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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赣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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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赣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

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325日至52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医疗保障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4617,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市委巡察意见反馈以来,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巡察整改工作调度会等多种形式,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作为强化党的领导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成效的重要契机,作为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走深走实,取得成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整改工作专班集中办公。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亲自协调、亲自督促。局党组定期召开巡察整改工作调度会,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主持召开,调度推进整改工作,研究解决整改重点难点问题。同时,按照全市医系统“一盘棋”的思路,通过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方案联合会审会,开展佐证类材料集中交叉审核,派员参加巡察反馈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方式,统筹抓好18个县(市、区)委巡察分局党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

(三)压实整改责任。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制定《中共赣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问题,其中,局主要负责同志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提醒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整改销号责任推动分管部门、分管领域问题整改建立完善整改工作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中心、分局)整改目标和整改时限,切实把任务分解到人、压力传导到岗。同时,建立“一个问题一个领导一个牵头科室(中心)一抓到底整改工作机制,采取定期调度、专项督办、现场指导等方式推进整改销号,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确保反馈问题高质量整改到位。

(四)深化成果运用。坚持把巡察整改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协同推进、同向发力。认真梳理全市医系统巡察整改共性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举一反三,对共性倾向性问题从制度层面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实际成效。

截至20241216日,巡察反馈的四类13方面29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9个,整改完成率为100%。此外,市委书记专题会交办事项2个,已完成整改2个,整改完成率100%;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具体问题1个,已完成整改1个,整改完成率100%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共29个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重要文章列入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领读解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示范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学深悟政治理论,不断提升政治理论水平。二是科学编制基本医保基金总额预算。严格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原则,分析近三年医保基金运行情况,综合考虑医疗费用增长率、待遇政策调整等因素,编制2024年基本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组织开展2024年总额控制指标年中调整,充分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益三是加强新生儿资助参保政策宣传落实。定点医疗机构妇产科、新生儿科(部门)等场所发放告知书、宣传册等材料25000余份,组织开展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业务培训,加强新生儿资助参保政策宣传。强化与卫健、公安等部门的信息互联互通,积极推广新生儿“出生一件事”系统应用,实现业务一链办。

2.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未严格落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专题研究制度。2024先后3在局党组会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邀请市委宣传部领导对系统内干部职工开展意识形态责任制培训。二是纳入年度考核。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根据考核方案,做好全市医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考核。三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汇报制度。按要求起草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汇报,做好文稿“三审三校”,规范专题报告内容和格式体例。

3.关于“保密工作存在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保密教育和培训。通过局党组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全市医系统办公室主任会议、党支部“三会一课”等组织学习保密法律法规、传达学习相关警示通报文件并研究部署保密工作。认真组织开展2024年保密宣传教育月活动通过观看宣传教育视频、张贴海报、微信公众号转发保密宣传、微信群提醒、组织全市系统干部职工参加保密知识竞答等方式持续加强保密教育。组织开展2024年度全国保密教育线上培训2024年全市医系统保密工作培训,通过保密知识交流和实训基地培训,提升干部职工保密意识。是加强涉密人员和涉密载体管理。建立涉密人员管理台账,对离职离岗人员进行保密审批并签订保密承诺书。通过岗前培训、签订保密承诺书等方式加强新进人员、跟班借调人员、外借人员的管理。加强涉密载体管理,建立涉密设备、涉密介质、普通介质管理台账。

4.关于“激发持续参保意愿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聚焦人民群众关切的医疗保障政策问题,利用微信、融媒体等新媒体及线下上门入户、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折页、悬挂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医保参保、待遇享受、报销流程等医保政策宣传,提高群众参保积极性。加大医保资金向基层倾斜力度指导各分中心结合当地实际,科学编制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非DIP总额预算组织各分中心开展2024年总额控制指标年中调整,调剂额度全部分配至定点医疗机构。是规范医保刷卡结算。排查各县(市、区)村卫生室(所、站)医保刷卡现状,通过下发工作提示、每月监测全市村卫生室(所、站)医保刷卡结算情况、建立村卫生室(所、站)医保拨款情况台账等措施,提高医保刷卡结算率。督促做到应保尽保督促各分局加强与属地税务、乡村振兴等部门的数据信息共享互通,认真开展新生儿未参保人员排查,并开展困难群体的信息核查比对工作,积极排查遗漏和重复参保情况,提高参保信息准确性,减少漏保、断保情况的发生。

