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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143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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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许鸿委员

您提的《关于优化中心城区道路出行的几点建议》收悉该建议非常好,我局高度重视,局领导专题进行调度部署,安排专人负责,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向您答复如下

一、市公安局办理情况

)关于重视交通影响评价的建议。您提到的步步高商业综合体周边交通拥堵的问题,该商城坐落在南门口交通环岛营角上路路口,地下停车场的入口设置在红旗大道,出口设置在营角上路由于南门口交通环岛是连接东阳山路和红旗大道的主要交通节点,大量车辆在红旗大道等待进入停车场,以及在驶离商城后汇入环岛加剧了南门口的交通拥堵。为此,我局认真调研2019年3月12日向市自然资源局发送《关于商请更改步步高新天地商城停车场出入口事宜》,建议优化调整商城停车场出入口设置。2019年4月8日,市自然资源局函复我局,认为南门口区域既有交通承载量大,且营角上路暂不具备单向行驶的条件,调整商城停车场出入口设置对疏解交通流量意义不大,易造成堵点转换,建议暂不调整商城出入口方位。为有效缓解商场周边交通拥堵,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全力做好疏堵保畅工作,一是协同市自然资源局,协调商场运营方增设交通引导标志和停车库信息显示屏,引导车辆有序进出,及时发布车位信息,避免车辆盲目排队等候入场。同时,增派工作人员加强疏导,引导车辆有序停放。二是在重要节假日、高峰时段增派警力,加对商场周边巡逻管控力度,一旦出现交通拥堵,及时疏导处置。下一步,我将积极协同自然资源部门,加重点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审查工作力度,提升交通安全管理效果。

)关于完善交通数字智能化平台建设的建议。智能交通指挥系统建设被列入2017年赣州40件民生工程实事,并指定由我局负责建设,项目第一期投入6000万元章贡区、赣州经开区范围建设智能交通信息系统,第二期在赣县、南康、上犹建设智能交通信息系统,由地各投资3000万元。目前第一期已经建成投入使用,为全面发挥系统功能,我局积极协调推进交通信号智能化联网联控,目前已建成城市交通信号管控平台,完成198台信号机联网,联网率达77.3%。同时,为深化智能交通管控平台的实战应用,对中心城区20条道路进行了绿波协调,其中18条道路实行双向绿波协调,在17个路口开展信号自适应调优,流量检测数据进行研判分析,自动调节路口信号机配时,提高了中心城区道路通行效率。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系统的实战应用,提升交通管理科技信息化水平,同时,加强请示汇报,推动智能交通信息系统二期项目启动建设

)关于设立交通委员会高度统筹管理全区与交通有关的所有事项的建议。建议很好指出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这也是困扰我们多年的问题。成立交通委员会涉及机构改革等事项,推进难度大。近年来,市委市政府从以下几方面入手,破解交通安全管理难题。一是持续理顺机制。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理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机制。市政府办公厅下发《赣州市道路交通安全重点工作分工方案》(赣市府办字201896号),对承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能的部门工作职责作了进一步明确。建立协调机构。成立了市安委会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第一主任,应急、交通、公安、城管、住建等20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统筹协调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成立了中心城区城建指挥部,负责统筹城区道路交通规划建设等工作。三是加强统筹协调。依托市安委会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平台,我局主动靠前,积极作为,主要领导多方协调,亲自调度推进。从市政府、市道专委和市公安局三个层面,协调组织有关市直单位和责任部门,多次召开调度会、协调会和推进会,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形成强大推力。针对道路隐患治理进展缓慢、责任不落实等问题,2021年组织协调排查整改各类交通安全隐患859处,2022年梳理排查781处道路安全隐患,采取市、县两级督办的形式跟踪督促整改。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发挥市安委会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平台作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全力协调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二、市行政审批局办理情况

(一)夯实基础,构建城市大脑架构,融合提升智慧应用场景。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智联江西”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明确“支持南昌市、赣州市、吉安市、鹰潭市、抚州市等地加快城市大脑建设,打造一批全国领先、特色鲜明的新型智慧城市标杆”,提出“到2023年,各设区市‘城市大脑’通用平台基本建设完成”的战略目标。我市于2021年9月正式启动“城市大脑”项目奖建设,按照“1+6+N”功能架构,即1个数字底座、6大智慧平台、N个智慧应用,建设具有赣州特色的城市管理综合指挥智慧平台。

