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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激活乡村振兴活力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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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中心的历史性转移。中共赣州市第六次代表大会也把“乡村全面振兴”作为“八大行动”之一,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乡村振兴的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当前,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还面临一些制约因素,影响了乡村振兴的活力。现提出以下建议:

一、建议加强农业产业政策扶持。乡村振兴,产业是关键。农业具有天然的脆弱性,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差,容易受自然环境影响,而且农产品价格波动大,投入与收益经常倒挂,造成农民发展农业积极性不高。赣州是典型的丘陵山区农业大市,农村人口多、农业比重大。目前赣州辖区农商银行发放了全市50%的涉农贷款,其中所形成的不良贷款大部分来自于自然灾害和价格波动,所以其他金融机构普遍不愿意发放涉农贷款。建议针对赣州脐橙、蔬菜、生猪、白莲、家禽等特色种养业引进农业灾害险和价格险,由政府出台补贴政策,农业管理部门为农业生产提供技术辅导,金融机构提供资金支持,引入互联网直接销售,形成闭环的农业风险管理。这样既能提高农民发展农业的积极性,也能提高金融机构投放涉农贷款的积极性,进一步促进乡村振兴产业兴旺。

二、建议市人社局将第三代社保卡审批权限下放至县级人社局。第三代社保卡具有身份凭证、信息查询、社保缴费、待遇领取、费用结算等功能,事关全市近1000多万群众民生实事。现在从中央到地方,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省人社厅按照简政放权的原则,将第三代社保卡审批权限下放,其初衷就是要减少审批环节,让参保群众享受到更便捷服务。建议将第三代社保卡审批权限下放至县级,可以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在县级就可以实现申请、制卡、审批、发卡,让参保群众能享受更快捷更高效的社保卡金融服务,真正打通社保卡审批的“最后一公里”,切实让这项涉及近1000多万群众的民生实事办得更快更好。

答复件: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加强保险政策引领,协同推进发展

印发《赣州市保险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围绕提高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型农业保险覆盖面,支持地方特色农产品产量、价格、收入保险试点,鼓励保险机构运用先进技术优化保险服务,鼓励保险机构通过贷款保证保险及“农业保险+”提升农险增信功能等方面,对保险工作服务乡村振兴提出了深层次多方面的要求和指引,定期调度,充分发挥保险服务乡村振兴、服务产业、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

(二)搭建农业担保体系,强化保障支撑。

采取政府出资成立农业担保公司和政府出资设立担保基金、风险缓释金、还贷周转金,开发“信贷通”类金融产品,推进破解农业农村信贷无担保、风险高等问题。

一是组建担保公司。坚持需求导向,强化政银合作,推进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由政府牵头组建赣州市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其中本级财政投资83.33%、省农担公事投资16.67%,注册资本金6000万元,专门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事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发展提供贷款担保。与赣州银行合作推出农业养殖产业链金融,解决了粮企对资金短期性、季节性的需求。

二是政府增信助贷。面对乡村振兴和农业产业、乡村建设农民无抵押、信用弱等问题,由市政府出资设立政府担保基金、风险缓释金、还贷周转金三项基金。市财政每年筹集10亿元资金设立风险缓释基金,按照1:8的比例撬动银行信贷资金,发放5-500万元、免抵押、免担保、财政贴息的低利率贷款,支持我市一般农户和农业市场经营主体发展产业。其中免抵押、免担保、财政贴息的低利率“产业扶贫信贷通”贷款,主要支持我市贫困户和农业市场经营主体发展产业。而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主要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发展,承接“产业扶贫信贷通”到期贷款推进的产品。

(三)推动农业保险创新,助力乡村振兴

一是深耕特色农业保险积极开展地方特色农业保险。结合我市农业产业发展现状,在部分县(市、区)推广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收入保险、自然灾害保险、土壤指数保险、成本指数保险等特色险,帮助农户抵御因自然灾害、农产品产量下降、市场价格波动、成本上升等带来的经济损失。如在宁都开展“宁都辣椒价格指数保险”、“水稻收入保险”,在于都和信丰开展“大棚蔬菜收入保险,在石城推出“奶山羊价格指数保险”等持续推进政策性特色农业保险试点。2021年我市有宁都、会昌、上犹、兴国、石城5县获得小农户特色保险试点资格,省级补助200万元/县,正在推进宁都辣椒、会昌贝贝小南瓜、上犹茶叶、兴国灰鹅、石城山地鸡等保险试点工作的开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省级地方农业特色保险试点工作,积极推动纳入省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产品名录的大棚蔬菜、油茶和中药材种植险、价格指数、气象指数、收入指数等创新保险服务的开展。

二是推动“期货+保险”试点充分利用期货及衍生品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帮助养殖户规避原料价格波动风险的优势在部分养殖大县开展生猪饲料和肉鸡饲料“保险+期货”试点工作。2019年以来先后在南康区、定南县、兴国县、于都县、会昌县、赣县区、崇义县等多地落地生猪饲料、肉鸡饲料“保险+期货”扶贫项目,总保费近600万元2021年我市接连在会昌、赣县、崇义、定南落地“保险+期货”项目,累计保费244.74万元,已产生赔付107.59万元,定南项目目前还在第三期运作过程中,尚未结项。

(四)引入保险资金加持,增加农村投入。

积极发挥险资周期长,费率相对较低的优势,积极向全市保险机构推介我市支持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引导保险机构险资向赣南倾斜,通过“险资入赣”增加我市农业农村的投入保障水平。

2020年以来,我市已有效对接险资项目11个,累计167.71亿元,已获批141.41亿元,已放款89.41亿元。太平洋保险资管公司于都县引入6亿险资已获批,重点支持于都富硒大棚蔬菜等农业产业项目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抓好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

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关于印发<江西省赣州市、吉安市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2020〕210号)文件精神,引导各金融机构围绕重点产业和特色农业,不断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发挥专业优势、资源优势、团队优势,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和可得性,推动我市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

(二)引导金融机构加快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围绕农业生产特点创新推广各类金融产品,加大对涉农领域的支持力度。一是鼓励支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开发信贷产品。引导银行机构结合我市农业生产特点创新信贷产品,推广随借随还类贷款,适当下放授信审批权限,简化审贷流程,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提高授信额度,适当延长贷款期限,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对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收益相对稳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取灵活方式确定承贷主体。深入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及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二是发挥保险机构的风险保障和经济服务作用。持续深挖蔬菜、脐橙、油茶、生猪等特色农业保险效用,探索开展农业完全成本保险、产量保险、收入保险、价格指数保险等,继续推动开展“保险+期货”创新试点项目,扩大风险保障覆盖面。积极争取更多地方特色农业保险纳入中央、省级财政补贴范围。持续加大引入险资支持涉农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1年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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