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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赣州市中心城区照明专项规划及设计导则》的批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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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赣州市中心城区照明专项规划及设计导则》的批后公告

 

《赣州市中心城区照明专项规划及设计导则》已经市政府批准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现予以公布。

 

附件:1.《赣州市中心城区照明专项规划及设计导则》公布稿

2.《赣州市中心城区照明专项规划及设计导则》公布稿图集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1月25日

赣州市中心城区照明专项规划及设计导则-批后公布稿
图集-批后公布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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