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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全市城乡规划建设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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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是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赣州撤地设市十周年,也是赣州构建特大城市的关键之年。全市规划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三保一弘扬”的总要求,根据全国、全省建设工作会议和市委三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的部署,以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为主线,着力在七个方面下功夫、求突破,确保“中心城区和两个次中心城市面貌有看得见的变化,县城和村镇面貌有看得见的变化”。

  主要目标:一是全市城市化水平达到40%以上。二是全面完成市、县两级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与报批,编制完成赣州市中心城区燃气专项规划,县(市)城区基本实现近期建设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三是县(市)第一批污水处理设施9月底建成并投入运营,第二批项目12月底建成并投入运营。四是完成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城镇绿化年度任务,各县(市)编制完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环卫专项规划,力争3个以上县(市)成功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城市,1个以上县(市)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县城)。五是抓好124个乡镇的圩镇整治建设,年内巩固和达到“五整治、三建设”的要求。六是加强质量安全生产监管,年内力争建筑施工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安全事故,严格控制亡人事故。力创优良工程和精品工程,力争2项以上工程获“杜鹃花奖”,8项以上工程获省级“优良工程”,8项以上工程获省级“文明工地”。

  围绕上述总体思路及主要目标,在七个方面下功夫、求突破

  一、在规划编制及其实施上下功夫,力求规划管理取得新突破

  1加强规划法规制度建设。一是要依据《城乡规划法》,做好《赣州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试行)》修改工作,力争《赣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年内出台实施。二是要完善中心城区与赣县、南康规划建设协调机制,着重协调好重大项目、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关系。三是建立规划审批核实制度和规划管理人员持证执法制度,建立健全规划备案制,全面实行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制定全市统一规范的农村个体建筑工匠从业资格证书,建立个体建筑工匠持证上岗制度和动态管理制度。

  2、推进规划全覆盖。加快形成以赣州市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为主要内容的城乡规划体系。一是要完成《赣州市城镇体系规划》和《赣州市城市总体规划》调整与报批工作。县(市)全面完成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与报批工作。县(市)城区基本实现近期建设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二是赣州中心城区编制完成城市雕塑规划,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快燃气、人防、综合交通、绿地系统等专项规划编制进度;抓紧启动香港产业园北区二期、水东片区、峰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完成章江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编制完成章江新区城市设计。三是完善镇、村规划体系。启动县(市、区)域镇村布局规划编制,继续推进“五新一好”整体推进重点乡镇规划编制,完成村庄布局规划。各地全面完成建制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做好乡镇近期建设规划、年内实施的中心村和集中连片大村庄整治规划的修编完善工作。抓好省村镇规划编制与实施示范工作,对全市2个示范镇、18个示范村规划编制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不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要求的,6月底前完成重新修编。四是要加强城乡历史文化和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大力支持瑞金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要求,抓好第一批和第三批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对照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申报条件,在全市选择1-2个景观特色明显、旅游资源丰富的建制镇、集镇、村庄参加全国评选,力争有1个镇(村)成功申报。龙南小武当、崇义聂都、会昌汉仙岩等省级风景名胜区抓紧完成总体规划报批工作。加大各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力度。

  3、强化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强化城乡规划、规范城乡管理”活动,加强城镇基础设施、生态工程、人居环境建设等重大工程和建设项目的规划引导、服务。围绕赣州中心城区大城建项目建设,开展“提高机关效能,服务重大项目”活动,做好项目选址、方案设计、规划审批等工作。一是要通过提高规划编制质量来保证规划的科学性。健全城市规划委员会,充分发挥专家作用,扩大规划编制和修编中的公众参与,加强规划对象的战略性研究,编制出起点高、定位准、跟上时代发展潮流、经得起历史检验的规划。二是要通过提高规划决策的法治化水平来保证规划的严肃性,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规定的法定程序修编规划。三是要通过规划实施监管来保证规划的权威性。加强对县(市)控规编制的技术指导和备案管理。按照监察部和建设部要求,开展以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为重点的监督检查活动。加强对中心城市、县城、集镇、村庄规划实施的分类指导,加强规划的批后监督管理。加大理顺工业园区管理体制的力度,实现规划统一管理。总结推广实施联动机制,严厉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四是要强化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健全乡镇规划建设管理职能机构,落实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确保每个乡镇有2人以上专职规划管理人员。各地要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和《江西省村镇建房规划审批办法(试行)》,按照“一户一宅”制度,加强与国土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加强农村建房审批管理,按规划批地建房,在规划区外一律严禁建房,有序引导建房户往中心村、集镇选址建房。探索建立村庄规划监督员制度,自然村成立村庄规划监督理事会,制订执行规划的村规民约,建立“政府主管、村民监管”的村庄规划长效管理机制。制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个体建筑工匠培训管理的意见》,继续将农村个体建筑工匠培训工作纳入农民知识化工程范畴,实施免费培训,行政村平均培训个体工匠数量达到5名以上。

