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民办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
设立、变更、终止许可
事项类别:行政许可
审批时间:7个工作日
审批流程:
申请人到市行政服务窗口提出民办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设立、变更、终止许可申请 (1个工作日) |
行政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对 申报材料进行预审 (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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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受理范围则当场告知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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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受理范围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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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行政审批局会同市教育局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实地勘验 (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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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规定、基本办学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不予批复,并告知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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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审批发文,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
受理资料:
1.申报报告(原件);
2.办学可行性论证报告(原件);
3.学校章程(原件);
4.学校管理制度(原件);
5.主要办学人员有关证件的复印件;
6.拟聘教职工花名册(原件);
7.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资产产权关系报告》;
9.筹建费用和经费来源渠道的证明文件;
10.凡占有国有资产的应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行政事业单位有效资金证明);
11.凡自有校舍场地的,应提供《房产产权证明》或《土地证》 ;
12.凡租赁校舍及租用其他设施设备办学的,应提供《租借协议》,同时经学校所在地政府同意;
13.办学设施、设备、图书等使用证明件;
14.公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事项名称:教师资格认定
事项类别:行政确认
审批时间:30个工作日
审批流程: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提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 #40;7个工作日& #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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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门通过网络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当即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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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条件,手续不齐全的,告知申请人,审核不通过或重新上传资料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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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初审通过 |
体检 (1个工作日) |
打印、发放证书 (20个工作日) |
受理资料:
1.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
2.普通话证书;
3.户籍证明或应届毕业生证明;
4.学历学籍证明;
5.个人承诺书;
6.体检报告。
事项名称:招生考试考生加分资格认定
事项类别:行政确认
审批时间:30个工作日
审批流程:
1.初中学考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优惠加分
申请人在所在部队提出加分申请,部队收集 (12个工作日) |
现役军人子女材料由部队报赣州军分区初审、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材料报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办)初审,初审合格名单在所在部队公示5个工作日 (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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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受理范围,当场告知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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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军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办)和市教育局联合审核认定 (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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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考试中心受理加分 (3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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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办结 |
2.初中学考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优惠加分
申请人在所在学校提出加分申请 (7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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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将受理材料交乡镇或街道办事处计生部门初审 (5个工作日) |
↓ ↓
不属于受理范围,当场告知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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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或街道办事处计生部门报县& #40;市、区& #41;计划生育协会审核 (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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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 #40;市、区& #41;计划生育协会报市计划生育协会审核 (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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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公示 (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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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考试中心受理加分 (3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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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办结 |
3.初中学考华侨子女、归侨及其子女、港澳同胞子女、台籍青少年考生优惠加分
申请人在就读学校提出申请 (12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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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县级教育部门汇总后提交县级统战部门初审或台办初审 (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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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受理范围则当场告知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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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受理范围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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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统战部(三科)审核华侨子女、归侨及其子女、港澳同胞子女材料,市委台办审核台籍青少年材料 (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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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市委统战部(三科)、市委台办开具相应身份证明 |
不符合规定,不予批复,并告知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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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公示 (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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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考试中心存档并加分 (3个工作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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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办结 |
4.初中学考少数民族聚居乡(村)少数民族考生优惠加分
申请人在所在学校提出加分申请 (12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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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教育部门汇总报县级统战部门初审 (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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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受理范围,当场告知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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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受理范围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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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统战部审核认定 (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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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公示 (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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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考试中心受理加分 (3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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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办结 |
