《江西保险业加快发展绿色保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江西绿色保险发展的总体要求、具体举措和保障措施。

《指导意见》要求,全省保险机构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以服务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为核心,以构建现代绿色保险服务体系为目标,建立健全一套务实有用、运行有效、服务有序的绿色保险管理机制,创新发展一系列功能多样、保障到位、市场接受度高的绿色保险产品体系,将绿色保险打造为江西绿色金融改革的新亮点。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三大方面12项具体举措。一是健全绿色保险组织体系。鼓励机构探索发展绿色保险子(支)公司、绿色保险事业(分)部等绿色保险专业经营机构,在客户准入、业务流程、绩效考核、理赔管理等方面实施差异化经营。积极设立绿色保险创新实验室、绿色保险创新中心等特色机构,集中资源专司绿色保险研发推广。二是完善绿色保险产品体系。引导机构聚焦保险产品助力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支持绿色产业发展、引导绿色生产生活行为等功能,研究推出新型金融产品,复制推广成熟业务模式。逐步扩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覆盖面,探索开展船舶污染损害责任保险、危险废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稳妥有序开展农业巨灾保险试点,积极发展碳保险、气候保险。加快发展绿色建筑保险、科技保险,深化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和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积极建立农业保险理赔与病死牲畜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创新开展新能源汽车保险、机动车里程保险。三是健全绿色保险管理机制。督促机构强化绿色保险机制建设,增强科技赋能,加大考核力度,切实构建贯穿投保、承保、理赔等环节的绿色保险服务体系,为市场主体提供“事前预警、事中响应、事后减损”的全流程风险保障和风险管理服务。

为确保各项举措落实到位,《指导意见》从加强组织领导、抓好推进落实、强化监管引领三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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