5.关于“经办服务体系建设有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统一全市医保经办业务办理程序和标准。召开全市医保经办服务工作调度会,督促各分局(分中心)严格落实《江西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3.0版)》规定,统一办理程序和标准,全面实现群众办事“同城同质”。二是提高经办效率。制定印发《关于明确全市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业务办理时限的通知》,通过零星报销智能审核系统OCR的试用、加强业务经办人员培训指导等方式,全市20个分中心受理的门诊、住院医疗费用零星报销业务办结时限已从30个工作日缩短至20个工作日。

6.关于“医保定点机构管理不够精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赣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赣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动态管理操作规程(试行)》,进一步完善《赣州市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准入和退出实施细则》等相关配套政策,细化医疗保障定点机构退出流程,形成“有进有出”动态管理机制。二是联合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印发赣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绩效考核分级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进一步修订完善《2024年度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加强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和运用,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三是按照《2024年度赣州市医疗保障稽核检查工作计划》,明确检查重点、内容、方式和结果运用等,对检查发现的定点医药机构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到位

7.关于“市级统筹改革不够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争取改革试点。主动向省局争取医保基金片区综合监管试点,赣州成为全省唯一承接该试点的城市,赣州市委将该项工作列为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重要举措之一,并列入2024年市委全面深化改革任务清单,进一步深化市级统筹改革是坚持全市医系统“一盘棋”。通过调整片区分管领导,开展基金监管、稽核检查等业务培训书香医保系列活动等,加强对各分局的调研指导,及时了解掌握分局工作情况进一步提升全市医系统干部职工凝聚力。是进一步强化分局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组织业务培训,提高全系统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常态化运用好账务检查机制,对全市医系统开展账务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进一步提升分局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

8.关于DIP支付方式改革有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培训力度。组织市县两级财政、卫健等试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全市医疗保障系统干部职工及试点医疗机构相关同志参加市、县两级DIP国家试点政策培训会,通过专家团队授课经验专题分享疑似违规数据实战核查等方式加强DIP付费年终清算、病案编码错误解析、中医优势病种病案入组、精细化管理培训,实现全市试点医疗机构培训全覆盖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政策知晓度与业务能力是优化DIP系数考核方案及基病种相关政策。广泛征求DIP支付方式改革试点相关意见建议,积极争取我市《中医优势病种分值库》优化调整为191组。优化DIP系数、绩效评价等,经专家论证29基层病种调整至核心病种,调增2基层病种分值

9.关于“药品耗材集采改革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集采考核力度。将集采工作情况纳入2024年度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内容各分局绩效考评范围,定期跟进集采进展情况,提高药品耗材网采率成效。二是压实集采工作责任。通过加强市县两级药品和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工作培训为县级开通审核权限建立报量数据台账备查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各定点医疗机构报量数据的审核,并将集采报量指标纳入2024年赣州市属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考核细则,对未按要求上报集采中选品种年度计划采购量的医院予扣分。三是加强沟通联系。建立市县两级“医保、医疗机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工作联络群,共享药品医用耗材采购配送信息,及时解决采购、配送中的困难问题对配送企业集采耗材货款应付未付的医疗机构进行督促,及时清理并转付,减轻配送企业资金周转压力。

10.关于“执法力量配备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以学促练、以练促用,组织全市医疗保障系统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通过执法证考试,开展全市医疗保障系统执法人员培训,提升执法能力水平二是多形式充实执法岗位。通过随机抽取、抽调等方式,让有执法资格的干部职工参与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医保基金飞行检查等医保领域执法工作,不断充实医保基金监管队伍,提升监管效能。

