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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 赣州市行政审批局优化审批事项评审勘验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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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行政审批服务质效,进一步规范评审、勘验行为,打响“干就赣好”营商环境品牌。2024年9月18日,赣州市行政审批局印发了《 赣州市行政审批局优化审批事项评审勘验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服务质效,规范评审、勘验行为,市行政审批局结合工作实际,整合各审批事项所涉及的评审勘验工作,梳理优化评审勘验流程形成了《赣州市行政审批局优化审批事项评审勘验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推动实现标准化作业。

二、主要内容

本《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正文和附件两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组建评审勘验队伍。从审批业务科室选取人员充实到政务中心审批服务科,作为评审勘验专职队伍,负责评审勘验抽取专家、第三方中介机构以及评审勘验会议组织等工作;由政务服务中心审批服务科具体负责评审勘验日常工作。各审批科室工作人员为评审勘验兼职队伍,做好本科室评审勘验的事项确定、工作标准制定、专家库管理维护以及现场评审勘验等工作。由1名评审人员和1名审批科室人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评审勘验工作。

二是梳理事项目录清单。市行政审批局政府职能转变协调科,负责组织对各审批科室的评审踏勘进行梳理,确定评审、勘验标准要求及要点,制定《审批服务事项现场评审勘验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工作指南以及审批材料归档规范,并实行动态维护,因相关法律法规变更或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调整等,同步对《目录清单》进行更新调整。

优化评审勘验流程。对需要专家、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参与评审勘验的事项,由审批科室提出评审勘验需求,填写《赣州市行政审批局评审勘验选取专家和第三方中介机构申请审批表》,经分管领导批准后,交政务中心审批服务科组织实施,对需要邀请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参与的,由政务中心审批服务科和审批科室人员共同完成联系、拟函等工作。评审勘验结束后,政务中心审批服务科向审批科室反馈中介服务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或专家组意见,审批科室综合研判后依法依规进行审批;对不需要专家或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参与的,由审批科室自行组织开展。对需转主管部门评审勘验的事项,由审批科室受理后直接转相应部门办理。

规范评审勘验行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评审勘验活动,需邀请专家的按照《评审勘验专家库管理办法》执行。评审勘察费用在50000元(含)以上的由政务中心审批服务科提交局党组会研究,在5000-50000元的由政务中心审批服务科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

实行并联评审勘验。审批科室提出评审勘验需求申请后,由政务中心审批服务科按照“统一调度、急件优先,合并用车”的原则,统筹安排现场勘评事项、勘评时间、选取专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合理确定实施方式。

探索远程评审勘验。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在保证勘验评审质量和效率的前提下,探索远程“云勘验、云评审”,通过数字赋能,梳理运程评审勘验事项清单、优化线上评审勘验流程,持续压缩勘评时间,提高行政效能,提升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积极探索“异地勘验评审”,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采取委托县级相关部门开展勘验评审工作。

三、主要特点

(一)坚持企业群众需求优化服务注重从企业群众需求端出发,坚持从细处着手,小口切入,多点发力,以绣花的功夫,优化政务服务举措,力求让企业安心兴业,让群众方便办事。例如:实行并联评审勘验,针对同一市场主体申请的多个审批事项,实行“多勘合一”,加快审批事项办理速度。对重大项目涉及的勘验评审事项,开通绿色通道,助力项目快落地、快见效。

(二)实现评审勘验流程标准化。评审勘验工作实行清单化管理,梳理需现场评审勘验的审批事项,明确评审勘验标准、要点等内容,动态更新《审批服务事项现场评审勘验目录清单》,并针对是否需要专家、中介机构参与评审勘验,制定评审勘验规程,规范评审勘验记录,实现评审勘验全过程透明。

)推进评审勘验数字化转型。强化数字赋能,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探索远程“云勘验、云评审”,梳理运程评审勘验事项清单、优化线上评审勘验流程,持续压缩勘评时间,提高行政效能,提升企业群众办事的便利度和获得感。

附件:赣州市行政审批局优化审批事项评审勘验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解读单位:赣州市行政审批局

解读人:审批服务科黄端良

咨询电话:0797-8198159