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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0194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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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和资源化利用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依据《赣州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我市有序推进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已建成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理设施3座,其中市本级、上犹县、瑞金市各1座;建成建筑垃圾消纳场5座,其中南康区、兴国县、于都县、崇义县、龙南市各1座;在建建筑垃圾消纳场2座,其中大余县、会昌县各1座;信丰县、崇义县、兴国县、宁都县、寻乌县、于都县、石城县、安远县、全南县、龙南市等10县(市)有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计划。目前,全市建筑垃圾处理设施不足,资源化利用率低,仍然以填埋为主,偷倒乱倒现象难以杜绝。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及时出台管理办法。2022730日,我局牵头起草了《赣州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通过向相关单位书面征求意见、网站公示、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吸纳意见建议,经过不断修改完善形成讨论稿,20221110日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20221125日由市城管局、住建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自20221225日起正式施行。《管理办法》包含厘清建筑垃圾管理的职责分工、加强源头管理、规范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强化运输管理推进资源化利用、强化全方位监督管理等内容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助推建筑垃圾规范管理

(二)完善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处理能力。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场及水西弃土场于2020年开工建设,一号厂房(建筑垃圾处置线)于2022930日联机调试启用,二号厂房(装修垃圾处置线)及搅拌站于20221226日联机调试启用夯实了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处置利用的基础。特许经营企业按照建筑垃圾26.8/弃土3.43/m³收取处置费用,将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制成再生骨料、混凝土及环保砖。截至目前,已处理建筑垃圾7700吨,消纳弃土30万立方。

(三)加快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及时印发《赣州市城管局2023年工作要点》《关于进一步做好垃圾治理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县(市、区)依法推动建筑垃圾治理主动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合理规划布局辖区内建筑垃圾的消纳处置、资源化利用设施,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运营,2023年底前各县(市、区)必须建成投产1座建筑垃圾消纳场或资源化利用处置场。

(四)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谋划推进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收运处置专项整治工作目前正在修改完善整治方案,市、区两级将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属地责任,摸清建筑垃圾底数建立存量建筑垃圾台账及销号制度,强化源头管理运输管理,严格实行处置核准,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未经核准擅自运输、处置建筑垃圾及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系列措施有效消除存量控制增量,提升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同时,督促指导各县(市)开展建筑垃圾治理,围绕存量治理与增量控制,因地制宜采取治理措施推进建筑垃圾全链条闭环管理。

(五)大力发展绿色建筑。近年来,市住建局坚持高标准严措施,不断完善政策和监管体系,持续推进高品质绿色建筑发展。绿色建筑执行范围从政府投资公益类项目扩展到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并延伸至工业建筑项目不断扩展绿色建筑覆盖面,推动城市绿色低碳建设。全市新开工绿色建筑面积占比已从2017年的21.56%跃升到2022年的99%。据统计,2023年一季度,全市新开工绿色建筑占比达100%,执行一、二星级的高星级绿色建筑项目达50多个。

(六)推进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2018年,我市被住建部认定为国家第二批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2019年,我市被省住建厅列入全省钢结构住宅建设试点城市。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坚持混凝土结构、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并行发展并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据统计,2019年,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项目420余万平方米,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的30%2020年,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项目622.6万平方米,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的30.75%2021年,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项目674.86万平方米,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的31.57%2022年,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项目816.32万平方米,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的38.96%。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与占比连续多年位列全省第一。产业发展方面,目前全市拥有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6家,其中国家级装配式产业示范基地1家,省级示范基地2家,另有墙材生产企业5家,上述企业合计年产能PC构件29.2万立方米、钢结构21万吨、墙材86.5万立方米。

二、下一步计划

(一)建筑垃圾管控方面。一是持续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破解治理难题,建立健全建筑垃圾管理机制体制,逐步实现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理全过程监管二是全力推进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尽快完善建筑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实现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三探索实施大数据平台管理将建筑垃圾的源头运输、资源化利用等环节纳入大数据平台管理,实现全覆盖、全天候、全流程精准监管。

(二)绿色建筑方面。一是有效发挥部门职责作用,在项目立项、初步设计、土地出让、方案评审等阶段严格落实绿色建筑建设要求,全面推进高品质绿色建筑发展二是大力推广绿色施工、绿色建材、绿色能源,加快转变城乡建设方式。三是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全面落实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要求,要求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全面执行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切实发挥政府投资项目示范作用。

(三)装配式建筑方面。一是明确年度目标。2023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不低于40%,到2025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不低于50%。二是加强督导考核。常态化开展装配式建筑项目核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继续实行月统计通报机制,对工作滞后的县(市、区)及时提请市政府约谈。强化年度高质量发展考核力度,压实县(市、区)主体责任。三是坚持培育示范、以点带面要求政府投资项目严格落实装配式建筑指标要求,带头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BIM技术、全过程咨询等,真正显现装配式建筑的优势。四是加大项目可研初设、规划建筑方案、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建设及验收等各环节管控落实力度,确保每个项目按图施工,积极创建省级示范项目。五是支持产业发展。对成功申报省级、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示范基地的企业分别由受益财政给予50万、100万元奖励。六是加强装配式建筑构件进场、节点施工、专项验收等监管力度,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赣州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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