11.关于“常态化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医保基金稽核监管力度。加强违规行为智能监测和筛查,组织全市稽核监管人员对监测报告疑点数据进行重点核查,对存在疑点数据的定点医药机构开展现场稽核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异地就医、门诊统筹、慢特病等重点领域疑似违规行为进行分析研判,及时组织核查异常数据线索,形成线上线下齐头并进的主动监管模式。二是健全驻院巡查制度。制定印发《赣州市医疗保障驻院巡查工作规范(试行)》《赣州市意外伤害巡(协)查工作规范(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驻院巡查案例报送工作的通知》文件通过组建驻院巡查队伍,在全市定点医院设立28个驻院巡查工作窗口,由巡查人员对医保基金使用行为进行实时动态跟踪,推动“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和事后”全流程监督转变。三是督促各分局加强稽核监管力度。制定印发《2024年度赣州市医疗保障稽核检查工作计划》,细化目标任务,进一步压实各分局稽核监管责任。定期抽查分局自主查办案件情况建立两定医药机构违规行为台账,对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涉嫌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两定医药机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12.关于“联动机制不够顺畅”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牵头组织卫健、公安、市监等多部门召开2024年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成立工作专班,联合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DIP数据异常增长专项核查。组织公安、财政、卫健等部门召开2024年江西省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赣州市启动会,赴鹰潭参加江西省飞行检查。同时,联合市监、卫健、司法等部门25家单位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对发现的第三方承诺书告知不够充分、未缴纳职工医保、重复收费等问题,现场督促整改二是进一步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沟通。主动向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医保基金监管相关工作情况。同时,将各分局线索移送情况纳入全市医保基金综合评价考核,提升医保系统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线索的意识。

13.关于“主体责任压得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召开全市医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为全市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二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加大自查自纠频次。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对风险等级进行评估,并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三是加强对下属单位“一把手”及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认真组织开展政治谈话暨廉政谈话,加强对下属单位“一把手”的监督。分层分级组织开展政治家访,进一步了解掌握党员干部情况,强化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加强对党员干部职工“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同时,通过召开全市医疗保障系统警示教育会、举办“医保大讲堂”、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开展新任职干部集体谈话和发送廉洁提醒等形式,加强党员干部职工教育管理。四是加强纪律监督,推动全市医系统公职人员廉洁从政。从严查处干部职工违规违纪问题,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纪律责任,加强干部职工监督管理,推动全市医系统干部职工廉洁从政。

14.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监督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日常监督,对提交会议讨论研究的“三重一大”议题提前审核,并派员参加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加大问题线索处置力度,加强市纪委监委请示汇报,提升案质量。二是优化机构设置。通过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了中共赣州市医疗保障局新一届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委员由上届3增加5按规定选举产生新的机关纪委书记、副书记,进一步优化机构设置,充实监督力量三是完善管理制度。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局机关纪委和分局监督检查室建设的若干要求》,规范局机关纪委和各分局监督检查室机构及人员设置,明确主要职责,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15.关于“精文简会力度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控发文数量。制发文件坚持确有必要、讲求实效,文件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巡察意见反馈以来,局机关发文较去年同期发文减少45.65%二是落实精文减会要求。加强会议统筹,严格落实议题事项审核及会前酝酿研究,加强同类事项议题整合,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党组(扩大)会议较去年同期减少近50%

16.关于“落实基层减负要求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基层减负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2024年度县(市、区)综合考核“医疗保障水平”计分细则》做到了具体、明确可量化2023年度基础上删减20%以上的指标。同时,积极沟通争取,取消医保码(医保卡)激活情况的考核,调整智慧医保村村通设备使用的考核内容,使指标设置更具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17.关于“服务群众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医保业务市县乡村四级经办一体化建设,积极构建“县有厅、乡有、村有”医保经办服务模式,推进医保高频经办服务事项下沉至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工业园等,打造医保“15分钟便民服务圈”。二是通过积极对接省医保部门、与市人社和市行政审批部门进行会商等举措,强化信息互联互通,优化“退休一件事”办理流程。职工“退休一件事”已于2024618日在赣服通“一件事一次办”专区运行,有效解决了职工办理退休多头跑、反复跑递交材料多、流程繁琐、办理时间长的难题。通过组织开展12345热线服务中心医保专席人员培训线下医保政策宣传活动,不断增强群众的医保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

