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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一次(二次)会议第147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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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六届一次(二次)会议

第147号提案答复的函

市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

贵委员会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心城区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规划引领方面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先后出台了《赣州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赣州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等规划文件,要求合理规划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布局,提升养老服务设施布局的针对性、均衡性,并做好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保障养老服务设施专项布局得到落实。目前全市建设有29个社区嵌入式养老院,实现每个街道(城关镇)至少有一个嵌入式养老机构;建设508个城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站点,基本实现城市社区全覆盖,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娱、助医等日间照料服务和上门服务。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实施《江西省养老服务条例》《赣州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等文件,加强规划引领。正在编制的《赣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提出将赣州市中心城区打造出区域性的医疗养老中心,深化国家医养结合和安宁疗护试点,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规划要求各区应建设1个区域性养老中心,1个以上大型医养结合中心。鼓励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开设养老床位,科学规划布局医疗养老项目。至2035年,规划每千名老年人养老床位数达到50床,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

二、关于保障土地供给方面

2018年我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出台了《赣州市民政局 赣州市城乡规划局 赣州市国土资源局 赣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印发赣州市新建住宅小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和社区管理服务用房的建设、移交与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市民发〔20181号),民政部门会同自然资源部门按照“新建居住小区项目以每百户不少于20㎡建筑面积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且单处用房不得小于150㎡,并集中布置”的要求纳入规划条件汇总,同时将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进一步完善了中心城区养老服务设施,保障土地供给。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严格按照《江西省养老服务条例》《赣州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等规定,将“新建居住区按照每百户不低于二十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且单处用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三百平方米”规定纳入规划条件中,充分保障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和用房。

三、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方面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老年人养老服务有关工作,持续加大财政投入,每年安排资金支持养老人才队伍建设、社区嵌入式养老院建设、公办养老机构改造提升、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2021年,全市各级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达到108.68亿元,有力推动了包括养老服务工作在内的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市本级财政持续多年安排资金专项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2021年全市各级财政积极争取上级资金913.2万元,市财政投入5930余万元支持嵌入式养老院、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养老机构消防改造提升、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项目市本级财政对符合条件的1049个养老服务站点下达建设及运营补助资金3721.9万元,其中中心城区专门增加了运营补助资金。对市本级管辖的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赣州市祥瑞老年公馆给予省级建设补助资金94万元、市级建设和运营补助资金218.74万元。

2022年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将继续安排资金3000万元推动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与上级对接汇报,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争取更多资金支持我市特别是中心城区养老服务项目建设。同时,指导各县(市、区)通过争取政府专项债、引进社会力量、银行融资等多种渠道支持养老项目建设。

四、关于发挥市场作用方面

支持社会力量采取独资、合资、合作、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投资发展养老服务,招商引进了天津天同、深圳任达、湖南康乐年华、深圳第一养老等10余家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养老服务企业,积极培育了慧博园、蟠桃园、夕阳红、小艾之家等本土养老服务企业。全市43家公办养老机构实行公建民营,建成章贡区官园里康养园、崇义阳明正颐康养中心、兴国田庄上养老中心等一批标志性养老机构。引进安康通、舟楫莲华、泰好康等专业团队运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站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娱、助洁等上门服务。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助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主动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引进更多专业企业、社会力量参与居家适老化改造、家庭养老床位、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运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站点运营、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等项目,既充分发挥政府兜底保障作用,又繁荣养老服务市场,不断满足各类群体、不同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

五、关于注重人才培养方面

2021年我局与人社、红十字会、妇联等部门共同发力,共培训养老服务管理、护理人员7686人,其中养老院长357人、护理员6389人,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940人,是全省参训人数最多的设区市。我市养老护理员也在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中斩获佳绩,代表我市、我省参加省级、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收获诸多荣誉。我局推介优秀养老院院长、养老护理员荣获了省级“最美养老院院长”“最美养老护理员”荣誉称号。市人社部门积极引导技工院校增设养老服务康养专业,康养类专业年毕业生3000人以上。鼓励增设康养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已培育壮大康养培训机构100多家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与章贡区国投天同沙石康复院建立了合作关系,在康复院建立实训基地。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与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合作,争取定向培养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的大专学生,为我市公办养老机构(或有需求的较大民办养老机构)输送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同时,支持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赣南医学院等院校开展校企合作,将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作为实训基地,提高养老机构人才培训培养能力。我局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争取在二季度、三季度开展2-3期培训(其中养老院院长1期,养老护理员1-2期)。

六、关于强化行业监管方面

近年来我市持续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加大监管力度,建立了隐患、整改、责任“三个清单”,及时督促问题整改,全力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2021年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联合住建、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共排查安全隐患问题139个,均已整改到位。以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领导小组名义出台《关于解决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问题的实施意见》,推动全市养老机构通过消防审验,

目前全市公办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通过率为81%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通过率为96%督促各县(市、区)切实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养老机构实现“零感染”。强化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风险防范开展进机构宣传活动700余次,参与群众5万余人,在全市养老机构机构组织发放传单、手册、海报等宣传材料等共计8万余份,有效增强了老年人防骗识骗的能力。

下一步,我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强化综合监管,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动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业务指导和监管职责,提高养老服务监管水平。加快推动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审验进程,全面解决存量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问题,确保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全面消除。强化疫情防控督导检查,指导监管措施有力有效,确保在院老人和工作人员的安全。

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市中心城区养老服务体系工作的建言献策,希望继续得到你们对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赣州市民政局

202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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