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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76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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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扶贫办:

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76号《关于要求完善脱贫攻坚的后续政策和长效机制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将有关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打赢脱贫攻坚战,既是一项民生事业,也是一份政治责任,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体现。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建党100周年,我办立足职责,积极推动我市金融助力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妥善做好脱贫攻坚收尾和乡村振兴过渡衔接工作截至2021年2月末,全市涉农贷款余额2362.81亿元,占各项贷款比重41.9%,1-2月份新增涉农贷款70.7亿元,占各项贷款比重31%,同比增长11.2%。2016年以来,全市累计发放扶贫贷款860.7亿元。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继续推进金融扶贫工作2016年,我市在全国首创“产业扶贫信贷通”,通过政府设立风险缓释金为贫困户增信,撬动银行信贷支持贫困户发展产业增收脱贫,同时鼓励各银行机构创新推广“金穗扶贫系列贷款”“整村推进扶贫贷款”“易地扶贫搬迁贷款”“旅游扶贫贷款”等低利率扶贫信贷产品,2016年以来,“产业扶贫信贷通”贷款发放192.16亿元,“财政惠农信贷通”174.2亿元,“金穗扶贫系列贷款”发放43.11亿元;“整村推进扶贫贷款”发放85.97亿元,“易地扶贫搬迁贷款”发放60.49亿元;“旅游扶贫贷款”发放11亿元;“网络扶贫贷款”发放5亿元“基础设施扶贫贷款”、“教育扶贫贷款”等其他扶贫贷款共计288.77亿元。一是继续保持财政风险缓释金与贴息资金支持。对本年度新增、展期、续贷和借新还旧的“产业扶贫信贷通”贷款按1:8比例预留风险缓释金至各银行账户,对贫困户“产业扶贫信贷通”贷款依然按照100%给予贴息支持,明确财政贴息政策延续至2021年。是调整完善政策。针对代偿流程中遇到的代偿环节繁琐、代偿效率低等问题,我办多次召集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商议、座谈,起草、出台《赣州市“产业扶贫信贷通”简易代偿流程》下放部分代偿审核权至各县(市、区),有效提高了代偿效率。建立“产业扶贫信贷通”贷款信息月报每月定期收集跟进全市金融扶贫工作情况,对各阶段工作提出针对性要求,督促指导相关县(市、区)和金融机构组织开展贷后资金用途监管工作。实地督导。联合市扶贫办、人行赣州市中支、赣州保监分局等部门分别于3月、5月赴各县(市、区)开展2次金融扶贫工作实地督战和金融扶贫问题整改工作实地督导。通过进村入户、进园入企走访,了解贷款支持产业发展情况、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收集有关意见和建议;督导各县(市、区)和合作银行认真落实政策要求,推进金融扶贫工作,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调动银行机构发放扶贫贷款的积极性。2020年5月,完善印发了《2019年至2021年赣州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奖励办法》银行机构信贷支持乡村振兴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分值占比达15%。引导银行机构发放“产业扶贫信贷通”和“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等扶贫贷款进一步鼓励和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我市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信贷支持。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优化推出“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2020年起,在“产业扶贫信贷通”的基础上,拓宽支持范围、提升贷款额度(最高1000万元)、延长贷款期限(最长5年)开发推出了支持贫困户、贫困边缘农户、一般农户和农业市场经营主体发展农业产业的“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截至3月中旬,全市共发放“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贷款8229户、金额14.08亿元,其中惠及贫困户(含边缘户)4201户、一般农户944户、种养大户2558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一般农业企业208户,市级及以上龙头企业22户,贫困户占总贷款户的51%。

)对接资本市场,打造带动脱贫的引擎。从扶强、扶优、扶新出发,带动贫困县首位产业发展,优化贫困县经济发展的基本面,让贫困户在发展提质提效中分享发展成果,实现脱贫目标。截至目前,我市13个贫困县与11个证券公司建立起了一对一的结对帮扶机制,证券公司担任贫困县政府经济顾问,组织金融知识培训,帮助分析、梳理当地产业,导入产业资源强链补链。协助引进与本地产业相结合、有市场或资源优势的上市企业落户贫困县2016年以来,引进拟上市企业18家,推动7家企业在境内外上市挂牌,有效缓解了企业发展的资金瓶颈

(四)发挥保险保障作用,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为使防止贫困户因病、因灾、因贷返贫,帮助贫困户抵御自然灾害、农产品产量下降、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经济损失风险,我市多措并举,发挥保险的保障作用。一是力发展特色农业保险。积极推动保险机构参与养殖业环境污染风险管理,建立农业保险理赔与病死牲畜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在南康区、于都县、兴国县、定南县等地试点肉鸡、生猪、饲料“保险+期货”。2020年1-11月,我市农业特色保险实现保费收入共计825.62万元,为农业生产提供风险保障1.235亿元。二是创新特色农业指数保险。在瑞金、于都、会昌、信丰等县域落地“蔬菜价格指数保险”“辣椒价格指数保险”“蔬菜收入指数保险”“奶山羊价格指数保险”等,实现保费收入825.62万元,提供风险12350.67万元。鼓励各保险公司在我市开展“防贫保”扶贫保险试点,为贫困户提供兜底保障。截至2020年底,全市20个县(市、区)均已开展了防贫保险工作,购买保险金额2821.72万元,惠及135.3947万人,保险理赔1387例,理赔金额745.3098万元。

二、下一步工作

(一)抓好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关于印发<江西省赣州市、吉安市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2020〕210号)文件精神,引导金融机构围绕重点产业和特色农业,不断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发挥专业优势、资源优势、团队优势支持我市民营中小微企业、“两城两谷两带”及各县市区首位产业发展,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和可得性推动我市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

(二)优化制定赣州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办法。优化信贷支持乡村振兴的考核比例,增加新增涉农贷款、新增扶贫贷款、新增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贷款余额等指标的考核权重,将各银行机构落实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情况、产业扶贫信贷通发放情况等列入考核方案。积极引导和鼓励各类银行机构拓宽抵质押物范围创新普惠信贷产品、加大信贷规模支持我市农业产业发展。

)引导金融机构加快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围绕农业生产特点创新推广各类金融产品,加大对涉农领域的支持力度。一是鼓励支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开发信贷产品引导银行机构结合我市农业生产特点创新信贷产品,推广随借随还类贷款,适当下放授信审批权限,简化审贷流程,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提高授信额度,适当延长贷款期限,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对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收益相对稳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取灵活方式确定承贷主体深入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及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二是发挥保险机构的风险保障和经济服务作用。开展蔬菜、脐橙、油茶、生猪等特色农业保险,探索开展农业大灾保险、产量保险、收入保险、价格指数保险等推动开展“保险+期货”创新试点项目,扩大风险保障覆盖面。积极争取更多地方特色农业保险纳入中央、省级财政补贴范围。持续加大引入险资支持涉农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三是推动农业龙头企业上市融资。深入推动证企一对一的结对帮扶机制组织金融知识培训,常态化为本地有市场、有资源农业龙头企业开展上市辅导,夯实上市基础。

(四)持续强化监管引导,提高涉农企业和个体贷款可获得性和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一是落实货币政策。落实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工具,引导22家地方法人银行提高普惠性贷款首贷率,通过扩增量,获得直达实体的货币政策工具的更大支持。有序推进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降低普惠小微贷款综合融资成本。积极争取支农支小、扶贫再贷款再贴现额度。二是落实信贷政策。提升涉农企业和个体的首贷、续贷、信用贷占比,落实延期还本付息政策今年年底,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应延尽延”。

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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