18.关于“内部财务管理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内审工作机制。制定印发《中共赣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赣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中共赣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业务工作实施流程图》,进一步完善内审工作机制。二是加大审计力度开展全市医疗保障系统经费财务运行情况内审检查,推动问题整改,促进分局财务管理更加规范。三是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各分局开展账务自查,要求各分局压实财务独立主体责任,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边查边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19.关于“违规行为处理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指导各分中心对凭证不完整、清单不详实的案件逐一进行核查,对发现分中心存在因凭证不完整、清单不详实导致未及时追回基金情况绩效考评扣分,并下发提醒函追回基金。同时,要求全市医疗保障系统举一反三自查,进一步完善稽核台账,增加退款文书和退款凭证,确保账实相符。二是完善稽核检查半年报表格式,增加退款时间和渠道等信息组织全市稽核检查人员开展业务文书和台账填报业务培训,每年度开展资金对账,保账实相符。

20.关于“合同履行把关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合同审核把关,指导赣州市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印发《赣州市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劳务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大病保险合同,对保险公司人员管理及配备,相关人员工资及岗位进行核定。

21.关于“能力素质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班子分工。根据人事变动及班子专业结构对班子成员分工进行优化调整,并安排局调研员协管相关工作,提高工作效能。二是提升能力素质。组织开展调研培训,积极学习借鉴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慢性病管理等方面先进经验,加强对医药、医疗工作的研究,提升党员干部专业素质和履职能力。三是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在医疗机构系数DIP清算和拨付工作、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等方面,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予以政策支持,积极引导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开展新技术和收治危急重症患者。

22.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三重一大”事项党组会集体讨论研究并同意后实施。二是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组会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细化党组会流程,规范党组会讨论、决策事项程序,党组成员充分发表意见,规范会议记录书写并形成会议纪要。三是全面梳理各分局大额支出事项,召开专题调度会,集中学习“三重一大”、财务管理相关制度,现场观看《反腐警示录》,督促各分局切实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到位。

23.关于“攻坚克难精神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主动与市财政部门沟通,印发《关于做好医保基金审计整改工作的函》,并会同市财政局开展现场督导督促足额上缴历年基金结余二是向市委、市政府专题汇报医保配套资金到位情况,督促各县(市、区)及时上缴未到位资金。

24.关于“统筹谋划干部队伍建设不够到位,干部选育管用存在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年轻干部培养机制。制定印发《赣州市医疗保障系统干部职工交流规定(试行)》,提拔重用优秀年轻干部到重要岗位历练,加强年轻干部的储备和培养,推荐年轻干部到国家医疗保障局、赣州市委信访局学习,提高干部能力素质。二是用好用足招聘政策,多形式参加招录工作。积极报送2024年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按规定招录事业人员,并按要求转任行政编制人员、接省委选调生

25.关于“落实党建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压紧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定印发《全市医疗保障系统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关于调整全市医疗保障系统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对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进一步明确,构建上下贯通、分级负责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进一步发挥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牵头抓总作用,确保全市医疗保障系统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运行有力有效发挥作用。二是立足医保垂直管理体制优势,树牢全市系统“一盘棋”思想,探索建立全市医疗保障系统党建工作网络区,每个网络区由局领导挂点联系,并明确1名联络人,加强对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医保工作实际制定印发《全市医疗保障系统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对党组织责任及岗位责任进一步明确,形成全市医疗保障系统党建工作合力,推动党建工作提质增效。

26.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局属各党支部通过党员大会、学习日活动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推动党员干部进一步准确把握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目标任务和重要要求,并要求局属各党支部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严肃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建立党务干部培训制度,进一步明确党务干部培训的重点内容和方式方法,着力提升党务干部能力素质。三是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程序和要求召开各类党内会议,讨论发展对象和发展党员情况,注重在基层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27.关于“未有效衔接、持续推进需长期坚持事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统筹调度。全市医疗保障系统“一盘棋”思想,通过书面督导、会议调度、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强化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统筹调度,严把整改标准、整改质量,及时跟踪整改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列出清单,常态化跟进整改情况。二是推进上一轮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回头看”。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对上一轮反馈并完成整改的问题更新进展情况,着重对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跟踪问效,推动问题应改尽改。

28.关于“部分难点问题整改推动不够,措施未严格落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大病保险劳务人员岗位管理工作。通过指导赣州市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印发《赣州市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劳务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二是优化调整大病保险劳务人员岗位。通过下发工作提示,要求各分局、分中心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大病保险合同约定对大病保险劳务人员的岗位进行优化调整