  二、在加大城市建设投入上下功夫,力求城市功能提升取得新突破

  各地要抓住扩大内需,加强城镇基础设施、生态设施、民生设施建设的机遇,增加城市建设投入,加快城市道路、桥梁、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城市防洪、抗震、城市应急避险等防灾减灾设施建设,着力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的综合配套水平。

  1、推进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一是把握好两个时间节点。第一批8个县(市)今年430日前完成设备安装和调试,71日前完成截污干管及辅助设施的建设,930前污水处理厂正式投入运营;第二批9个县(市)今年7月完成污水处理厂土建工程,91日前完成设备安装和调试,111日前完成截污干管及辅助设施的建设,1231正式投入运营。二是把握好三项建设任务。按时保质地完成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建设、配套管网建设(含污水提升泵站和污水收集干管),确保建成的污水处理厂能正常运行。各地要遵循规划,统筹设计,确保配套管网(污水提升泵站和污水收集干管)与污水处理能力相配套,确保配套管网与污水处理厂同时施工。把握好资金支出。加强资金监督与管理,把控制投资、节约资金贯穿于项目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和概算、预算、决算评审审计的全过程。已审批概算的原则上不得超概算,未审批概算的要合理确定投资额度。四是加大对县(市)帮扶力度。协助省厅在南康市召开全省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现场会,同时分片区督导帮扶各县(市)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对建设进度比较快的县(市)及施工管理和设备安装较好的单位,要认真总结其好的做法和经验,并加以推广,让第二批项目少走弯路。

  2、推进城镇绿化建设。对照到2010年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5%,绿地率达30%,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0平方米的任务,各地要下大决心完成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城镇绿化年度指标任务,并要实事求是地做好统计上报工作,摸清绿化底数,突出绿化重点,创建绿化亮点。一是要全面编制完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绿地系统规划是创建园林城市的必备条件,也是城镇绿化建设的重要依据。已编制完成的县(市),要重视城市绿地系统防灾避险能力建设,并相关要求进行调整、完善;未完成的,要在年内编制完成。二是要强化“绿线”管制措施。已规划为绿地的,以组团绿化、绿色走廊和建设城市森林、花园街道为主攻方向,形成点线面结合的绿地系统。依法收回的闲置土地和拆除违法建筑腾出的土地,优先用于城市绿化,解决老城区绿化用地缺乏问题。城市建设的闲置用地,要先行绿化,消灭裸露地面,提高城市生态效益。单位庭院、住宅小区等附属绿地也要绿化到位。三是要推进园林城市创建工作。认真组织学习省政府出台的省级生态园林城市新标准,引导和规范城市绿化美化。积极帮扶南康等地成功申报国家园林城市,争取瑞金、会昌、上犹、于都、龙南、全南、信丰等地成功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各县(市)城区至少新建成11000平方米以上的开放式休闲公园绿地。

  3、推进县城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抓紧编制完成环卫专项规划,争取年内有更多县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开工建设。南康、瑞金加快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石城、定南、于都、兴国等县年内开工建设。

  4、推进民生工程建设。及时做好2009年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规划选址、方案设计、规划审批等工作,确保按省政府要求的时间节点开工建设;充分发挥规划的引导作用,着力推进老城区棚户区改造、危旧房改造、农贸市场建设等民生工程。

  5、不断拓展城市基础设施招商领域。要围绕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难点和热点,在重点推出污水、垃圾处理、城市供水排水、风景名胜区等招商项目的同时,把招商领域扩大到其他功能性、环保性基础设施、配套服务设施项目,加快改变城市和景区面貌。

  三、在破解“瓶颈”问题上下功夫,力求城建重点项目建设取得新突破

  1、科学规划项目。将中央、省委决策与我市实际结合起来,认真地思考研究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方向,寻求政策机遇与我市实际的结合点。同时,站在整个城市建设的全局来通盘谋划,依据城市规划科学确定新上项目、建设规模、开发强度和建设时序。赣州中心城区围绕构建特大城市,以组团式、网络化、生态型和互通共享为重点,发挥规划的引导作用,及时策划和推介一批项目。

  2、抓紧项目前期工作。变先卖土地为先做环境、变卖地筹资为收地融资的要求,先抓功能配套使土地升值,对牵动城市发展关联度高、群众关心,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城市建设项目,要抓紧做好前期工作,把好可行性论证关、科学设计关。同时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产业化进程,筹集城市建设资金,解决好“建设资金从哪里来”的问题;按照属地化负责原则,强势推进征地拆迁工作,解决好“土地从哪里来”的问题。

