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市政府各部门信息公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行和结果>工作报告

2010年赣州市城乡规划建设工作要点

访问量:

  2010我市城乡规划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现场会、全省建设工作会议以及市委三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一条主线,六个重点”工作部署,以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为主线,以推进新型城镇化加快发展为重点,在六个方面争取更大作为,推进我市城乡规划建设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主要目标:一是全市城镇化水平达到42.5%以上,比上年提高2.5个百分点。二是县(市)在今年上半年之前完成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与报批,县(市)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达85%以上三是新增人均公园绿地面积0.5平方米,建成区绿地率增长0.5个百分点。力争1个以上县(市)申报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城市;5个以上县(市)积极创造条件,为2011年申报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打好基础。四是力争全市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率达5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25%以上,新建工程50%的节能标准执行率达100%五是全面启动示范镇建设,抓好2010年度32个乡镇圩镇整治建设。六是新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率、节能工程施工质量专项验收率、施工(监理、设计)招标率、公开招标率均达100%。七是受监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竣工验收合格率达100%建筑施工年内力争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安全事故,严格控制亡人事故。八是创市级文明、优良工程奖各20项以上,创省级文明工地、优良工程奖各6项以上,创“杜鹃花奖”1项以上,申报“鲁班奖”工程1

  围绕上述总体思路及主要目标,在六个方面争取更大作为

  一、在城乡规划编制及实施监管上争取更大作为

  1、强化规划对城乡发展的战略引导,加速形成科学合理的新型城镇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三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高度重视对区域和城乡发展重大问题的深入学习和研究,积极探索重大区域规划编制,加强规划对区域协调、城乡统筹、集约发展的引导,加速构建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以特大城市和次中心城市为依托、城镇协调发展的新型城镇体系。一是推动重大区域规划的编制。抓紧完成赣州都市区规划编制工作,适时启动编制赣州南部板块、东部板块区域规划,支持以赣州为核心、瑞金龙南为次中心的中心城市加快发展,以科学规划引导和促进江西南部城市群建设。二是推动重大区域规划的实施。健全赣州都市区规划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中心城区与赣县、南康、上犹规划建设协调机制,协调解决规划编制及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加快赣县、南康、上犹、中心城区一体化进程。积极探索赣州南部板块、东部板块区域规划的实施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跨区域的规划管理措施。三是加强对有关县(市)总体规划修编的指导。有关县(市)要结合总体规划修编,同步开展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编制,合理划定交通分区,加强交通走廊、枢纽及其周边用地(包括地下空间)的统筹规划和合理预控,强化交通引导发展。已经启动总体规划修编的县(市),原则上要在今年上半年之前完成修编和报批工作。四是强化规划对区域中心城市建设的调控、引导。做好赣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等成果的批后公布和宣传工作,完成香港产业园南区城市设计招标和控规、香港产业园北区二期控规、水东片区控规、峰山片区控规、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城市生态规划、城市雕塑规划、南门口综合改造、市民中心等成果的后续编制和报批。抓好新体育中心及配套场馆的规划编制,做好老机场地块、钨业大厦、稀土大厦整体策划和开发建设。五是继续完善镇村规划体系。年内所有县(市、区)完成镇村布局规划,50%的乡镇完成乡(镇)域村庄布局规划,63个中心镇启动编制重点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中今年重点扶持的示范镇年内完成近期建设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六是加强历史文化与风景名胜保护。做好瑞金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完成全省第一批、第三批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编制任务,组织第四批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申报。会昌汉仙岩等省级风景名胜区抓紧完成总体规划报批工作。

  2、着重抓好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查审批,提升城乡规划编制质量。根据低碳、生态、节能、宜居城乡建设的新要求,从规划源头引领资源、能源节约利用,将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的要求落实到城乡规划的具体内容和规划实施的措施、行动当中。积极组织编制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并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推进详细规划层面的地上地下整体规划。各县(市)要改进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组织和审查机制,加强管理部门的技术参与和政策把关,加强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的衔接,提高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质量和适应性。今年,各县(市)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要达85%以上。