29.关于“对‘医疗服务保障能力提升补助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整改不够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监督管理。梳理医疗服务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组织开展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确保医疗服务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专款专用。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开展全市医疗保障系统财务管理和财政采购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财务人员业务能力,规范全市医疗保障系统财务管理,提升项目资金的使用绩效。抓好财经检查、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常态化跟踪督促财经检查、审计反馈问题整改确保相关问题切实整改到位

(二)市委书记专题会交办事项整改进展情况(共2

1.关于“市属垂管单位要坚持全市‘一盘棋’思想,将联动巡察发现问题举一反三、一体整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统筹调度,高质量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调度会,及时听取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困难。通过派员参加分局党组巡察反馈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实地调研督导等方式,进一步推动全市医疗保障系统巡察整改工作落细落实,确保有力有序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二是强化审核力度,高标准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坚持高标准抓好全市医疗保障系统巡察整改加强对各分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方案、民主生活会、佐证类资料的审核把关,提升各分局党组巡察整改质效三是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推动问题整改认真梳理分析市县联动巡察反馈的共性和系统性问题,建立问题台账,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标准化规范化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共性和系统性问题一体整改

2.关于“行政审批、便民服务方面存在突出问题,服务群众有差距,便民服务一站式尚未实现”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对接省医保部门,并与市人社、行政审批部门进行会商,有效解决医保“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在系统对接、数据流转、流程设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进一步强化信息互联互通,优化办理流程,实现职工退休、新生儿出生、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等医保事项一站式办理。二是积极构建“县有厅、乡有、村有”医保经办服务模式,全市医疗保障系统建立医保基层服务点9400多个医保基层经办服务示范点32个,实现便民服务一站式办理,打造医保15分钟便民服务圈”,医保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积极深化医保“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医保融入大湾区、湘赣边、长三角等地步伐,在外省(市)设立医保便民服务代办点45家,为外地赣州籍就学、务工人员提供医保零距离服务。三是持续加强医保政策培训和宣传详细讲解“退休一件事”高频政策和办理流程,在现有的“两微一网”宣传平台的基础上,拓宽新闻发布、上门入户、张贴或摆放宣传物料等渠道,充分利用好抖音、视频号等新媒体资源,加强医保政策宣传,提升群众医保政策知晓率。

(三)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具体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共1

关于“医保政策宣传不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政策出台第一时间开展宣传。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开启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市医疗保障局迅速印发医保参保宣传工作方案,督促各分局充分运用短视频等各种宣传平台和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二是丰富宣传方式提升群众对医保惠民政策知晓度。通过发放医保新年挂历、摆放宣传物料、召开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方式充分利用好抖音、视频号等新媒体资源,组织开展“医保好声音”宣传大赛、“书香医保”之医保参保政策短视频比赛等通俗易懂、生动有趣的形式加大医保参保宣传力度让群众多渠道了解医保政策,提高医保政策宣传的效果和质量。三是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医保参保、报销政策家喻户晓。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有关资讯299局官方网站公开各类资讯628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资讯1469条(服务号206条和订阅号1263,进一步提升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度

、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持之以恒抓好市委巡察整改任务落实,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以高质量整改成效助推全市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赣州作出更大贡献。

(一)持之以恒强化党的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决扛牢整改政治责任,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对医保重要事项提前酝酿、深入研究,充分发挥局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筑牢廉政风险防线。

(三)持之以恒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深化让党放心、人民满意模范机关建设,扎实开展“书记领航”行动,加强党支部“三化”建设,创建“四强”党支部,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

(四)持之以恒提升医保工作质效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将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全面谋划解决医保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群众反映的堵点、痛点问题。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全力以赴抓好全民参保工作,巩固拓展医保市级垂管改革成果,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和DIP支付方式改革,持续加强医保基金片区综合监管,推动医保“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群众医保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持之以恒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坚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巩固巡察整改成效。定期开展整改工作“回头看”,加强跟踪督办,抓实抓细巡察整改工作。对已取得整改阶段性成效的继续巩固提高,对需长期坚持的紧盯不放,防止问题反弹,以高质量巡察整改成效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0797-8083768;邮箱地址: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55111116,邮编341000;电子邮箱:gzsybjjgdw@163.com

    

         中共赣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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