  3、加快推进赣州中心城区大城建项目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建成一批交通便捷、生态(水)景观、文博展示、环境净化、城市安全、公共服务、民生保障等对城市发展具有长远影响的重大项目,进一步增强赣州中心城区承载力。一是抓好一批竣工项目。确保博物馆·城展馆、中央生态公园、市政中心北区、梅关大道(原章江南岸防洪堤一期工程)、于都路(原百胜路)在71日前竣工;力争飞龙大桥、红都大道东段(原东胜路)、登峰大道南段(原益光南路)、全南路(原建春一路)等一批项目101日之前竣工。二是加快在建项目建设进度。加快赣州中学等重点工程建设,加快推进章江新区登峰大道、东江源大道、钨都大道、梅关大道、橙乡大道、兴国路(西段)等道路网建设,基本形成章江新区路网框架。三是抓好一批项目提前开工。开工建设赣南大道河套老城区段和贡江大桥、新世纪大桥,加快启动章江新区污水干管管网工程、登峰大道北段以及章江新区其他道路(支路)等一批项目,迁建赣州市人民医院,新建赣州自然博物馆,启动赣州监狱搬迁工程。四是抓好一批规划项目提前启动。重点抓好开发区香港产业园、出口加工区、综合物流园区、创新园区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启动西出入口、105国道黄金大桥至赣南大道段道路改造工程;全面启动水东片区、峰山片区等城市山水园林、自然景观区建设,力争建成环城高速沙河沙石出口连接线,开工323国道火车站至康洋加油站段道路改造工程。

  四、在村镇整治上下功夫,力求村镇整治建设取得新突破

  会同市新村办开展圩镇整治专项督查,召开全市圩镇整治工作调度会;选择成效较为突出的县(市)适时召开全市民居示范工程建设暨农村个体工匠培训管理现场会和全市乡村垃圾处理工作会议。

  1、继续推进村镇整治建设。一是继续抓点扩面。探索完善圩镇整治工作推进机制,继续抓好200864个试点乡镇圩镇整治提升完善工作,新启动第二批60个试点乡镇的圩镇整治建设,在年内基本达到“五整治、三建设”要求。二是有序推进村庄整治建设。重点抓好大村庄,实行集中连片、整村推进和连村推进,完成2000个新增建设点,抓好1000个完善提升点。三是结合圩镇整治工作推进建制镇绿化建设。大力开展道路绿化和庭院绿化,试点圩镇建成区绿化率不低于10%

  2、全面启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一是编制农村垃圾治理规划。依据城乡规划,以县为单位,年内完成县(市)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规划编制工作,按照县、乡、村、户四级联动,以垃圾处理场所为核心,以垃圾中转站最佳运距为服务半径,以垃圾收集点为基础单元,统筹安排城乡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设施建设。二是加快乡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圩镇按规划建设垃圾处理场和垃圾中转站,村庄配套完善垃圾收集、堆放、转运等设施,因地制宜选择乡村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和模式,鼓励垃圾处理设施共建共享,逐步建立城乡一体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三是加强乡村垃圾处理工作调研指导。组织赴外地考察学习乡村生活垃圾处理经验做法,在此基础上出台工作方案或指导意见,着力推动乡村垃圾处理工作。

  3、启动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程。试点县要做好农村危房调查和鉴定工作,尽早编制完成农村危房改造扩大试点规划,完成改造项目计划的论证、审核和报批手续,积极向国家、省争取改造资金。

  4、推广应用农民建房新户型。宣传推广《赣州市新农村建设农民住宅推介图集(110集)》,鼓励农民使用新户型,年内每个县(市、区)建设2个以上整村选用新户型建房的示范样板村,每个示范村选用新户型建房数量不低于20户。

  五、在推进精细化、长效化管理上下功夫,力求城市管理取得新突破

  1、积极探索城市管理新举措。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出台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意见,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和机制,建立城市管理与城市规划、建设衔接和协同的机制,促进城市管理常态化、精细化、长效化。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推广定南等地城市管理的经验,定人定岗定责,保证城市运行中出现的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解决;实行法制化管理,整章建制、有章可循;体现人性化管理,坚持“服务重于管理,疏导重于强制,教育重于处罚”;倡导参与式管理,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社区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动员市民人人参与。

  2、大力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各地要以“多城同创”为载体,善于借势、借威,按照“道路硬化、街景美化、河水净化、夜景亮化”的要求,选择基础条件差、急需整治的地段重点突破,建成一批示范街、示范小区。积极开展整治“脏、乱、差”活动,加强对车辆乱停乱放的管理,规范户外广告、占道经营的管理,优化城市秩序,促使城市繁荣兴旺、井然有序。

