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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赣州市章江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C4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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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章江新区基础教育设施建设,缓解教育资源短缺问题,助力赣州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经市政府同意,拟对章江新区C4地块用地性质及规划指标进行调整。2021年9月14日,赣州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召开了《赣州市章江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C4地块规划调整论证报告》专家论证会,对地块规划调整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进行论证。拟将章江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中C4-2地块用地性质由住宅用地调整为中小学用地,容积率由≤2.2调整为≤1.2、绿地率由≥35%调整为≥25%、建筑限高由≤54米调整为≤24米,建筑密度由≤25%调整为≤35%;C4-3地块绿地率由≥35%调整为≥25%,在此基础上优化C4-2中小学用地与C4-3幼儿园用地的空间布局。

现按照《江西省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办法》要求,将调整内容进行公示以征求意见,公示日期为2021年9月15日-2021年10月14日(30天)。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监制单位:赣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22号

联系电话:0797-5553258

附件:地块调整报告具体公示内容

一、拟调整地块

赣州市章江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C4地块。

二、拟调整地块区位

三、具体调整内容

C4-2地块用地性质由住宅用地调整为中小学用地,容积率由≤2.2调整为≤1.0、绿地率由≥35%调整为≥25%、建筑限高由≤54米调整为≤24米,建筑密度由≤25%调整为≤35%;C4-3地块绿地率由≥35%调整为≥25%。详细调整内容如下:

表:C4-2地块调整前后控制指标表

指标类型

调整前

调整后

备注

用地代码

R21

A33

调整

用地性质名称

住宅用地

中小学用地

调整

用地面积(公顷)

1.99

1.99

不变

容积率

≤2.2

1.2

降低

建筑密度(%)

25

≤35

增加

绿地率(%)

35

25

降低

建筑限高(m)

54

24

降低

表:C4-3地块调整前后控制指标表

指标类型

调整前

调整后

备注

用地代码

R22

R22

不变

用地性质名称

幼儿园用地

幼儿园用地

不变

用地面积(公顷)

0.52

0.52

不变

容积率

≤1.0

≤1.0

不变

建筑密度(%)

35

35

不变

绿地率(%)

30

25

降低

建筑限高(m)

15

15

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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