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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博鑫工程有限公司非法占地建加油站地面硬化工程施工道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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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自20223月起,宜春市博鑫工程有限公司未经批准占用赣县区储潭镇储潭村窑前组1.33亩土地建设加油站地面硬化工程施工道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属非法占地行为。20244月,赣州市自然资源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违法当事人处以罚款共计35.69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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