  3、进一步加大城乡规划实施与监管力度。继续深入开展房地产开发项目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并与制度建设、规范管理和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建立长效机制,杜绝管理漏洞。一是健全城乡规划管理体制。理顺开发区、工业园区规划管理体制,健全村镇规划管理机构,构建市、县、镇(乡)、村四级城乡规划管理体制。各县(市)要积极创造条件,6月底前所有乡镇要健全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二是完善规划管理制度。认真做好《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宣贯工作,尽快出台《赣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制定规范农民建房的审批政策措施,尽快杜绝农村乱搭乱建现象。健全农村个体建筑工匠从业资格管理制度,切实做到个体建筑工匠持证上岗。完善城乡规划监督机制,严格实施规划编制批前公示、批后公布以及规划依据、实施过程和办理结果公开制度。严格规划的法定调整程序,杜绝随意调整变更规划性质和规划指标的行为,加大对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查处力度。三是积极做好规划服务、管理工作。积极做好重大项目、民生工程规划选址的服务和管理,加强重大项目、民生工程选址与城市规划的衔接,确保按照规划实施建设项目。加强与国土部门的联系,协调规划实施与土地出让的关系,增强规划对建设用地的调控服务功能。开展村镇规划执行专项整治行动,乡镇、行政村各项建设活动,必须按照乡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进行。

  二、在推进中心城区项目建设上争取更大作为

  按照“拉框架、扩规模,提档次、升品位”的要求,积极实施《赣州市特大城市建设第一个五年计划》,年内形成特大城市的基本框架。

  1、加快城市道路、桥梁建设。一是加快赣南大道建设。完成双江大道建设,加快贡江大桥建设,开工建设新世纪大桥,全面启动赣县、赣州开发区、南康市段道路工程,加快形成特大城市的基本框架。二是加快城市出入口建设。完成飞翔路改造工程以及赣州大桥工程和连接105国道、原323国道道路建设,构建城市外围快速交通网。完成西出入口道路、原323国道改扩建,启动赣储路建设,全面打通城市出入口。三是加快城市内部路网建设。整体推进章江新区征地拆迁工作,全部收储章江新区剩余土地。全面拉开和立体推进章江新区各条主次干道建设,实现新区路网工程全覆盖,构建新、老城区以及与赣州开发区的有机联系。启动南门口综合改造工程加快红旗大道东延工程、京九路、阳光路与绿海路等道路建设,优化和完善老城区基础设施。

  2、加快市政公用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启动上犹陡水湖引水工程前期工作。完成章江新区截污干管工程,抓好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前期工作。完成赣州中学建设,启动市民中心建设,加快市人民医院新院、赣州监狱整体搬迁、自然博物馆建设。完成城市中央公园建设,加快章江南岸防洪堤工程绿色廊道建设。加快和谐钟塔及主题公园、翠浪塔建设、马祖岩文化生态公园、峰山体育公园及配套项目建设,启动七里镇、南市街、郁孤台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开发工程,完善通天岩风景区、宝葫芦主题公园文化旅游设施

  3、加快民生工程建设。做好2010年中心城区廉租住房的规划选址、方案设计、规划审批等工作,积极参与棚户区改造、危旧房改造、新市民公寓、新进公务员公寓、大学毕业生就业公寓等民生工程建设。抓紧章江新区J4J21K16等地块农民返迁房建设,启动章江新区F3F17B17地块二期返迁房建设。

  三、在推进全市新型城镇化快速发展上争取更大作为

  加快编制《赣州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及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将推进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加快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

  1、构建新型城镇化推进体系。一是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估体系。按照系统性、可行性、操作性的要求,科学合理设置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市建设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指导和引导全市新型城镇化和城市建设工作。二是完善督导服务和检查考核机制。建立健全平时检查、定期督导服务、年终检查考核的激励机制体制,及时、全面、准确反映各地新型城镇化和城市建设发展状况。三是大力破解制约难题。发挥规划引导作用,支持城投公司做大做强,构建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充满活力的城建投融资平台,为推进城镇化建设提供资金支撑。结合净地出让政策,变先卖土地为先做环境、变卖地筹资为收地融资,先抓功能配套使土地升值,做好土地经营文章。不断拓展城市基础设施招商领域,加快改变城市面貌。与属地政府、国土部门做好对接,加快运作城建重点项目用地指标、征地拆迁、进场施工等问题。与通讯、电力等部门做好对接,尽快解决管线入地等问题。出台政策加快引人进城“四个集中”,破解引人进城、提升人气的难题。

  2加快县城镇建设。以重大项目建设为载体,以创新体制机制为保障,加快县城镇道路、桥梁、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加快公共服务设施和环境设施建设,提升县城镇要素集聚能力。进一步完善城镇功能分区,注重城镇与工业园区的衔接和融合,合理配置产业用地,积极推进城镇产业聚集。

