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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扶持标准厂房建设金融支持的建议关于扶持标准厂房建设金融支持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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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陈素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扶持标准厂房建设金融支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市级层面继续加大标准厂房建设的资金补助”的建议

    为鼓励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建设标准厂房,我市制定了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市级配套补助实施细则,对获得省财政补助的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市财政对国家级、省级经开区分别按50元/平方米、25元/平方米的标准予以补助,政策执行到2021年。

    为支持“三南”一体化建设,全南、定南标准厂房项目同等享受国家级经开区补助标准。2019年以来,市财政累计兑现补助资金9272万元,其中全南获得补助资金953万元(按一般县奖补政策全南只能得476.5万元市级补助,现享受“三南”一体化政策,全南县多得了一半市级补助)。下一步,市财政将继续统筹资金支持标准厂房建设,促进企业集聚发展。

    二、关于“研究出台适应标准厂房建设融资产品的问题,解决标准厂房建设的融资难题”的建议

    根据赣州银保分局对全南县银行业机构信贷支持该县标准厂房建设情况调研显示,全南县10家银行业机构中有6家已推出支持标准厂房建设的信贷产品。截至2020年5月末,其中有3家仍有标准厂房建设贷款余额,如:工商银行为全南发投提供了1笔1.1亿元的标准厂房建设贷款,同时,正在与全南工投对接标准厂房(五期)建设项目收集审贷资料;九江银行为全南4户企业提供了2.1亿元的标准厂房建设贷款;全南农商行发放承建工业园标准厂房贷款1户480万,由县金盛源担保公司提供担保。

    市政府金融办将继续与市财政局、赣州银保监分局、赣州市工信局等单位密切配合,协调引导全市各银行金融机构不断创新标准厂房建设融资信贷产品,切实缓解标准厂房建设资金压力。

 

 

 

                       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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