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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赣州市律师、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双随机”检查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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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司法局,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

为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机制,赣州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根据年度工作要求,结合全市律师、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了全市律师、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双随机”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通过全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检查事项为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日常执业情况,共检查7法律服务机构2023年1113日至11月15日,由赣州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执法人员对被检查法律服务机构执业场所开展实地检查。

二、检查对象

依法获准设立所在地在赣州行政区域内的律师事务所及其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三、检查内容

重点包括以下内容:1.围绕中心工作,服务保障大局,履行法定职责情况;2.保持法定设立条件情况;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住所、合伙人等重大事项变更备案情况;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章程、合伙协议等内部制度执行情况;3.扫黑除恶案件以及其他重大、敏感性、群体性案件报告备案及辩护代理的相关情况;4.对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工作者违法违规行为投诉、查处情况;5.法检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情况;6.建立并落实统一收案收费、财务管理、风险告知和利益冲突审查制度;案件代理、登记情况;依法纳税相关材料;组织本所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继续教育培训完成情况;7.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党建工作情况,包括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情况;8.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情况;9.巩固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成果情况;10.业务档案归档工作情况;11.江西律师业务综合平台、全国基层法律服务信息管理系统--省级标准版工作情况。

四、检查依据

律师法及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收费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五、检查结果分析与处理

通过实地检查发现,于都县段屋法律服务所暂为“无人所”而没有进行检查外,其他被检查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基本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办公场所的显著位置摆放法律服务机构执业证(正本)及法律服务机构相关信息,并标识公布收费标准规定等信息;建立了收案登记制度,收案登记本能记录案件委托情况,并注明委托人、委托律师、案由、费用及办结时间等信息;能按照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及时开具收费凭证;落实档案管理制度,设置专用案卷档案保管区域并指派专人负责管理;相关案卷装订整洁规范、材料齐全。但检查中执法人员也发现案件归档不及时、案卷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各法律服务机构检查具体情况详见附件)。针对存在的上述问题,检查人员当场予以指出并纠正,并提醒法律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要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强化自查自纠措施,严格规范执业行为,切实加强行风建设,树立法律服务行业良好形象。各县(市、区)司法局要加大日常监督力度,督促辖区内法律服务机构对所存在问题予以整改落实。市司法局将通过不定期检查对整改情况进行抽查,促进全市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能力水平提升

特此公示。

附件:各法律服务机构检查具体情况

                                    赣州市司法局

                                   2023年11月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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