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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363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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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赖才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心城区非机动车管理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交警部门认真调研和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切实加大了宣传教育力度。接到您的提案后,我们一是加强了现场教育。采取机关警力下沉的方式,强化路面执法,在主要路口引导非机动车驶入两轮车等候区停放,制止闯红灯、越线等交通违法,对严重的交通违法罚款处罚。同时根据《关于开展汽车类驾驶证申请人参与交通协勤现场体验教育活动的通知》(赣市公字〔201738 号),要求凡考试及格、年龄在50 周岁以下的汽车类驾驶证申请人,在领证前须接受不少于4 小时的交通协勤现场体验活动。截至目前,全市先后有134 所驾驶员培训学校的155547 名汽车类驾驶证申请人参加交通协勤现场体验活动,参与对超标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的劝导,劝导时间达622188 小时。二是加强了媒体宣传。通过赣州电视台、赣州广播电台、赣南日报、赣州晚报、赣南广播电视报等新闻媒体以及交警微信公众号自媒体,开展了非机动车行车安全主体宣传。三是加强了平台宣传。在车管所、违法处理窗口LED 显示屏,警车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非机动车交通安全知识。同时,在中心城区交通路口、交通护栏上新增宣传提示牌,加强非机动车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四是加强了“五进”宣传。6 1 日,组织民警深入文清路小学等学校,结合“六一”儿童节活动,以非机动车行车安全为主题,开展学生乘车安全教育活动,通过小手拉大手,由学生向家长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同时,组织警力走进红环路社区居委会、赣纺开展交通安全普法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深入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日常出行交通安全常识,号召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参与交通活动。5 月份,还组织赣州市中心城区150 余名“外卖小哥”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培训,6 月份,还组织负责中心城区环卫工作的赣州市玉禾田公司员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安全行车意识。

二、推动交通安全立法工作。为了解决城区道路交通管理中的难点、乱点问题,特别是合法的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混乱和不合法的电动车随意通行的问题。我们积极组织调研,争取市人大、市政府重视,将该类问题列入市人大2017年立法计划,并落实立法工作。目前市人大常委会已经三次对《赣州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规定(草案)》进行了审议,通过《赣南日报》和市人大网站公开向社会征集意见,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多次举行征求意见座谈会。2018 6 28 日,市人大再次召开常委会,通过了该草案。目前,《赣州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规定(草案)》已经提交省人大审定,预计将于今年9 月实施。

三、加大了非机动车违法整治。年初以来,我局在中心城区开展了非机动车交通秩序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整治非机动车逆行、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查处各类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1865 起。6 月至9 月,又在中心城区开展为期四个月的三轮(四轮)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整治行动分为宣传发动、组织实施、长效管理三个阶段,重点对三轮(四轮)电动车非法载人、闯红灯、逆行、占道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违法行为进行整治。目前整治行动处于宣传发动阶段,正通过组织培训、发放传单、上门走访等形式,在三轮(四轮)电动车群体开展前期宣传。

衷心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提升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赣州市公安局

2018 7 12



附: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363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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