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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财政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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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赣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的通知》要求和有关文件精神,明确任务,把握重点,立足财政实际,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创新工作形式,落实工作职责,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财政信息公开严格按规定在局门户网站预决算公开专栏公开了市本级政府预算。各部门(单位)在部门预算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在我局门户网站预决算公开专栏及时公开了部门预算。积极落实财政直达资金信息公开有关要求,提高财政直达资金管理透明度,做好直达资金与专项资金联动公开工作。积极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开,动态更新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公开收费项目、政策依据、执收部门。加强政府债务情况公开,在市政府网站及市财政局官网对年度政府债务情况、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情况进行了公开,积极打造阳光财政。建立赣州市财政局信息公开发布审查制度,坚持“谁主办、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二是切实加强涉及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围绕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集中公开减税降费、融资优惠、降低要素成本,降低物流成本等方面政策措施。实时根据中央、省级文件精神,对取消或变更的收费项目、标准,及时更新相关收费目录清单,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持续推进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提升,对政府采购领域作出的投诉、监督检查等处理决定,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结果,以及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信息,按规定予以公告。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坚持“归口办理、依法依规、严谨规范、慎重稳妥”的原则办理,并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文书格式,2024年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33件,均在规定时间按照规范流程给予答复,且未因回复不当导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成立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编制局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导、协调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按照“三审三校”要求,加强对需公开信息的审核。2024年财政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及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信息1100余条,涉及财政动态、时政要闻、会计考试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切实强化门户网站日常管理,充分利用“数智安全平台”等平台,加强监测,及时发现网站问题,并整改完善。切实提高政府网站服务意识,在网站、微信公众号开设留言互动栏目,认真倾听群众呼声、解答群众疑惑,网民留言均得到有效回复。在公众号平台开设会计考试栏目,集中发布考试信息,提供成绩查询、继续教育中高级会计考试快速通道,满足会计考试考生需求。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认真完善政务公开监督检查机制,常态化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每周检查栏目更新情况,不定期清理敏感信息内容;按要求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制度发布12月18日召开局党组会,听取了《市财政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并布置研究下一步工作计划。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3

0

0

0

0

0

3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3

0

0

0

0

0

3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3

0

0

0

0

0

3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认识到对标上级有关要求还有差距和不足:一是主动公开更新不够及时。部分网站栏目更新内容较慢,少部分专题类栏目更新时间滞后。二是主动公开内容不规范。省、市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考核文件中明确了主动公开内容的要求,但在实际公开相关信息时,部分责任科室公开的内容未严格把关,导致出现错敏字、个别公开文件备注详见附件等不规范问题。

(二)问题改进情况

我局将充分运用前期政务公开工作成效,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自我监督。推进以人民为中心的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我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增强公开的及时性和主动性。二是围绕工作重点,继续深化政务公开。严格按照省、市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和要求,抓住关键,突出重点,完成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充分利用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以社会关切的热点、难点、重点为导向,及时公开群众关切的涉财热点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三是落实公开要求,确保合规有序。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坚决禁止不符合审核程序的信息对外发布,对公布的信息进行认真把关;严格按照省、市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规定的时间要求,及时更新动态栏目信息,办理回复网民留言,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4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已按照要求完成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严格按规定在局门户网站预决算公开专栏公开了市本级政府预算。各部门(单位)在部门预算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在我局门户网站预决算公开专栏及时公开了部门预算。积极落实财政直达资金信息公开有关要求,提高财政直达资金管理透明度。积极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开,动态更新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公开收费项目、政策依据、执收部门。加强政府债务情况公开,在市政府网站及市财政局官网对年度政府债务情况、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情况进行了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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