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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社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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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人社部门对标对表中央、省、市决策部署,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扎实做好稳就业、保民生、聚人才、促和谐等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一、2020年工作进展情况

——民生任务全面完成,主要指标位居全省前列。省、市民生任务指标全面完成。全市城镇新增就业8.45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1.84万人,分别完成年度任务的134.13%123.33%;城镇登记失业率3.1%,保持在全省4.5%控制线以内。城乡居民、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工伤和失业保险分别参保420.52万人、117.68万人、27.32万人、68.7万人、38万人,超额完成年度任务。扎实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开展各类培训16.45万人次,拨付专账资金1.67亿元,分别完成全年任务的144.13%157.96%

——持续推进改革创新,多项工作在全国全省受表彰。我市被人社部确定为社会保障卡智慧城市一卡通专项应用示范创建城市。市劳动监察局被人社部、市场监管总局评为2020年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取得突出成绩单位。全国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获得1210个优胜奖,奖牌榜、积分榜列全省各设区市首位。我市4人获得全国优秀农民工称号,宁都县人社局被评为全国优秀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赣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成功获批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稳就业保用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才引智、技能提升行动、社保基金监管、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等工作在全省做经验介绍。

——深入实施就业扶贫,为全市高质量脱贫作出积极贡献。印发了《关于疫情期间进一步强化帮扶措施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工作的通知》,出台全额报销车票和伙食补贴、增加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提高就业岗位补贴等精准措施,鼓励贫困劳动力就业。全市新增公益性岗位安置1.6万名,累计安置5.3万名贫困劳动力就业。发放贫困劳动力创业担保贷款4.32亿元,扶持带动就业4463人。拨付就业扶贫各类补贴5.1亿元。全市贫困劳动力69.07万人,实现就业54.63万人,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贫困家庭至少1人实现就业。

——加快推进苏区振兴,积极争取各方力量支持。积极争取省人社厅出台了《支持赣州市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推动赣南苏区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赴粤港澳大湾区开展系列对接活动,与珠海市人社局、中国南方人才市场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在广州成功举办粤港澳大湾区人才专场招聘活动。苏区振兴发展取得新成效,人社部专门召开由两位副部长参加的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工作座谈会。中国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两次组织专家组深入赣州调研,指导我市编制人社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并就共建“劳动和社会保障研究与创新基地”达成共识。

一是稳就业保用工取得新突破。把稳就业、保居民就业作为第一位工作和重大政治责任,闻令而动,迅速响应,深入落实省20条、市30条政策措施,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稳就业保用工工作的通知》,出台14条政策措施,拨付用工补贴、一次性就业补贴、招工补贴等各类稳就业资金6.67亿元。为1837家企业发放一般企业稳岗返还5298.47万元,为107家困难企业发放稳岗返还1.34亿元。线上线下结合、送工送岗同步,举办招聘会714场,达成就业意向8.3万人。开展点对点劳务输出,累计接送劳动力1703车次、3.6万人次。新招募青年见习3100余人,累计拨付见习补贴2591万元。落实失业保险扩围政策,发放失业补助金2.83万人次2837万元,受益率居全省第一。推进创业带动就业,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0.32亿元,扶持带动就业13.14万人。建成各类创业孵化基地36个,入孵企业(实体)2458家,带动就业1.53万人。

二是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新加强。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以园区企业和农民工、新业态就业人员等群体为重点,持续推进参保扩面。不折不扣落实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累计减免企业社保费14.4亿元。建立社保基金管理常态化调度及信息共享机制,多部门联合印发了《赣州市涉刑人员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开展追缴冒领社保基金专项整治。不断提高社会保障待遇,出资6519.36万元为64.61万名困难群众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连续第16年上调。深入推进社保制度改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现省级统收统支,工伤保险实现省级统筹调剂、市级统收统支。稳步推进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扎实开展工伤预防试点工作。

