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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93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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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市建答字〔2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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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对外公开

卢贵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赣州市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城市的建议》收悉,建议提到开展无障碍环境城市创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以及对开展无障碍环境城市创建的有关建议、意见,非常好,对我市开展无障碍环境城市创建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经与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大力推动无障碍环境示范创建。2021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全国老龄办联合发布《关于表彰全国无障碍环境市县村镇的决定》(建城〔202115号),赣州两地获表彰,其中,宁都县小布镇获评“全国无障碍环境示范镇”,章贡区获评“全国无障碍环境达标市”。通过无障碍环境示范创建,各地结合各自实际,加快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改造和维护,无障碍环境建设质量逐步提升。

(二)大力提升无障碍设施建设质量。近年来,我市严格审批新建及改建城市道路、各类公共建筑等项目,督促建设、设计单位严格执行《无障碍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等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督促施工图审查机构在施工图审查环节把控好施工图设计关。对不符合无障碍设计标准要求的项目,不予发放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范和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无障碍设施施工,督促监理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范和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对无障碍设施建设实施全过程监理,严禁擅自变更设计行为,全力保障无障碍设施建设质量。对未按设计文件完成无障碍设施建设的项目,一律不予通过竣工验收,不予竣工验收备案,全力保障无障碍设施有效落地实施。

(三)加大建设改造力度,加快完善无障碍设施。通过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以及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为1000户困难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已列入赣州市202150件民生实事项目内容。截至20215月底,全市已完成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78个,惠及住户约6.5万户。截至20215月底,全市住建部门累计受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请333台,已通过联合会审287台,正在施工建设110台,已建成101台。此举让残疾人和老年人实现上下楼梦想。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赣州市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暂行办法》(赣市府办发〔20215号),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将惠及更多的残疾人、老年人等行动不便群体。

(四)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活动积极开展。20212月,市老龄办下发《关于开展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与推选“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县(市、区)部署开展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活动。其中,为方便老年人的日常出行而开展的“加强老年人住宅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加强社区道路设施、休憩设施、信息化设施、服务设施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设施和场所的无障碍建设”已列入创建重要内容。

(五)适老化改造工作全面推进。今年初,市民政局印发《2021年赣州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工作安排》(赣市民字〔202126号),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并在兴国县、南康区率先开展试点。通过以点带面,逐步推进落实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满足大多数老年人居家养老需求,年内将完成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2200户。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缺乏统一调度,部门联动机制不健全。无障碍环境建设涉及党群、政府多个部门,由于各部门的职能和工作侧重点不同,往往是各管一摊、各行其是,协调配合不够,难以形成工作合力,工作成效也分散。特别是目前我市尚未建立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机构及工作机制。

(二)贯彻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不严格。全市范围来看,“有设施、不达标”问题仍较普遍。如:存在缘石坡道与地面高差超标、坡度过陡,城区主要道路交叉口红绿灯路口未设置无障碍过街语音提示,网站未设置无障碍网页等。

(三)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认识有待加强。各地各有关部门对无障碍环境的概念、作用和意义认识不深,普遍认为无障碍环境建设就是为了残疾人,而忽略了包括老龄人等在内的有特殊需求的更大的群体。社会公众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知晓度和参与度较低,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主动参与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意识不强。

(四)无障碍环境建设投入依然不足。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不仅是一项长期艰巨的系统工作,而且需要强有力的经济发展支撑。我市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无障碍环境以及无障碍设施建设均存在一些欠账,且目前仅停留在“有没有”这个阶段。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保障弱势群体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经济发展成果的必要条件,也是城市文明形象的重要体现。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开展赣州市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城市,首先要抓紧建立统筹、协调的组织机构。根据《江西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赣州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建议市政府层面成立赣州市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并参照北京、杭州等地的做法,由残联部门牵头,发改、住建、城管、自然资源、民政、教育、文广新旅、大数据、卫健委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统一协调、组织、推动我市全国无障碍环境城市创建工作,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日常工作。

(二)制定出台配套制度。建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江西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为依据,抓紧出台符合我市实际的《关于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任务分工、保障措施等,为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提供根本遵循和指导。如有条件,应抓紧编制我市“十四五”期间无障碍环境建设规划。

(三)努力营造无障碍环境建设良好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主动通过报刊、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等媒体平台,广泛、深入宣传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无障碍环境建设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提升社会公众无障碍环境建设意识,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理解、支持并参与无障碍环境建设。


                      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61

抄送:市人大选任联工委、市政府督查室。

联系人及电话:马强 18007976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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