  3、加快小城镇建设。一是支持中心镇加快发展。启动63个基础条件较好、区域优势明显、人口集聚较多的中心镇建设,选择其中3个中心镇作为省、市、县三级重点扶持镇,从政策、资金、土地等各方面给予重点扶持,以示范镇、重点镇建设带动加快全市小城镇建设步伐,拓展新型城镇化发展空间。二是深入推进圩镇整治建设。继续抓好124个试点乡镇圩镇整治提升完善工作,新启动32个试点乡镇圩镇整治建设,继续开展道路街巷、违章搭建、临街建筑、环境卫生、集贸市场“五整治”和园林绿化、公用设施、景观环境“三建设”达标活动。

  4、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把农村危房改造作为推进城镇化进程、促进扩大内需新的突破口,督促试点县(市)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和建立台账,加快开工建设、维修加固农村危房进度,积极引导危房改造农户结合村庄整治集中规划建房,确保如期完成危房改造任务。以推进农村危房改造为契机,分类设计10套符合现代农民生产生活习惯的建筑方案和10套小户型的贫困户危房改造图纸,以农民住宅示范小区、新农村建设点、国省道沿线农民建房为重点,采取新户型建房与宅基地审批、政府资金奖励、享受以奖代补政策相结合的方式,使新户型推广使用率达80%以上。力争年内培训农村个体建筑工匠5000名以上。

  四、在节能减排、提升品位上争取更大作为

  按照低碳、生态、节能、宜居、宜业的城市建设理念,推进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和建筑领域节能,继续抓好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促进节能减排,提升城市建设品位。

  1、全面推进生态园林城市建设。以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县城)为抓手,利用城镇山、江、湖等自然资源,加快推进生态城市、园林城市、文明城市建设。所有县(市)编制完成绿地系统规划,划定城市各类绿地范围控制线,尤其是规划为绿地的土地,要始终坚守、寸土不让。督促指导南康市、大余县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城市,督促指导南康、大余、崇义、于都、上犹搞好省级园林城市复查工作,督促指导赣县、龙南、全南、会昌、定南、瑞金等县(市)创造条件,为2011年申报省级园林城市打好基础。

  2、继续加强县(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各县(市)要加快编制供水、燃气专项规划,完善市政公用行业应急机制,确保供水、供气的质量和安全。重点抓好污水处理场的运行监管和新老城区管网的建设改造,力争全市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率达50%以上。加快县城、乡村和区域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力争有5个县(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成投入使用,三分之一的县城基本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25%以上。做好赣县、信丰、大余三县农村垃圾处理及卫生保洁常年督查调度工作,尽快形成“户集、村收、乡镇运输、县(市)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体系。

  3、积极推进建筑节能。把低能耗建筑和绿色建筑作为实现绿色转型战略的抓手,在城市建设中尽量采用节能环保的新型建筑材料和新型建筑工艺。认真贯彻执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政策法规,进一步强化对建筑节能工作的监督管理,把建筑节能工作纳入建设管理程序,实行从建筑节能设计到建筑竣工备案的闭合管理。所有新建工程严格执行建筑节能50%的设计标准积极推进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加大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力度,加强建筑节能材料产品(技术)备案管理,全面落实建筑节能公示挂牌制度,加强建筑节能节点构造及使用功能质量的监控,确保建筑节能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的落实。

  4、大力提升城市建设品位。按照建设低碳生态城市的要求,城市功能设计要提前考虑未来低碳生活的需求,加快推进各项基础设施建设。高起点、高品位、高质量抓好城市绿化总体设计和园林景观设计,努力做到把森林引入城市、让花园进入社区、集中绿化上规模、分散绿化上水平、林相结构成景观、生态环境创一流,形成崭新的城市生态风貌。注重城市形象设计,对建筑方案进行技术把关,把好的规划理念落实到每一幢建筑设计上。

  五、在建筑业监管和发展上争取更大作为

  1、全面实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领域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完善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坚决惩治工程建设领域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行为监管。积极稳妥推行电子招标投标评标系统,加强招标投标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招标投标监督联动执法工作,依法查处规避招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净化招标投标市场秩序。二是加强建筑市场信息系统监管。加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完善市场与现场联动机制,按照《赣州市政府投资工程承包商名录管理规定》,加大市场清出力度。争取出台我市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登记办法,并建立我市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检测机构等单位行业自律公约。三是加强勘察设计管理。加大施工图审查机构监督管理力度,健全施工图审查过程跟踪监督机制,保证审查工作的高效能、高质量。以质量为核心,严格执行勘察设计强制性标准,加强地基处理设计质量和工程勘察质量的监督管理。四是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监管。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计价和工程造价咨询执业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