受理资料:
1.初中学考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优惠加分
(1)教育优待资格审查表;
(2)部队要求的相关材料。
2.初中学考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优惠加分
(1)优惠加分申请表;
(2)独生子女父母证或二女结扎证或不再生育合同;
(3)父母及考生本人三方均为农村户口的证明。
3.初中学考华侨子女、归侨及其子女、港澳同胞子女、台籍青少年考生优惠加分
(1)优惠加分申请表;
(2)华侨子女、归侨及其子女提供华侨、归侨的海外使领馆认证材料;
(3)港澳同胞子女提供港、澳身份证等材料;
(4)台籍青少年提供本人台湾身份证明及大陆居住证。
4.初中学考少数民族聚居乡(村)少数民族考生优惠加分
(1)少数民族考生提供优惠加分申请表;
(2)考生身份证或户口簿;
(3)父(母)身份证和户口簿;
(4)公安部门开具的常住人口信息表。
注:1.若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父母子女关系的,需另提供以下其中一项能体现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1)出生医学证明;(2)法院判决证明;(3)公民户籍所在地的乡& #40;镇& #41;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2.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牺牲被认定为烈士的一线医务人员的子女优惠加分事宜由省教育厅直接下达名单。
事项名称:示范幼儿园评审认定
事项类别:行政确认
审批时间:3个工作日
审批流程:
申请园所到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评估申请 (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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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初审,当地教育部门对申报园进行初审,形成初审意见报市局 (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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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评估,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申报园进行实地评估 (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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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评估条件,不予通过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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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评估条件,评为市级示范幼儿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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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事项办结 |
受理资料:
1.《赣州市示范幼儿园申报表》;
2.自评得分表。
事项名称:对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范围的划定
事项类别:行政确认
审批时间:60个工作日
审批流程:
县级教育部门根据调研、座谈情况提出学区划分初步建议 (1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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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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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请第三方组织开展风险评估,形成风险评估报告,提出可行性意见;县级教育部门会议研究后形成报告 ( 3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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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县级政府提交报告,经政府批准同意后向社会公布,事项办结 |
受理资料:学校布局调整、学区内生源变化等情况。
事项名称: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备案
事项类别: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审批时间:35个工作日
审批流程:
学校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送专业申请材料 (3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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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汇总并整理全市专业申报材料并上报至省教育厅 (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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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下发专业备案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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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在学籍系统申请新设专业,各级教育部门依据专业备案结果文件逐级确认,由省教育厅最终审核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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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事项办结 |
受理资料:
1.《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新设专业(技能方向& #41;备案表》;
2.《赣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新增专业情况表》。
事项名称:民办学校理事长、理事或者董事长、董事
名单,招生简章、广告和学校章程备案
事项类别: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审批时间:7个工作日
审批流程:
申请人到市行政服务窗口提出民办学校理事长、理事或者董事长、董事名单,招生简章、广告和学校章程备案申请 (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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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对 申请备案材料进行预审 (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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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受理范围则当场告知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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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受理范围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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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业务科室审核学校递交的备案材料,对不符合要求的内容及时通知提交学校进行完善 (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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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业务科室审核无误后,出具备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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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事项办结 |
受理资料:
1.民办学校理事长、理事或者董事长、董事名单备案:
①由学校出具民办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成员备案表;②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成员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复印件。
2.招生简章、广告备案:
①办学许可证(原件供核对,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②提交备案表并如实填写(加盖单位印章和负责人签名);③招生简章和广告样稿(含文字、图片、影音资料等);④凡与其他教育机构联合办学的需提交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证明;⑤经发改部门核准的学费(或培训费)及其他杂费收费标准(原件及复印件)。
3.学校章程备案:
①民办学校章程备案表;②会议纪要;③新章程;
④原章程。
事项名称:对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团体、社会文化
部门和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艺术比赛或活动的报告或者备案
事项类别: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审批时间:即办事项
审批流程:
学校于活动实施前一周将活动计划和实施方案报县级教育部门进行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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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团体、社会文化部门和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艺术比赛或活动进行审核。 |
↓ ↓
↓ ↓
存在商业性艺术活动或者商业性的庆典活动等与教育教学无关方,不予审核,当场告知申报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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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不存在商业性艺术活动或者商业性的庆典活动等予以审核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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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事项办结 |
受理资料:活动计划和实施方案
事项名称:学校学生管理制度备案
事项类别: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审批时间:即办事项
审批流程:
学校成立制度起草工作小组,开展调研,形成初稿;征求教职工、家长、学生、社会等多方面意见并形成定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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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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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予审核,当场告知申报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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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当场审核,当场告知申报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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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事项办结 |
受理资料:学生管理制度送审稿。
事项名称: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申报
事项类别:惠企政策
审批时间:55个工作日
审批流程:
申请人到市教育局发展规划科提交材料 (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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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材料,提交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对 申报材料进行预审 (7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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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受理范围告知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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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受理范围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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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召开竞争性分配会议,组织有关专家开展竞争性分配工作,确定预分配学校名单 (7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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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分配结果提交市教育局局长办公会通报 (7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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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后的竞争性分配结果发布到市教育局官网进行公示 (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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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公示项目有异议,则由市教育局复核,复核存在问题的告知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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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公示项目无异议,或有异议但复核后问题不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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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将竞争性分配结果报市财政局 (7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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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会同市教育局将竞争性分配结果报市政府 (7个工作日) |
市财政局对分配结果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7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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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批复同意后,由市财政局下达资金到申请学校所在县(市、区)财政局并通知申请人 (7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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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办结 |
受理资料:
1.赣州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原件一式2份);
2.办学许可证(复印件1份);
3.民办非企业登记证(复印件1份);
4.收费许可证(复印件1份);
5.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1份);
6.年检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事项名称:企业人才子女入学优惠
事项类别:惠企政策
审批时间:16个工作日
审批流程:
有子女入园或入(转)学需求的企业人才到市人才服务窗口办理 (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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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人才办汇总有关情况,向市教育局出具需办理入园或入(转)学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名单和《赣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转)学申请表》,市教育局予以复核 (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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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符合安置条件的,当场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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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复核无误的,将高层次人才子女入(转)学名单于每学期开学前分发至相关县(市、区)教育部门予以安置 (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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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办结 |
受理资料:
1.《赣州市自主举荐人才申报表》;
2.《赣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转)学申请表》;
3. 高层次人才和子女监护关系证明(如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户口簿),居住证明。
事项名称:教育工作督导
事项类别:行政检查
审批时间:40个工作日
审批流程:
各县(市、区)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自查自评,报送自评材料。 (1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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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汇总并整理全市自评材料,组织专家评审打分,同步开展满意度测评工作。 (10个工作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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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取部分县(市、区)进行实地核查。 (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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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问题清单通过督办函下发到县政府,督促整改,各县反馈整改情况(5个工作日) |
↓
事项办结 |
受理资料:各县(市、区)自查自评材料、整改方案、整改落实情况。
事项名称:对中小学国家课程教材和地方课程教材选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事项类别:行政检查
审批时间:即办事项
审批流程:
县(市、区)教育部门根据市教育局下发的全市中小学国家课程教材和地方课程教材目录进行征订并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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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市、区)上报的征订目录进行逐一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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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目录进行征订,不予审核,当场告知县(市、区)教育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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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无误的加盖公章后存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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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办结 |
受理资料:国家课程教材和地方课程教材征订目录。
事项名称:对持有教师资格证者的监督检查
事项类别:行政检查
审批时间:60天
审批流程:
教师登录“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提出 定期注册网上申请 (20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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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校集体办理、初审 (5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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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申报材料的初审, 提出注册结论 ( 5工作日) |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复核 ( 5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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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终审 ( 5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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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国家统一印制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结论贴》 (20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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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办结 |
受理资料: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3.任教学校或主管部门聘用合同原件、复印件;
4.任教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5.任教学校出具的胜任教育教学工作证明;
6.近5年的各年度考核证明;
7.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师培训证明。
事项名称: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督导检查
事项类别:行政检查
审批时间:12个工作日
审批流程:
校车所属学校到县级教育部门提交年审申请(3个工作日) |
↓ ↓
不符合条件,手续不齐全的,不予办理,当场告知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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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且手续齐全的,分别送同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审批 (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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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主管部门收到回复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 (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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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校车标牌 (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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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事项办结 |
受理资料:
1.车辆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取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并已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2.有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