(二)创新引领,形成赣州特色典型智慧应用。通过进一步夯实“城市大脑”基础平台,升级数字政务体系,新建智慧教育、智慧环保、智慧房产、智慧工地、产业经济、智慧社区等应用场景,接入市域社会治理、全民卫生健康、智能交通、重大项目管理等业务系统,形成平台、数据、应用和运行四个体系。不断丰富各类城市数据, 凸显“城市大脑”应用成效,力争在社会服务、公共交通、城市管理、数字社区、文化旅游等领域形成具有赣州特色的典型应用。

三、市自然资源办理情况

(一)规划统筹引领,谋划中心城区交通改善行动计划。2018年9月14日市政府批准我局组织编制的《赣州市中心城区片区交通改善规划》实施。该规划充分预见未来的城市交通发展趋势,主要从交通工程建设规划、交叉口建设规划、公共交通建设规划、停车设施实施规划以及交通管理建设规划等多个方面对中心城区交通出行进行改善优化提出了布局要求。交通工程改善建议以路段交通管制和交通组织优化为主,均衡路网的交通流均匀分布;交叉口建设改善是提升路网通行效率的关键措施,建议以主干道相交的拥堵节点改造为主;公共交通建设改善建议以保障公交路段通行权优先、增加公交服务线路和站点覆盖范围等措施为主;交通管理建设改善建议包括单向交通、转向管制和信号相位优化;停车设施改善建议以“增供给、提效率、控需求”的策略,优化中心城区停车设施平衡。规划谋划近期交通改善行动具体项目,如文明大道、红旗大道等主干道的交通改善工程,文明大道和文山路交叉口、西门环岛交叉口、南门口环岛交叉口造、飞龙大桥交叉口、南河大桥交叉口改造以及对宗翰路、龙岗路实施单向管制等措施。

(二)严格规划审批,维护中心城区交通秩序。一是关于交通影响评价情况。认真执行江西省住建厅 、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城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实施细则〉的通知》,对“在城市中心区建筑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的大型公建项目和30000平方米的居住类项目;在城市其他地区建筑面积超过20000平方米的大型公建和超过50000平方米的居住类项目”以及“在城市中心区城市重要干道两侧重要公共建筑,如体育场馆、展览馆、会议中心、酒店、医院、学校等”项目均需要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并作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查的前置条件依据之一。 二是关于交通设施情况。涉及交通安全设施以及交通管理设施等事项,根据《赣州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应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意见为准,我局将积极配合相关设计审查工作。

四、市城管局办理情况

(一)关于“设立区级市政工程管理中心”的建议。根据市委市政府《深化中心城区城管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赣市府办字﹝2021﹞26号)和《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心城区市政设施管养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等三个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21﹞73号)等文件精神,市本级负责技术要求较高的高架路(已建、拟建高架路)、20条城市出入口道路及主干道、城市隧道、城市桥梁(跨江桥梁、随路桥梁)、排水管网(章贡区乡镇除外)等市政设施管养;章贡区负责辖区范围内除市本级管养设施外的主次干道、支路及小街小巷、城中村、建筑退让红线区域等市政设施管养。2022年3月2日,双方签订了移交接协议。我局市政工程管理中心全力协助指导章贡区城管局做好管养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关于“完善交通数字智能化平台建设”的建议。根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二章道路交通安全职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城市道路交通信号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维护和管理'”文件精神,已明确交通信号灯由交警部门负责维护和管理。2021年移交事权中,我局市政工程管理中心负责道路标牌、标线、护栏的维护和管理,交通信号灯和监控设备未进行移交。

五、章贡区政府办理情况

针对道路建设和养护管理职责不明确,建议设立区级“市政工程管理中心”的建议。随着本轮中心城区城管体制机制改革,中心城区226条道路(含主次干道、支路、小街小巷),建筑退让红线区域内的99.65万㎡以及随路10座桥梁的市政养护事权章贡区负责,我区城管局从组织机构上设置了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二级单位,并内设了市政股室对移交职权进行处置。我区合理配备市政人员力量启动市政养护服务招标挂网工作,对新虔东大道等路段的交通设施进行配套部署,同时举一反三,切实做好区辖范围内的市政养护日常检查及监督考核工作,保障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行,不断优化城市出行环境,提升城市功能与品质,切实改善城市面貌。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一如既往对我们的工作提“金点子”,相信有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有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我市道路交通状况一定会越来越好!

赣州市公安局

2022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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