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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372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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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健委

妇联界别提出的《关于优化生育政策,营造良好生育环境的建议》收悉,涉及我局的主要工作是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现将涉及我局有关工作进行简要答复,供你单位回复时参考。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工作,全市学前教育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推动下取得显著发展。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的《“十四五”学前教育提升行动计划》(教基〔20218号)、《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发〔201921号)和《赣州市“十四五”学前教育提升行动计划》(赣市教基字〔202268号)要求,积极推进全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加快推动我市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

根据各县(市、区)提供的相关数据,2023年我市有323所幼儿园开设了406个托育班,能提供托位数10490个,目前,我市在园托儿数5432人,配备师资923人,托位数较充足。为了进一步完善托育服务,不断满足家庭对婴幼儿托育的需求。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委员的建议,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持续增加普惠性托育园位供给推动各地落实“十四五”学前教育提升行动计划》,充分保障3-6岁适龄幼儿入园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育班招收2-3岁幼儿。持续增加普惠性托育学位供给,实现托育园一体化管理。

二是进一步盘活存量,增加托育园位推动盘活现有闲置资源,利用停办幼儿园中环境较好的场所等改建成托育班,增加普惠性托育园位。

三是加大力度支持中职院校开设托育等相关专业。目前,全市共37所中职学校开设幼儿保育、婴幼儿托育等相关专业。我局将积极支持推动职业院校开设托育服务与管理等相关专业。支持托育机构与职业院校开展合作,支持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1+X”证书制度,鼓励院校学生和从业人员取得托育服务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将符合条件的托育服务专业技术人才纳入职称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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