3.有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
4.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5.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驾乘人员保险和承运人责任保险;
6.校车必须配备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
事项名称: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事项类别:行政检查
审批时间:6个工作日
审批流程:
开展工作检查 ( 3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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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汇总、下发问题督办函 (2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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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学校提交情况核实和整改报告 (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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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办结 |
审批流程:自评材料。
事项名称:对违反教育法等有关规定的处罚
事项类别:行政处罚
审批时间:30个工作日
审批流程:
发现违法事实 (1个工作日) |
↓
立案、核实、调查取证,拟写案件调查终结报告,按程序报批,拟定处罚意见。 (22个工作日) |
↓↓ ↓↓
↓
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重大案件依当事人申请召开听证会),依法制作并送处罚决定书 (7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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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案归档 |
受理资料:上级或其他部门来函、群众信访资料等。
事项名称:对违反民办教育有关规定的处罚
事项类别:行政处罚
审批时间:30个工作日
审批流程:
发现违法事实 (1个工作日) |
↓
市教育局发规科开展调查、检查、收集证据,根据认定的违法事实和法律依据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22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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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违规违法严重性,对照相应规定进行处罚 (7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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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案归档 |
受理资料:上级或其他部门来函、群众信访资料等。
事项名称:学生伤害事故调解
事项类别:其他行政权力-行政调解
审批时间:63个工作日
审批流程:
当事人向学校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调解 (3个工作日) |
↓
进入行政调解程序 (60个工作日) |
↓ ↓
↓ ↓
行政调解达成协议,双方签订行政调解协议书,调解终结结案归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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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调解达不成协议,调解终止结案归档告知当事人 |
受理资料:
1.当事人信息材料。
2.当事人事故经过的鉴定材料。
事项名称:对义务教育学校组织学生参加重大公益性活动的审批
事项类别: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审批时间:即办事项
审批流程:
学校于活动实施前一周将活动计划和实施方案报县级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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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组织学生参加重大公益性活动进行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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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存在商业性艺术活动或者商业性的庆典活动等与教育教学无关方,不予审核,当场告知申报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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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不存在商业性艺术活动或者商业性的庆典活动等予以审核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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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办结 |
受理资料:活动的计划和实施方案。
事项名称:对学生申诉的处理
事项类别: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审批时间:30个工作日
审批流程:
学生对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复查决定有异议,向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教育股提出书面申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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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教育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并给出最终裁决意见,作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 (3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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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办结 |
受理资料:学生申诉申请书。
事项名称:对教师申诉的处理
事项类别: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审批时间:63个工作日
审批流程:
当事人向学校主管部门申请行政调解 (3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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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行政调解程序 (60个工作日) |
↓ ↓
↓ ↓
行政调解达成协议,双方签订行政调解协议书,调解终结结案归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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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调解达不成协议,调解终止结案归档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裁决或申请行政复议或申请仲裁或提出诉讼 |
受理资料:
1.当事人信息材料;
2.当事人申请调解材料与有关佐证材料。
事项名称:学生资助
事项类别:行政给付
审批时间:18个工作日
审批流程:
1.学前教育资助专项资金给付、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给付、家庭经济困难高中生国家助学金给付
学校通过审核贫困学生提交的申请,经7天公示,汇总到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资助中心 ( 1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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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教育部门资助中心向财政部门申请下拨资金到位后,履行审批程序,并通过银行直接发放给学生 (2个工作日) |
↓ ↓
学生银行卡号信息不准确的或未激活的,立即通知纠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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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银行卡号准确后,通知银行立即发放 (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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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办结 |
2.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学杂费
普通高中学校通过审核贫困学生提交的申请,经7天公示,汇总到市、县教育局资助中心 ( 1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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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教育局资助中心向财政部门申请下拨资金到位后,履行审批程序,并通过银行拨付给学校 (3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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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办结 |
3.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给付
学校通过审核贫困学生提交的申请,经7天公示,汇总到市、县教育局资助中心 ( 1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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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教育局资助中心向财政部门申请下拨资金到位后,履行审批程序,并通过银行直接发放给学生 (2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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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银行卡号信息不准确的或未激活的,立即通知纠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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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银行卡号准确后,通知银行立即发放 (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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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办结 |
4.高考入学政府资助、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金给付
学校通过审核贫困学生提交的申请,经7天公示,汇总到市、县教育局资助中心 ( 1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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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教育局资助中心向待收齐学生到高校报到的回执单后,向财政部门申请下拨资金,资金到位后,履行审批程序,并通过银行直接发放给学生 (2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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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银行卡号信息不准确的或未激活的,立即通知纠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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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银行卡号准确后,通知银行立即发放 (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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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办结 |
受理资料:
1.乡村振兴、民政、残联等部门确定的贫困群众子女通过比对确认,其他类别贫困学生应提供贫困佐证材料;学生申请表。
2.贫困学生银行卡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