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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社厅召开《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办法》专家论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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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0日下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召开专家论证会,邀请华东交大周小刚教授、南昌大学章亮明副教授、江西财大熊小刚副教授、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李孝保律师等专家,以及平台企业代表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代表,就我省《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办法》听取意见建议。厅政策法规处负责同志主持专家论证会,厅劳动关系处负责同志就我省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实施办法的起草过程、基本思路、细化措施和落实要求等有关问题作作了说明。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应急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总工会《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6号)出台后,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会同相关省直部门聚焦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突出问题,广泛听取企业、劳动者、地方、部门、学者等方面的意见,研究起草了我省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实施方案,按程序先后征求了中央驻赣和省直有关单位、设区市、社会公众意见,并召开企业调研座谈会了解企业用工现状。在综合多方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反复研究,形成我省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实施办法。为使我省实施办法更加科学合理、合法合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门邀请上述专家和代表进行论证。会上,各位专家和企业、劳动者代表结合各自专业领域和工作实践,提出了诸多有益的意见和建议。下一步,我厅将根据专家论证会的意见对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实施办法进行修改完善,按程序报请省政府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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