  3、进一步深化市政公用行业改革。进一步加大市政公用行业改革指导工作力度,积极推进市政公用行业实施特许经营制度,力争在重点领域取得新的突破。鼓励并推行市政、园林、环卫一体化综合改革试点。继续规范供水、市政、环卫、园林绿化等行业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积极做好全市供水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城市供水水质安全。

  六、在创建精品工程上下功夫,力求行业监管取得新突破

  1、切实抓好建筑市场监管。一是加强协作。一方面,系统内要加强协作、联手整治;另一方面,加强与发改委等部门的协作。二是拿出过硬措施。在去年规范中标人员变更审批制、温馨提示制、资格预审提醒制、投标承诺制、签订合同谈话制等制度的基础上,强化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管,提高招标代理机构人员的业务水平,进一步规范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借鉴外地预选承包商制度的经验,推行“红、黑名单”等制度。

  2、切实抓好质量安全生产监管。一是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的监管。二是加强对重点领域的监管。在加强对学校、医院、体育场馆等公共服务设施、村镇建房质量、危险性较大工程监管的同时,强化指导和服务,依法依规加强对保障性住房、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等工程项目的监管,突出抓好县(市)污水处理设施设计与施工质量安全检查。三要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的监管。重点抓好钢管脚手架、施工起重机械的安全专项整治,防止发生钢管脚手架垮塌事故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事故。四是加强对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的监督。强化建筑材料进入施工现场的二次检测,强化实体建筑是否与施工图设计文件相符的监督,强化建筑节能专项验收,确保建筑节能50%的目标。五是外学抚州、内学华能,在加快建设进度的同时,确保质量安全,多创优良工程和精品工程。组织市博物馆·城展馆项目申报“鲁班奖”,组织中央生态公园、章江南岸路堤防洪工程一期等项目申报“江西人居环境范例奖”。

  3、切实抓好建筑节能工作。一是利用对比和科普的办法进行广泛宣传。加强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工作,把建筑节能性能、措施与施工现场“五牌一图”同时设置在施工现场醒目处。二是在抓宣传的基础上加强监管,做到设计、施工、监理、验收、备案等“七同时”。三是要加强对公共建筑节能的专项检查,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四是要在继续抓好6个节能示范项目的同时,组织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示范申报工作,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在全市全面展开。五是要加强建筑节能材料(技术)备案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委《关于加强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强化进入我市的建筑节能材料(技术)备案。

  4、切实抓好城市应急管理。建立健全市、县(市)综合防灾管理机制,提高城市防灾减灾能力,特别要采取工程和非工程措施,快捷灵活地应对地震、台风、雨雪冰冻、暴雨、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

  七、在加强行业自身建设上下功夫,力求效能建设取得新突破

  1、加强党性修养。要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开展“党性教育年”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使系统内党员干部既能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又能戒骄戒躁、艰苦奋斗,既能刻苦学习、埋头苦干,又能加强团结、顾全大局,保持政治上、思想上的纯洁。一是要加强政治修养,不断增强政治辨别力,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要加强理论修养,在把握科学理论的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上下功夫,在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与解决问题上下功夫,不断提高理论素养。三是要加强思想修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摆在第一位。四是要加强作风修养,做到思想求实,说话老实,办事扎实,对人诚实。五是要加强纪律修养,服从大局、听从指挥,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保密纪律。

  2、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按照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六位一体”的要求,抓住关键岗位、重点部位,分阶段、有步骤把惩防体系建设推向深入。廉政教育要确保全员性、针对性、有效性,努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廉政氛围。建立健全规范城乡规划、工程招标投标、风景名胜区管理等领域权力运行的规章制度,保证权力规范运行、公开透明。强化监管要重点从审批源头抓起,从规范管理行为入手,通过加大内审力度,做到工程设计有预算,建设过程有检查,工程竣工有审计,切实用制度管人、管钱、管物。

  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系统内各级干部要真正践行“一岗双责”的要求,不仅切实管好自己,还要抓好所在单位和人员的管理,确保工作不停步、干部不下马。要注意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建立经常性的监督机制,发现不良倾向及时制止。要进一步加大对干部作风问题的惩治力度,一旦干部出现作风方面的问题,该诫勉谈话的诫勉谈话,该组织处理的组织处理。

  4、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机关效能。积极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树立规划建设系统新形象。切实按市委、市政府三个缩减30%的要求,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项目、减少审批环节、减少审批时间。认真查摆问题,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努力做到“八要八不”。要提高能办事、快办事、办成事的能力,提高热情服务的能力,提高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提高驾驭全局、协调各方的能力。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研究城市管理弹性执法以及限制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问题,杜绝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

  5、加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信访维稳工作。切实加强建设系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干部职工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以窗口行业、社会服务平台为重点,开展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丰富创建内涵和形式。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引进外来专业技术人才,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要把保稳定的要求贯穿于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各项工作之中,重点围绕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进城农民工的管理服务等突出问题,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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