  2提高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水平。从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和管理秩序入手,加强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严格落实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创建活动,确保施工安全,杜绝重特大事故一是全面落实样板间(套)和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制度,加强商品住宅特别是保障性住房质量管理。二是加强对重点工程、大型公共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监督,强化建筑材料进场验收制度。三是强化项目部质量行为监管,着力解决责任心不强、质量把关不严、监理不到位、从业人员无证上岗等突出问题四是建立健全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全市联网运行。认真落实安全预案预警机制,督促各方主体实行重大危险源报监制和现场预警公示制。五是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以监控重大危险源为抓手,重点整治起重机械、卸料平台、安全防护用品等安全隐患。

  3、加强房屋抗震设防工作。做好《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管理规定》、2008年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等有关标准规定的宣贯工作。强化应急预案演练,配齐所需设备,切实提高抗震应急水平。做好农民自建住宅抗震设防工作,提高农民自建住宅抗震设防能力。协助做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配合做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工作。

  4、促进建筑业更好更快发展。开展做大做强建筑业专题调研,争取出台《关于加快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积极培育以总承包为龙头,专业承包为依托,劳务分包为基础的市场承包体系,鼓励、支持综合实力强、管理规范、市场信誉好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检测机构晋升高资质等级。积极支持企业拓展市外、省外建筑市场。力争建筑业总产值同比增长10%以上。

  六、在行业自身建设和内部管理上争取更大作为

  牢牢把握“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全面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廉政建设,努力使党组织建设更加规范、党员素质更加优良、战斗堡垒作用更加突出、先锋模范作用更加显著,为城乡规划建设事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1加强党建和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巩固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深入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使学习活动成为促进党员干部继续解放思想、推动中心工作的过程。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形成浓厚的学习风气,形成科学良性的分工协作机制,形成团结民主的工作氛围,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围绕民主集中制建设,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听证、决策效果评估制度,着力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二是以增强基层凝聚力和战斗力为目标,以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为重点,着力推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三是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大力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加大干部考核考评奖惩工作力度,引进高层次人才,着力提升干部队伍的能力和水平。

  2、深入推进行业作风建设。以“创业服务年”为抓手,以服务企业和项目建设为重点,强化行业作风建设,健全行业服务体系,大力营造服务创业氛围。一是要巩固和扩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确保“三个缩减30%以上”真正落实到位。开辟重大产业项目规划建设审批绿色通道,加快推进并联审批,切实落实工程验收内部联动机制,提升行政审批效率。二是要认真开展“五五”普法活动,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加强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三是要认真办理创业者和群众投诉,按期处理并反馈。

  3、加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信访维稳工作。切实加强建设系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干部职工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以窗口行业、社会服务平台为重点,开展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丰富创建内涵和形式。把保稳定的要求贯穿于城乡规划建设各项工作当中,重点围绕征地拆迁、违法建设行为查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进城农民工管理服务等突出问题,积极排查和化解治安隐患、矛盾纠纷,努力避免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认真做好工程款拖欠投诉的受理、协调和处理工作。

  4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以创建市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试点单位为契机,按照教育、制度、监督、惩处、预警“五位一体”的要求,深化“机制+科技”惩防腐败体系建设。一是坚持教育防控。开展权力观和廉洁从业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树立风险意识、廉洁意识和责任意识,更加自觉地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党员干部要以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为重点,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为突破口,强化党性观念,坚定理想信念,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二是坚持制度防控。认真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班子成员践行“一岗双责“规定,承担起领导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注重从工作流程和操作层面解决制度缺失的问题,以“制权、管钱、用人、工程招标投标、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等六项重点为切入点,完善规章制度,并在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上下功夫。三是坚持监督防控。加强对廉洁从政情况的监督,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大资金、重大项目的监督,确保权力规范运行、透明运行、“阳光”运行。四是坚持惩处监控。坚持违纪必纠、有案必查,保持查纠不正之风和惩治腐败行为的有力态势。五是坚持预警防控。加强预警机制建设,形成建设系统反腐倡廉信息系统,一旦有风险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或岗位发出预警,运用督导、提醒、诫勉谈话、整改等超前处置措施,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及时化解廉政风险。

  

相关文章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