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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五届六次会议第031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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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李坊涛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机动车道与二轮车道护栏设置的建议》收悉。该建议非常好,我局高度重视,认真进行了调研和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向您答复如下:

一、关于“改善护栏视觉警示效果”的建议

近年来,我局交警部门为规范中心城区两轮车通行秩序,陆续在具备条件的主干道设置了机非隔离护栏,设置标准参照《城市道路交通隔离栏设置指南》(GA/T 15672019),此举大大提高了两轮车通行效率,有限降低了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另外,为提高护栏视觉警示效果,交警部门在机非隔离护栏起点或入口处设置了二轮车道标志,护栏板上附着轮廓标以及在立柱粘贴黄色反光膜,增加其视认性。同时,我们也认为在机非隔离护栏端头设置反光、发光警示柱非常有必要性,可以有效消除驾驶员的视觉盲区。由于章贡区范围内交通安全设施管理维护职责已于今年移交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我局交警部门下一步将积极协调管养单位对章贡区范围内机非隔离护栏调整完善,同时也将建议开发区、蓉江新区相关管养单位同步完善。

二、关于“降低护栏碰撞危害”的建议

为确保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完整、清晰、有效,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我局交警部门在路面中队组建了设施巡查小组,对辖区的交通安全设施进行巡查。对有安全隐患存在问题的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及时修复、及时报告。能修复的由巡逻人员当场修复,无法自行修复的通报管养单位,并及时跟进修复情况。关于对护栏起止端立柱软包裹的建议,我们将及时向管养单位转达。

三、关于“进一步规范行车秩序”的建议

为进一步规范中心城区两轮车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两轮车交通事故,我局交警部门于2021115日专门印发了《中心城区两轮车交通秩序专项治理行动方案》,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两轮车交通秩序专项治理行动。交警部门在中心城区17条重点道路重点整治两轮车未依法登记上道路行驶、闯红灯、逆行、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驾乘两轮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及“双微”平台,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专项整治宣传动员,着重解读《赣州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规定》中涉及两轮车秩序管理的相关规定,造大活动声势。治理行动期间,对两轮车典型违法、交通事故进行警示曝光并适时开展执法直播。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设施排查整改、交通违法整治工作,切实提升城市交通管理精细化水平。最后,衷心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您今后一如既往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赣州市公安局

202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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