三是人才人事工作取得新进展。圆满完成各类人事招聘考试任务,组织开展了全市事业单位统一招聘工作,聘用工作人员993人。有序开展了全省中小学教师、特岗教师、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等招聘工作。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325名。在全市9所高校全覆盖开展了人才新政、就业政策、就业招聘三进校园活动。做好表彰和及时奖励工作,完成全国、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的推报。对全市247名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了奖励。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3人入选省百千万人才工程4人获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新增5家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科研工作站)。争取省厅下放稀土行业评审权限,出台了《江西省稀土行业职称申报条件(试行)》,全省稀土行业中、高级职称由我市组织评审。推进技能人才评价改革,全面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共有6842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深化工资收入制度改革,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规范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市属国有企业薪酬待遇。

四是和谐劳动关系取得新提升。加强劳动关系指导,发布了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工作指南,开通劳动关系政策咨询热线,指导企业妥善处理劳动关系,及时化解风险。出台了《关于做好劳动争议源头治理和多元化解工作的实施方案》,不断提高调解仲裁效能,受理案件3407件,调解仲裁结案3387件,调解成功率71.69%,仲裁结案率98.27%。深入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印发了《关于防范和治理欠薪问题的若干措施》,市本级劳动监察指挥中心基本建成,19个县(市、区)高标准建设了劳资纠纷调解平台。全年接待处理欠薪案件538件,帮助699名劳动者追回工资等待遇747.49万元,案件数、涉及人数、金额分别下降了47.3%34.8%36%

五是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新成效。大力推进人社一体化综合信息系统上线运行,115个公共服务事项上线办理。积极推广网上办”“掌上办,社保网厅经办率达81.66%智慧仲裁顺利上线运行,线上立案388件。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梳理19项涉企优惠政策清单,确认了复制推广一链办理事项。全面开展依申请事项证明材料精简,共精简31个事项的52项办理材料。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推动10个办事场景关联事项打包办理、50个高频服务事项提速办理。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应用,累计制发社会保障卡989.04万张,基本实现户籍人口全覆盖,电子社保卡签发670.22万张。初步实现社保卡在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待遇补贴、医疗健康等领域的一卡通应用。

二、2021年工作打算

一是全力促进就业增收。推进《“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落实,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延续实施以工代训、招工补贴、社保补贴等减负稳岗政策,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机制,努力拓宽就业渠道,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确保城镇新增就业5.6万人,新增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10万人以上。稳步实施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市级统收统支,更好地发挥“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持续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推进高校毕业生留市就业创业和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推动职业技能培训扩容提质,继续运用失业保险基金开展稳岗和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各类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全年开展技能培训5.6万人以上。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服务,力争新增创业担保贷款20亿元以上。拓宽农村劳动力就近就业增收渠道,推进南康木匠、兴国表嫂等劳务品牌建设,稳定脱贫人口务工规模。

二是落实社保制度改革措施。坚持应保尽保原则,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开展精准扩面攻坚行动,积极推进外卖骑手、快递小哥、网约车司机、直播带货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保,实现基本养老保险法定人员广覆盖。落实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助保贷款、“五类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等惠企利民政策。加强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充分运用一体化信息系统,根据上级部署,稳步推进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推进部门信息合作机制,加强社保基金运行监测和监管,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确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提高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覆盖面。

三是做好人才“引育用留”文章。出台更具吸引力的人才政策,将职业农民、产业技术工人等群体纳入人才目录,享受相应人才政策。积极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持续开展引才引智活动,为重点行业部门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落实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政策,使更多高层次人才引得进,留得住。抓住赣深高铁开通的重大机遇,开展人才政策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公共实训基地等平台建设。全面推行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围绕家具制作、钨和稀土加工等重点产业,建立职业技能评价标准规范,使赣州标准逐步上升为国家标准。做好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晋升等级工作,统筹核定使用正高级岗位,畅通事业单位人员晋升渠道,激励干部干事创业。

四是保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加强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推动智慧仲裁“流动仲裁”建设,不断提升调解仲裁水平。紧盯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扎实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以工程建设特别是政府性投资和国企项目为重点,全面核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支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等保障制度落实情况,依法依规严惩欠薪行为。落实“一金五制”,强化源头治理,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推行流动仲裁庭,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及时排查化解劳动关系风险隐患,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确保欠薪案件动态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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